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输血需要多少钱
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
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如下:
(一)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
(二)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
(三)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
(四)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400元。
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可加收20元。
其它我就不知道了,只知道这个收费标准
2. 医院输血怎样收费的
编号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血站供应价(元) 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元)
70101 全血 一个单位/袋 220 240
70102 红细胞悬液(CRCs) 一个单位/袋 210 230
70103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一个单位/袋 100 120
70104 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PC-1) 五个单位/袋 550 570
70105 新鲜冰冻血浆(FFP) 一个单位/袋 40 60
70106 普通冷冻血浆(FP) 一个单位/袋 40 60
70107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PC-2) ≥ 2.5× 1011/袋 1400 1420
70108 洗涤红细胞(WRC) 一个单位/袋 230 250
70109 浓缩白细胞悬液(GRANs) 一个单位/袋 210 230
70110 冷沉淀(Cryo) 一个单位/袋 100 120
70111 手工制备冰冻红细胞(FTRC) 一个单位/袋 220 240
二、有关说明:
(一)输血量不满50毫升照50毫升计算,50毫升以上不满100毫升照100毫升计算。
(二)皮管血价格每毫升2元,混合血清每毫升1.50元。
(三)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全血或红细胞悬液每单位/袋可加收20元。
(四)机器制备冰冻红细胞(FTRC)每单位/袋可加收600元。
(五)Rh阴性以及其他稀有血型血按同类同种项目收费标准加倍计收。
(六)一个单位是指200毫升全血或由200毫升全血制备的成分血。
3. 医院输血200cc要收费多少
按输血的种类计费。血液制品有:去白悬浮红细胞(230元每100毫升),冰冻血浆(60元每100毫升),血小板最贵(1600元每200毫升)等。现在主张输成分血,不建议输全血。然后再加输血的治疗费大概每次30元左右吧。医院级别不同价格不同,但是相差不会太大。
4. 有谁知道在医院里输100CC血需要多少钱拜托各位大神
没有100cc的 一般是1-1.5个单位一袋(200-300ml) 即使用100ml也要收200ml的血钱 因为不可以重复使用 价格是400-600元 加上输血前检查和输血的费用(200左右) 一起应该是1000元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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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贫血者输血一次输多少cc,费用是多少
您好,这个要看失血的量了,如果失血量大的话输血量也要相应增加的,一般血液的价格是400块钱200毫升左右
6. 输血4个单位大概要多少钱
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这个价格是血站供给医院的,具体用到病人身上医院还要加收其他费用,大概200毫升300-400左右。
另:200毫升是一个单位。
7. 输血的费用如何计算
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国家同时规定,《通知》中未涉及的其他新增血液项目和收费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公布。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的比价关系核定新增血液项目收费标准,并报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关于调整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的通知
卫规财发〔2005〕43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公民临床用血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血站向医疗机构供应血液的价格包括血站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的费用。
二、全血收费标准全国统一为每200毫升220元。
三、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手工分冰冻血浆和机采血小板等四个项目的血站最高供应价格如下:
(一)手工分红细胞悬液,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210元。
(二)手工分浓缩血小板,每单位(200毫升全血制备)100元。
(三)手工分冰冻血浆,每100毫升40元。
(四)机采血小板,每治疗量(≥2.5×1011个血小板)1400元。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在不超过最高供应价格的前提下制定当地的血站供应价格。
四、凡经过滤除白细胞的红细胞悬液每袋可加收20元。
五、其他新增血液项目和收费标准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公布。各地必须严格按照实际成本和合理的比价关系核定新增血液项目收费标准,并报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
六、医疗机构对公民临床用血的收费包括血站供应价格、配血费和储血费。
配血费按当地医疗服务价格执行。各地要从严核定配血收费标准,切实减轻患者负担。
储血费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定。
七、血站和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向患者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八、本通知自2006年3月1日起执行。凡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卫生部
发展改革委
二○○五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