A. 留学归国人员办了医保,新冦治疗费用怎么算
在国内感染的,由医保支付,医保支付剩余的国家财政支付 。
国外感染带着病毒回来的,一切费用自费。
B. 成都境外输入性病例最新政策
【导读】成都对于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确诊和疑似病例要重点关注,未感染病人也实行隔离处理,至于医疗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此政策从16日开始实行,具体的情形和内容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一下。
3月16日从四川省成都市卫生健康委获悉,成都对境外输入性病例医疗费用支付实行分类处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回国入境过程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医疗费用由患者个人承担。
成都要求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由外事、海关、交通、卫生健康、公安、机场等部门协作联动,落实卫生检疫措施,加强信息共享。
各区(市)县要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化作用,严格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宾馆、酒店等要严格落实境外抵蓉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报告义务,接待单位、社区(村)应按规定将境外抵蓉人员相关信息向属地公安机关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对不按规定登记报告境外抵蓉人员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目前,各地已经纷纷发布境外输入人员的有关政策,各地政策虽然不一样,但是总的来说,都是需要实行隔离处理的,对于隐瞒病情的人员,会依法进行处理。
C. 境外来华的外国人在中国治疗新冠病毒,费用怎么算
在中国拥有中国国籍的人,在治疗新冠状肺炎的时候,所有的费用都是免费的,这个费用还包括治疗期间的吃饭和住宿费。
第二种这种存在的概率比较小,也就是说从国外确诊了,然后来中国治疗。我们都知道一般确诊的人,是做不了飞机的。
所以,这种可能性比较小,除非是国外的人来到中国的时候,已经被感染,但是,并没有发病,后来在中国确诊了。
这个也是在中国治疗的,但是,具体的费用没有公布,也就不知道了,原则上中国治疗的所有人,费用都是全免的。
所以,只要是在中国境内的新冠状患者,基本上都是免费治疗的。
D. 新冠被隔离费用由谁承担
新型冠状病毒隔离治疗费用是国家承担。
【法律分析】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所以大家在被强制隔离期间的医疗费用是由国家政府进行承担的。目前多数地方政府在执行中采取了“记账治疗、医院垫付、财政(社保、单位)结算”的做法。但是,由于很多垫付费用迟迟不能结算,医院承担了本应由政府承担的救助责任。此外,政府要求对享受有关待遇后仍无力负担救治费用的患者,由其所在单位分担部分开支,因此个人没必要担心费用,放心治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E. 境外输入病例免费治疗吗
法律分析: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未参加基本医保的人员医疗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负担。上海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新闻发布会针对大家关心的境外回国人员新冠肺炎输入病例医疗费用支付问题,经向相关部门问询,将有关政策明确如下:一是境外回国人员输入病例中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医疗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国家建立传染病监测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对国外发生、国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或者国内新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
F. 境外输入病例治疗费用谁来承担
如果境外输的患者参加了国内基本医疗保险,在基本医保等支付费用之后,剩余的个人负担将由财政给予补助,如果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原则上医疗费用是由患者个人支付,而如果参加了商业健康保险的人员,则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规定进行支付,如果回国的确诊患者没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但是经济方面的确有困难,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医疗援助。
同时个人也要做好防护,不能放松警惕,不要随意和陌生人讲话,特别是国外刚回来的人员,出门佩戴好口罩,保持家里的干净整洁并定期进行消毒,如果发现自己的身体异常,一定要做好隔离并及时到医院进行就诊,不要延误病情的治疗,更不能随意到大街上行走,更不要去人群聚集的地方。
G. 被集中隔离费用谁出
视情况而定。
境外回国人员、中高风险风险区去往其他地区人员、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集中隔离观察,所有费用由个人自己承担,包括住宿费和伙食费。对疫情高中风险地区内的密接,次密接人群采取集中隔离的措施是各级政府的硬性任务。这一类人员的集中隔离费用是由政府全部承担的。
集中隔离政策初衷仍是为了避免疫情大范围传播,收取费用的初衷也是为了避免人员无视防疫需求随意流动,建议尽量配合防疫部门工作,响应号召减少流动。
H. 国外回国人员隔离费用谁承担
法律分析:(1)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报销以后再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2)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入境中被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3)参加了商业保险的人员,可以按照商业保险的合同规定支付相应的费用。(4)经认定的困难人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救助。
法律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I. 回国确诊新农合报销吗
回国确诊,新农合报销。
目前在新冠肺炎的诊治上,对境外回国人员。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确诊为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医保规定,报销后实施财政补助,个人不需要负担相关费用。
对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在回国过程中被确诊为输入型的新冠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参加商业保险的人员,可按合同规定支付相关费用。经认定的困难人员发生的费用,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医疗救助。未参加医保的境外输入病例,自付医疗费,是合理的。
J. 疫情期间隔离14天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疫情防控期间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是一项很重要的预防措施,尤其是现在国外疫情发展严重的时刻,对于境外输入病例的隔离显得更为重要,大部分集中隔离观察点都设置在车站机场附近的酒店宾馆中,对于疫情区人员的隔离会产生一定的费用,比如住宿费、伙食费等等。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城市社区、农村基层传染病预防工作的经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十一条 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并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即时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上级人民政府作出不予批准决定的,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解除隔离措施。
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隔离措施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
第六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级政府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工作的日常经费。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控制、救治、监测、预测、预警、监督检查等项目。中央财政对困难地区实施重大传染病防治项目给予补助。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内传染病流行趋势,在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项目范围内,确定传染病预防、控制、监督等项目,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