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救护车管理制度和使用规定
法律分析:一、救护车为医疗救护专用,实行24小时院内值班或24小时开机,由急诊科主任、护士长签发派车单。司机接到通知后,应在5分钟内做好出车准备,及时出车。
二、使用救护车一律按标准交费,一般情况先收费后出车。如情况紧急或通过电话呼救者,可先出车,出车费由司机负责督促患者补交。
三、住院患者要求到外院就诊、检查或请外院医生会诊、手术者,均按上述收费标准,交纳出车费。
四、每月末由救护车司机将每次派车单和收费单据校对后交财务科审查收支情况,按医院出车补助标准,结算出车补助费。
五、非医疗用车,必须经业务院长签发派车单。私自派车、私自出车和出车不收费,查明责任者,按出车地点收费标准加倍罚款。
六、救护车作为医院的医疗服务用车,只能作用于抢救、转运为重伤病人员,处理紧急疫情及公共卫生防服务等工作使用,如有集体外出参观学习、因医疗工作接送外院专家、接受医用物资、医疗器戒的情况,应报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审批同意。
七、卫生院必须聘请救护车专职驾驶员,严禁院长及非专职驾驶救护车。
八、救护车驾驶员在行车途中,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文明行车,礼貌待人,热心为病员服务。
法律依据:《规范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工作方案》
第一条 救护车符合卫生行业标准,标志图案、标志灯具和警报器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有关规定,并统一车辆编号、车体标识、设备配置,定期检修和消毒。
第二条 救护车报属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备案,执行公安部门关于特种车辆号牌、年检及报废的规定,参加机动车辆强制保险。无手续不全、带有故障隐患、超期服役和年检不合格的车辆运行。
第三条 医疗机构的车管部门定期组织安全驾驶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四条 救护车由当地急救中心(站)统一调派。行政区划不清或交界地带,由首次接听急救电话的急救中心(站)负责调派车辆并做好转接工作。
第五条 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时遵守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按规定使用警笛警灯。
第六条 救护车没有用于非院前医疗急救服务。除急救中心(站)和急救网络医院外,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使用救护车开展院前医疗急救工作。
② 各位大神,请问一下坐救护车不交费会有什么后果
坚持先缴付而严复患者救治的医护人员或者医院都要有可能会坐牢
③ 120救护车要收钱我没给可有影响
没有任何影响,救护车收费没有统一标准瞎要钱。坑一个是一个。不给就对了。
④ 救护车乱收费违法吗会受到什么处罚吗
救护车一般是按路程的计算的费用,如果乱收费可以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应
⑤ 请问医院的救护车抢救伤员时不给钱就不拉人是这样吗
正常来说不会发生这种情况。
如果真的碰到了不给钱就不让患者上急救车的情况,推荐你再次拨打120,询问派出救护车的车牌号,确认对方是否是骗子。
救护车收费的价格都是明码标价的,根据随行医护人员数量、救护车设备和里程数而定。
而且,救护车上的司机、医生、护士和担架员都是没资格收费的,要等患者入院后,统一由院方发单收费。
就算是因院方救护车数量不足,租用私人公司的救护车等设备,对方也不会先收钱再让患者上车。
哪怕是患者家属自己打电话,租用的非院方救护车,都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另外大部分医院,都会为急救患者垫付医疗费用来应急(不包括手术等有风险治疗项目和重大项目,因为这些项目需要签字,院方没权利代家属决定)
因为救护车接送患者时,有很大概率家属都不在附近,没有人能支付医疗费,所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各地院方都有相应的对策。
如果,真如同你所说,救护车到了之后,因为没有交钱不让患者上车,那就直接报警吧,车上的五个人(司机、医生、护士、担架员)都有刑事责任。
只是我不清楚这应该怎么判,按理说司机和医护的负责方不同,救护车车上五人很难为了一点钱财达成共识。
正常来说,救护车上的五人,应该都犯有间接故意杀人罪、敲诈勒索罪,医生还多一个渎职罪。
我不清楚司机和医护人员会不会还犯有渎职罪,但无论如何,三年以上是最低的,至于职权最高者(大概率是医生),最低十年以上,最高死刑(因为是间接故意致人死亡,这也是故意杀人罪的一种,而且还属于情节恶劣,是有可能判处死刑的,只是概率很低罢了。)
⑥ 帮助别人拨打120后,病人不支付,这个费用要我承担吗
病人不支付,他不想花这个钱,道理很明白,不是他叫来的120救护车,为什么叫他出钱?你说见他躺在地上,担心他一睡不醒?毕竟是在马路上,很危险!病人并不领情,认为你多管闲事,他只是休息一会儿,没必要叫来120救护车,120的费用他不会出的,你无言以对!你做好事,还以为功劳一件,结果他非但不感谢你救命之恩,还责怪你打120救护车电话,帮助别人拨打120后,病人不支付,这个费用不应该承担。
在院前急救中这种情况经常遇到,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处于人道主义,你见到病情危重患者,拨打急救电话,应该是一件好事,值得赞扬,但是遇到蛮横不讲理的患者,你拨打电话反倒不给你结账,所以见义勇为的人就慢慢的变少了。人人都是事不关己的态度,如果别人帮你打120后,别人也怕到时候你赖上人家,“好人有好报”现在的好人太难做了,看到需要帮忙的,你不帮别人说你冷血无情,但如果你帮了你还要担心别人会不会倒打一耙。所以说就是因为一个老鼠屎坏了一滚粥。
⑦ 10多年前救护车是不收费的,大家觉得现在救护车该不该收费
社会在飞速的发展,十年前的事和如今的事是截然不同的,十年前的物价水平和如今的物价水平能一样吗?以前医院里救护车来拉走病人是免费的,因为以前的物价水平都比较低,所以由医院来独自承担这笔费用也是可以的。但是现在物价飞涨,在这个经济利益为先的社会里,救护车拉走病人收钱也是能够让人理解的。
2、急救车收费合理,但是收费的标准还需国家来定
在平时抢救病人的时候,也遇到过急救车向患者家属索要高额的急救费用的不合理现象。我认可急救车抢救危重病人的时候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个是合理的。但是,收费的标准应该由国家来规定,对于那些索要高额的抢救费用的人,应该进行处罚。老百姓不怕你来收钱,怕的是你的价格不明朗,不公开。只要是国家规定的急救车应该拿的费用,相信作为患者家属一定会按照国家规定给予。相反,患者家属有知情权,也有拒绝支付不合理收费的权利。
⑧ 全国关于120救护车收费是怎么规定的
全国关于120救护车收费的规定如下:
据《物价法》规定:
1、院前急救费150元/次,救护车起步费10元(3公里内),3公里以外部分2元/公里。
心肺复苏抢救费100元/人次;大出血抢救费(含抢救材料、仪器,特殊止血材料除外)50元/人次;使用的药费按药品价格另行计算。个别包括出诊费过路费。
根据不同的救护车价格也不同。
2、担架费三楼及以下15元,三楼以上每层价5元。
出诊费每次10至15元;院前急救费每车次40元,医生实施现场抢救方可收取此项费用;救护期间,化验、特殊检查、药品、血液等费用另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