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增值税税金是怎么算的
增值税税金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9]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进项税额=1700元,销项税额=23400/(1+17%)×17%=3400元,应纳税额=3400-1700=1700,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1)在增值税里费用是怎么算的扩展阅读:
增值税税金税率:
改革之后,原来缴纳营业税的改交增值税,增值税增加两档低税率6%(现代服务业)和11%(交通运输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主要涉及范围: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包括: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现代服务业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
根据上海试点的经验,改革之后企业的税负有所降低。营业税是按收入全额计算缴纳税金的,改成增值税之后,可以扣除一些成本及费用,实际上可以降低税负。
改革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或略有下降。对现行征收增值税的行业而言,无论在上海还是其他地区,由于向试点纳税人购买应税服务的进项税额可以得到抵扣,税负也将相应下降。12万户试点企业中,对3.5万户一般纳税人而言,
由于引入增值税抵扣,与原营业税全额征收相比,税负会有所减少甚至大幅降低;对8.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而言,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实行3%的征收率,较原先营业税率要低2个百分点。改革的确存在个别企业税负增加的情况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增值税
B. 应缴增值税费用计算的问题
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是在进项税率和销项税率一致的情况下。1000元购入,适用税率16%,进项税额160元,销售2500元,销项税额400元,这时候才可以用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增值税税款,1500×16%=240元,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400-160=240,二者计算结果是一致的。如果进项税率和销项税率不一致,就只能用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而不能用增值额乘以税率计算增值税税款。
C. 企业增值税怎么计算啊
一般纳税人
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D. 有关增值税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计算,基本上就是如下几个概念:
1、销售额=含税销售收入/(1+17%)
2、含税销售收入=销售额*(1+17%)
=销售额+销售额*17%
=销售额+销项税(或进项税)
3、销项税额(或进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1+17%)*17%=销售额*17%
(4)在增值税里费用是怎么算的扩展阅读
征收范围和纳税人
(1)征收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的货物。
(2)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应税服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参考资料增值税_网络
E. 每个月要交的增值税怎么算
(一)计税方法
1.一般计税方法
(1)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2)销项税额=计税销售额×增值税税率,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适用的增值税税率)
(3)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简易计税方法
(1)应纳税额=计税销售额×征收率
(2)计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3)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二)计税销售额的确认
1.全额
计税销售额原则上为提供应税服务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2.差额
差额征税的方法是营业税常用的一种税基确认方式,此次营改增试点对某些项目继续沿用了此方法。
(三)进项税额
1.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1)用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接受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应税服务。
(2)接受的旅客运输服务。
(3)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或者交通运输业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