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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险如何报销费用吗

发布时间: 2022-02-09 07:06:03

1. 住院费用医保怎么报销

对办理门急诊、住院的患者,可以使用医保卡挂号、接诊、直接结算和报销医疗费用。住院费用如需报销,只需在出院手续完成后,持社保卡、身份证到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办理医疗报销事宜。如无社保卡或医保卡,在异地报销时,还需提供住院费用清单、出院诊断证明、原始凭证等资料到医保中心办理。住院医保卡的报销方式如下:
1、病人如需住院,可凭身份证明,先在住院部缴付住院押金,住院到病房后再把医保卡交到护士服务站。医院在检查治疗过程中,会把不能报销的药品、器械等一系列费用列出来,这部分费用是要到门诊缴费的,现金结账住院押金不足时自己还要继续交押金。
2、基本上每个大医院都有医疗保险办公室,它负责通知病人办理医疗保险手续及盖章事项。出院前,在其指导下,可先到住院科病房,将住院记录、出院小结、诊断证明等资料一并复制。
3、如果时因意外住院,医生在安排住院时必须写下是意外伤害,或是其他原因导致患者住院,并到居住地社区出具伤害过程证明。这主要是用来说明没有第三方的赔付,阻止某些别有用心之人人非法套取医疗保险基金。
4,批准办理出院手续。病人出院后,医院出院部在结账之后开出一份详细的费用清单,其中包括病人在治疗期间用药细节,并把这份清单和病房复印的资料一起拿到医保中心。经初审,如果有资料不全的,尽快返回补办。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后领取取审核通知结果。
5,患者一般会在三个工作日后就能接到医保中心的电话通知。收到通知书后,患者需要再次来院进行结算,将报销款从原住院押金中扣除,连同住院费用结余部分一同退还患者,这时便完成了住院报销了。
医疗保险报销费用有一定比例,而且参保人在定点医疗机构实际发生的“三个医保目录”内的医疗费用,首先承担起付线以下费用,报销费用在起付线上,封顶线下的治疗费用可按规定、比例报销,参保人在一年内累计报销费用有最大限度。所以也有许多人在参保之后又自己订购商业保险,来提高自己应对风险的能力。

2. 医保里面的钱怎么报销

医保报销钱打到农村社保卡里可以取出来里,
目前医保卡套现只有两种情况才可以。第一种是参保人突发死亡,其继承人是可以将他医保卡里面的钱本金加利息全部提取出来,如果继承人参加了医保,可以通过转账的形式转到继承人的医保卡里。
第二种是参保人需要离开参保城市,那么他必须先将医保卡停保,凭借停保证明才可以提取账户里的钱,但是如果这个人已经在其他城市参保了,就要通过转账的形式将停保的医保卡内的钱转入新账号之中。
其他方式的医保卡提现都是属于违法行为,千万不要用自己的医疗保险来开玩笑,否则被查出就会被冻结,你就无法通过医疗保险来保证自己的生命健康安全了。
医保卡套现可能带来的后果:
一般来说,套现的话不可能全部提取,而是要按照一定的折扣来支付给那些帮你套现的人,这个折扣相当的高。这样你的医保卡里的金额就会贬值,等你真正用的时候就没有了。
医保卡是记录着你的健康状况的,如果哪天你碰上需要急救,但又没有带病历,此时医保卡里面的消费记录就可以让医生轻松的了解你近期用的哪些药,去的哪些医院治疗等等。
医疗卡中的金额是没有截止时间的,因而它长期积累并一直存在,并且还有一定的利息。当你突发疾病,且没有带足够的现金时,医保卡里的钱足以救你的命,因而珍惜你医保卡里面的钱,不要去贬值套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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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医保报销费用怎么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省钱有诀窍
缴费标准

缴费分为两个部分,用人单位按工资总额的7.5%缴费,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费。

自由职业者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9.5%缴费。退休人员本人不缴费。(截至目前,成都市采用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11584元,折合成每个月就是965元。所以,由此可以计算出自由职业者每月需缴费91.7元)

注意:

1、基本医疗保险的保费必须连续、足额上缴。

2、城镇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如果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足15年,应继续按年缴足15年;也可以一次性缴足15年,缴费标准为:缴费时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9.5%×缴费年限×(1+7%)缴费年限。

住院费报销公式

[一次性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个人应负担的自付费用+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内的费用)]×[(75+年龄×0.2)÷100]

在这个计算公式中,起付标准是以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1999年以来所定的标准都为8084元,至今没有变过),住1级医院为5%;住2级医院为8%;住3级医院为12%。

重要提示

大家在这里一定要注意:由于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有一个报销限额,就是累计最高不能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如果以成都市为例,那么报销限额就是11584×4=46336元,所以如果你某一次通过以上公式计算出来的报销费用为48000元,即便是在这个自然年度内属于第一次报销,最多也只能报销46336元。
案例分析
A、住院报销

总的来说,住1级医院比住3级医院的报销比例更高,年龄越大报销比例也越大。

举例一4.6万元以内的情况

陈某今年4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掉医疗费3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基本医疗保险,陈某这次能够享受到的报销额度为:

(30000-8084×12%)×[(75+40×0.2)÷100]=29029.92×83%=24094.83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094.83=5905.17元

如果住定点1级医院,能够报销的额度就是:

(30000-8084×5%)×[(75+40×0.2)÷100]=29595.8×83%=24564.51元

个人需要负担的费用就是:

30000-24564.51=5435.49元

举例二超过4.6万元的情况

刘某今年50岁,在定点3级医院住院,一次性花去医疗费6万元(未考虑自费和特殊费用)。那么,通过公式计算出的应报销基本医疗费为:

(60000-8084×5%)×[(75+50×0.2)÷100]=59029.92×85%=50175.43元

可是按照规定,基本医疗保险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报销额度不能超过本市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成都市目前就是46336元。而刘某通过公式计算出来的应报销费用已超过该上限。

所以,他这次能报销的实际费用为46336元,个人需要承担的费用为:

60000-46336=13664元

B、门诊报销

社保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个人账户中的金额,可用于本人在药店刷卡买药,或是门诊医疗费和住院时按规定自付的部分。门诊时,个人账户中没有余额的,由本人以现金支付;有节余的归自己所有,并且可以依法继承。

下面,我们分别就在职职工、退休人员和自由职业者予以说明。

在职职工

首先将个人的缴费(即本人月工资的2%)全部划入个人账户,然后将单位缴费中的一部分也划入个人账户,所以,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的职工:(本人月工资收入×2%)+(本人月工资收入×0.035%×本人年龄)

举例

王某今年30岁,月工资1000元,每月划入王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000×2%)+(1000×0.02%×30)=26元

江某今年52岁,月工资1200元,每月划入江某个人账户的总金额应为:(1200×2%)+(1200×0.035%×52)=24+21.84=45.84元

退休人员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

如果退休人员本人的月基本养老金高于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以本人月基本养老金为基数计算划入。

举例

张某今年61岁,月基本养老金1000元(高于成都市上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张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1000×2%)+(1000×0.035%×61)=41.35元

黄某今年62岁,月基本养老金800元(低于成都市上一年职工平均月工资965元),每月应划入黄某个人账户的金额为:

(965×2%)+(965×0.035%×62)=40.3元

自由职业者

个人账户月增加额计算公式为:

50岁以下: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2%×本人年龄

50岁及其以上: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2%+本市上年月平均工资×0.035%×本人年龄。(成都市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为9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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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医保卡到底怎么报销

医保卡是在费用结算的时候报销的,其报销费用是在结算的时候由医疗机构记账结算的,在报销时按照治疗的费用以及报销的比例来计算的。

以郑州为例,根据《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四十一条参保人员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的医疗费用以社会保障卡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个人账户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个人负担的部分,由本人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应由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记帐结算。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定期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医疗费用,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根据年度服务质量考核结果按照规定返还。

关于医保的其他规定。

《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第二十九条超过起付标准、不超过最高支付限额的符合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照下列比例支付:

(一)在职职工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5%,一类医疗机构95%,二类医疗机构90%,三类医疗机构88%;

(二)退休人员住院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97%,一类医疗机构97%,二类医疗机构95%,三类医疗机构93%。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年度累计为15万元。统筹基金自然年度内累计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超出部分的医疗费用由职工商业补充医疗保险予以支付,具体办法按现行规定执行。

以上内容参考郑州市政府——郑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5. 现在医保如何报销能说说具体流程吗

医疗保险报销具体操作步骤如下:准备出院记录、病历、疾病诊断(这些材料加盖印章)。出院后退房,不要丢失发票,医保部门收到原件。返回当地后,携带资料到医保报销部门报销即可。如果资料无误,报销金额会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法规,为向保障范围内的劳动者提供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保障而建立的社会保险制度。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医保报销具体流程
大家在准备好申请报销的所需相关材料之后,就可以按照深圳医保的报销流程来进行报销了。
首先需要申请人先办理报销申请手续,随后,提交报销所需要的相关申请材料,提交材料的地点在参保人所需的社保基金管理局各分区的社保分局医保科。
在接收到申请人的报销申请之后,管理局的受理部门将会在收到材料之日起至5日内对于申请人所提供的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并决定最后的受理结果。
若申请材料有误或不齐全的话,受理部门将会通知申请人并告知其在这5日之内将所需材料一次性准备好,并修正材料中有误的内容。
而申请人在收到《补正材料通知书》之日起的5日之内,要将材料补正完毕。超过期限将不予补正,并且撤回申请。
若在期限内补正材料完毕,可以在深圳医保报销的有效期内重新提出申请。
若核查过程无误,即报销申请完成,申请人在领取过《社会医保医疗费用报销单》后,就可以报销了。
现在医保在报销的时候,是必须要自己缴纳一部分费用,在医院里面出现了受伤的情况,带着相关的资料就可以去报销,具体的流程就是需要自己先去缴纳医保费用,再携带着医院开出的证明和自己的社保卡,去当地办理报销。

6. 医保怎么才能报销费用

医保卡是这样的:每年初卡里会有一定的钱,一般是200、300,这个用光后,看病就要完全自费满1000元,满1000之后再看病才能享受每次只支付20%左右医药费的医保待遇。
那么你问的是这自付的1000元怎么报销呢?还是问满1000后你支付的现金(20%左右)怎么报销呢?
1,这1000元是不报销的,这是城市普通医保的一个程序,必须要自付满1000才能享受后面的每次只自付20%左右的待遇。
2,满1000后,每次看病只需自付20%左右费用,这20%左右也是不报销的。因为本身医保就已经为你支付了其余的80%左右的费用啊,再报销这20%,那不变成完全不需自付的了吗。只有一些特殊人群,比如高级学者或劳模等,才能享受完全由国家支付的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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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怎么报销

这个是全国统一的规定药品目录及治疗项目目录等,通常叫医保范围内。个别的地方有自己的规定,大部分都差不多。不光包括医疗,还有检查及治疗项目都有统一规定。这个范围你可以到医院的医保科查询。或者大夫在开药或开处方的时候在医保系统内直接能看到在不在范围。
至于商业保险,报销通常参照的也是这个范围,而且商业保险一般医疗报销的险种都属于附加险,而且有免责条款,需要如实告知,未如实告知得病,报销前被理赔部门的调查员查出来是不会赔的。而且通常得过的病报过了,第二年会被免责,也就是再得这个病就不报了。不可能比社保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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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有何基本规定

供参考下吧: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为核心的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该《决定》指出,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即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承受能力,建立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原则是: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要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负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和个人帐户相结合。
9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框架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要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框架包括六个部分:
一是建立合理负担的共同缴费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体现国家社会保险的强制特征和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不仅可以扩大医疗保险资金的来源,更重要的是明确了单位和职工的责任,增强个人自我保障意识。这次改革中国家规定了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的控制标准:用人单位缴费率控制在职工工资总额的6%左右,具体比例由各地确定,职工缴费率一般为本人工资收入的2%。
二是建立统筹基金与个人帐户。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社会统筹使用的统筹基金和个人专项使用的个人帐户基金组成。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其余部分建立统筹基金。个人帐户专项用于本人医疗费用支出,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
三是建立统帐分开、范围明确的支付机制。
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确定各自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主要支付大额和住院医疗费用,个人帐户主要支付小额和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和基金的承受能力,确定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
四是建立有效制约的医疗服务管理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仅限于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标准内的医疗费用;对提供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实行定点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基本医疗保险服务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要按协议规定的结算办法进行费用结算。
五是建立统一的社会化管理体制。
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一定统筹层次的社会经办,原则上以地级以上行政区(包括地、市、州、盟)为统筹单位,也可以县为统筹单位,由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基金的统一征缴、使用和管理,保证基金的足额征缴、合理使用和及时支付。
六是建立完善有效的监管机制。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统筹地区要设立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监督组织,加强社会监督。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基金的预决算制度、财务会计制度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审计制度。
这些内容基本上确定了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大致框架,奠定了将来统一全国制度的基础,便于各地在制定改革方案时有所遵循,同时也给各地留下了因地制宜作出具体规定的空间。
96.哪些单位和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这就是说,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职工,既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也包括城镇各类企业,既包括国有经济也包括非国有经济单位,既包括效益好的企业也包括困难企业。这是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中覆盖范围最广的险种之一。
但对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国家明确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这主要是考虑到对这部分人群管理的状况和医疗保险本身的特殊性。如果硬性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而管理能力又跟不上,则有可能导致医疗费用支出控制不住,增加基金超支的风险。
97.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首先,各统筹地区要确定一个适合当地职工负担水平的个人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一般为工资收入的2%。其次,由个人以本人工资收入为基数,按规定的当地个人缴费率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基数应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收入统计口径为基数,即以全部工资性收入,包括各类奖金、劳动收入和实物收入等所有工资性收入为基数,乘以规定的个人缴费率,即为本人应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98.如何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帐户?
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的规定,个人帐户的注入资金来自于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两部分:个人缴费的全部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的一部分记入个人帐户。单位缴费一般按30%左右划入个人帐户。但由于每个年龄段职工的医疗消费支出水平存在很大差别,因此在统筹地区确定单位缴费记入每个职工划入帐户比例时,要考虑年龄因素,确定不同年龄档次的不同划入比例。确定单位缴费划入个人帐户的具体比例,由统筹地区根据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和职工年龄等因素确定。
统筹基金的注入资金主要来自单位缴费部分。单位缴费用于划入个人帐户后剩余的部分即为统筹基金的资金。
99.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之后其个人帐户如何处理?
职工个人医疗保险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均归职工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使用和继承。因此,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死亡后,其个人医疗帐户仍有余额的,可作为遗产,由其亲属按《继承法》规定实施继承。同时,其个人医疗帐户台帐、《职工医疗社会保险手册》由医疗社会保险机构收回注销。
100.参保职工就医,如何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首先,参保人员要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购药,也可按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外购药品。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和非定点药店购药发生医疗费用,除符合急诊、转诊等规定条件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其次,所发生医疗费用必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范围和给付标准,才能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超出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按规定不予支付。
第三,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区分是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还是属于个人帐户支付范围。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最高支付到“封顶线”为止。个人也要负担部分医疗费用,“封顶额”以上费用则全部由个人支付或通过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等途径解决。起付标准以下医疗费用由个人帐户解决或由个人自付,个人帐户有结余的,也可以支付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应由个人支付的部分医疗费用。
101.医疗保险参保职工如何选择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的规定,参保人员在获得定点资格的医疗机构范围内,提出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选择意向,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参保人的选择意向统筹确定定点医疗机构。
除获得定点资格的专科医疗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外,参保人员一般可再选择3至5家不同层次的医疗机构,其中至少应包括1至2家基层医疗机构(包括一级医院以及各类卫生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参保人员对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可在1年后提出更改要求,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102.企业职工因患病来不及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治疗时能否报销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关于印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4号)规定,参保人员应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并可自主决定在定点医疗机构购药或持处方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除急诊和急救外,参保人员在非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费用,不得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因此,职工如患急病确实来不及到选定的医院医治,自己到附近的医院诊治,持有医院急诊证明,其医药费用,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103.什么是医疗期?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职工的医疗期有何规定?
根据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规定,医疗期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而停止工作治病休息,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原劳动部1994年发布的《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医疗期主要有以下几条规定:
(1)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2)医疗期3个月的按6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6个月的按12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9个月的按15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2个月的按18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18个月的按24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24个月的按30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3)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保险待遇按照有关部门规定执行。
(4)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中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5)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自2002年4月5日之后,按《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发[2002]8号)执行)。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6)医疗期满尚未痊愈者,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04.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两个条例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加强基金征缴工作的通知》(劳社部发〔1999〕10号)规定,农民合同制职工参加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职工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农民合同制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一次性发给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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