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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住房交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8-27 02:33:09

A. 交房时一般还需要交什么费用大约多少钱

3-4万左右。

1、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

2、契税:买房交契税必不可少,契税的缴纳费用往往会与房产价格成正比,且是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的,故而一般不存在纠纷。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

3、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缴纳备受争议,一般情况下,业主收房后,就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了。在通常情况下,业主是可以选择按月或者按季度来缴费的,但具体的物业管理费用要以合同约定为准。

4、装修保证金:业主在拿到房子开始装修的时候,是需要事先交纳保证金的,即如果出现装修工人破坏物业设施设备,给他人造成财产方面的损失等情况时,就可以用这笔押金支付。

收房注意事项

收房注意房款约定:如果客户与开发商在合同中约定,在房款结清之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则客户须结清房款之后,才能接收商品房。

注意物业费不能乱: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开发商有义务向购房人出示业主临时公约,就物业费等相关事项作出约定。因此,如果在商品房收房时出现物业费的问题,业主可据此主张权利。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交房、人民网-过了交房日子小区依旧在施工 购买期房要注意

B. 新房收房时还要交哪些费用

一般交房时,会涉及以下费用需要缴纳:

1、开发商费用

①新房交房时,首先要交的费用是开放商的房款尾款,不交房款尾款,开发商是无法履行合同约定把房子交给你的。

②补、退面积差额。虽然在入住以前,我们已经知道房屋的面积,但在办理入住手续以后,还需要对房屋的实际面积进行实际测量,补、退面积差额。

③装修变更费用。家里做过装修的应该都知道,在房屋装修前,如果房屋内有变动,是需要提前跟开发商说明。开发商会根据情况收取费用并跟你签订协议的。

2、物业管理费

所有新房入住,物业管理费是必须交的。一般来说,需要提前付一年的管理费给物业。这个算是给物业公司一个小区内环境建设和养护的启动资金,说白了就是保证金。

3、税费

①契税是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收费标准来收取的。按照杭州现行政策下首套房税费的计算方式是按照网签合同价格的1%、1.5%缴纳: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1.5%。第二套房,契税税率2%。

②公共维修费用也是按国家指定标准收费的,住宅维修按2%征收,非住宅按1%征收,商品住宅50~70元/㎡不等,这要根据具体情况来收取。

4、其他费用

①停车费、门卡押金。有些高档住宅,因为设施比较完善,会收取停车费和门卡押金。

②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办证时才会收取,一般来说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③证照印花税:5元/本

④工本费:10元/本

具体的缴纳费用,收房前开发商会电话告知。

C. 新房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大概多少钱

房屋交付要缴纳多少费用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房屋交付后的保修责任
1、房屋交付的保修责任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4)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2、开发商要协助办理相关权属登记
(1)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2)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3)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3、房屋质量不合格的法律责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D. 交房需要交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交房需要交的费用有:按房款2%至3%交纳公共维修基金;按业主的产权面积交纳物业费;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纳供暖费;面积正负百分之三,金额多退少补的房屋面积差价等。
1、契税。房屋是带有商品属性的,所以购房也需要缴纳税款,契税的计算跟房屋的价格有直接的关系,并且是按照国家指定的具体标准收取的。这笔费用必不可少,如果购房者没有交契税就无法办理房产证,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先缴税,然后凭拆迁协议再到当地的税收部门办理退税。
2、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跟契税一样都是属于买房必不可少的一笔费用,一般缴纳这两项费用都不会存在什么争议。通常情况下,购房者是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全体业主所缴纳的房屋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会存入专项账户中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物业费。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经常产生矛盾,所以针对物管费的缴纳还是有很多争议的。物业费的计算是从业主接房的时候开始的,所以业主收房后就要开始缴纳物业管理费了,物业费一般是半年或者是一年为单位交纳。房子越大费用就越多,业主最好提前准备好,另外,还要注意之前签订的物业合同,具体的物业管理费用要以合同约定为准。
4、其他费用。除了上述三笔占比比较大的费用外,根据不同的情况接房的时候业主可能还会交纳其他的一些费用。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但这些费用不是必须要交的,业主可以自愿选择。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七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契税暂行条例》 第九条 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契税征收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税款。

E. 交房拿钥匙的时候,需要交什么费用

交房拿钥匙的时候,需要交房税费;开发商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对新房交钥匙的话,建议大家多注意一下具体的细节,比如房屋的验收等问题,这样才能保证自己房屋的质量。
一、新房交房税费
1、契税
发生房屋买卖、典型买卖、赠与或者交换行为时,根据转移变动的价值,向产权领取者征收一次性契税。 契税采用比例税率。 也就是说,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行为时,对纳税人按一定比例的税率征税。 契税实行3%-5%的幅度比例税率。
2、住房维修基金
以商品房出售的,购房人和销售公司应当签订相关维修基金的缴纳约定,购房人应当按照购房款的2-3%的比例向销售公司缴纳维修基金。 销售公司代收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房屋销售收入。
3、房屋产权登记费:部分开发商在制证时领取,但房屋为80元/套,非房屋为550元/件。
4、印花税: 5元/本。
5、人工费: 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最终支付: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2、面积差价金: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和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停车位价款:对于需要购买停车位的业主,双方需要另行签署合同(除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停车位外,注意停车位有产权)。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买者征收,但不得向交房时不愿意接受相关服务的购买者强制收费。
新房交房注意收房注意房款约定,客户和开发商签订合同,办理交接手续要根据开发商的通知确定时间。 房屋价款结算前,开发商有权顺延交付房屋的,客户可以在结清房屋价款后领取商品房。 新建公寓已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的,开发商应当在合同规定的新建公寓交付日期前书面通知卖方办理交接手续。

F. 交房的时候还要交什么费用吗

购房者在交房时还需要交哪些费用
具体新房交房税费如下:
1、契税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收房人可以向自愿缴纳,但不强收。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这个是个大问题,物业关乎我们以后的生活品质。我们在交房时还需要向物业缴纳这些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3、停车管理费
4、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5、装修管理费
6、垃圾清理费

G. 新房交付的时候要交哪些费用

需要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房屋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证照印花税、工本费费用、物业管理费、面积测绘费和装修保证金 、面积差额款 。

H. 交房后还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新房交房后还需要缴纳的费用:一、新房交房税费:1、契税:普通得住房标准按照1.5%收。购买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个人首次购买的按1%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业主与售楼方需要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 业主应当按购房款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装修管理费。垃圾消纳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前款规定以外的纳税人,除国家机关和个人外,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的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税务登记证件的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

I. 交房时要交哪些费用,大概多少钱

1、契税: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专项维修资金:有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非电梯类房屋标准按建筑面积(平方米)×22(元/平方米)计算结果交纳。

3、合同印花税:按房款总价的0.05%交纳(住宅免收)。

4、证照印花税:按5元/户交纳。

5、产权登记费:住宅类房屋按80元/户交纳;非住宅类房屋按550元/户交纳;共有人证书费按10元/人交纳。

6、交易手续费: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0.35%计算结果交纳。

7、国土证办证费:按相关规定交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契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契税的计税依据: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成交价格;

(二)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由征收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权交换、房屋交换,为所交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

前款成交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并且无正当理由的,或者所交换土地使用权、房屋的价格的差额明显不合理并且无正当理由的,由征收机关参照市场价格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帐簿;

(四)权利、许可证照;

(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