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国家财政科技支出包括哪些
内容划分 中国基本建设支出的内容,按照资金的投向可划分为:①生产性支出。包括工业建设、建筑业建设、农林水利气象建设、地区资料勘探建设、运输邮电建设、商业和物资供应建设等支出。②非生产性支出。包括住宅、文教卫生、科学研究和综合技术服务事业,公用、生活服务事业,以及机关、团体等房屋建设的支出。
按照资金的来源可划分为:①国内财政收入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即通过财政分配渠道集中于国家预算的国内资金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②利用国外借款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指经批准由国家向国外统借统还的外债安排的基本建设拨款和由国家统借后转贷给中央有关部门和地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这一部分借款将来由中央各部门和地方负责归还本金和利息。
按照财政级次可以划分为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中央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包括:①基本建设拨款支出,指国家预算无偿拨给各部门、各单位用于基本建设的款项;②基本建设投资拨款改贷款支出,指国家预算内支出经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办理的用贷款形式安排给各部门、各单位用于基本建设的款项;③中央财政包干补助地方的基本建设支出,指用中央财政收入专项安排地方受益的基本建设支出;④改烧油为烧煤的专项收入,即压缩国内烧油后,由出口所得净收入安排的用于发展能源和交通的支出,这一部分支出在中央财政预算中列收列支;⑤基本建设贷款财政贴息,指国家财政对使用银行贷款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项目因缺乏支付能力而补贴的利息;⑥基本建设国内设备储备贷款基金,指中央财政拨给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用于国家预算内直接安排的建设项目为以后年度储备国内设备的周转资金,由中国人民建设银行负责发放、管理和收回;⑦其他基本建设支出,指中央财政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地方财政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包括:①地方统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地方财政包干范围内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②地方自筹基本建设支出,即地方财政用机动财力和征集的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按规定留给地方使用的部分安排的基本建设支出。
按照国家预算科目可划分为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类科目和不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类科目的基本建设支出。在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类科目中,除按行业分款外,还有:①专项基建投资贷款贴息支出;②基本建设储备贷款基金;③中央统借统还基建支出;④地方统借统还基建支出。在按行业分款的基建支出中,分为基建“拨改贷”项和基建拨款项。不列入基本建设支出类反映基本建设支出的科目有:国防费、武装警察部队支出、退伍军人安置费、支援经济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三西”农村建设专项补助资金、环境保护补助资金、城市水资源建设资金、下放港口以港养港支出、铁道专项支出等。
❷ 申请科技厅资助经费其他费用包括哪些
答: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主要包括技术引进费、技术开发费、技术应用示范费、科技服务费、培训费等。
(1)技术引进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引进新技术、新流程、新工艺,或购买专利等发生的费用。
(2)技术开发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对有关技术进行消化吸收、生产工艺流程改进、技术的适用性改进和创新等发生的费用。
(3)技术应用示范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为开展技术转化应用、综合集成和示范等发生的费用。
(4)科技服务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聘请有关技术专家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服务所发生的费用。
(5)培训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的实用技术培训等工作发生的资料费、专家讲课费、场地租用费、学员食宿补助等费用。
专项经费不得开支有工资性收入的人员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福利支出,不得开支罚款、捐赠、赞助、投资等,严禁以任何方式牟取私利。
(以上资料来源:《关于印发<科技惠民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社[2012]127号;《关于印发<科技惠民计划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教[2012]429号)
❸ 海口市科学技术投入办法(2002修正)
第一条为促进全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确保科学技术的投入(以下简称科技投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海南省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科技投入,是指政府及其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金融部门、社会团体和个人,对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科技成果推广应用、科技服务、科技知识普及的资金投入。第三条在本市建立和完善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企事业单位投入为主体,金融信贷和各类科技资金为支撑,社会集资、引进外资补充、多层次、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使研究开发经费到2005年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的2%以上。第四条科技投入坚持以经济发展,优化投向、提高效益的方针;科技经费使用实行有偿使用与无偿使用相结合和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五条市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市科技投入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综合管理。第六条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负责本市科技经费财政预算的编制工作,监督检查财政所拨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第七条市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国家行业和省市产业、科技发展政策,负责对本市行业项目进行审查、组织评估论证,确保符合产业政策及科技发展规划。第八条科技投入主要包括:
(一)财政预算安排的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本建设费、科技专项经费和其他用于科技的经费;
(二)国家政策扶持留给企事业单位用于发展科技的资金;
(三)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投入的科技资金;
(四)金融机构投放的科技信贷资金;
(五)风险投资机构投放的科技风险资金。
(六)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从生产建设发展资金中安排的科技资金;
(七)国内外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包括港、澳、台侨胞或华侨)投资、资助、捐赠的科技资金;
(八)高级科技人员的高科技技术、专利、项目等行之有效的知识投入;
(九)各类科技基金和其他用于科技的资金;
前款(一)项科技三项费用是指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重要科学研究补助费。第九条市各级政府财政部门应把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用、科研基本建设费和科技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财政用于科技经费的增长幅度,每年应高于当年财政收入增长的幅度,科技三项费用应逐年增长。第十条对科研单位、科技企业以及高新技术企业应按国家规定给予优惠政策扶持。企事业单位从事科技活动享受国家政策减免的税费,应当全部用于科技开发和成果转化。
鼓励企事业和科研单位在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收入不少于50%的资金,用于科研开发。第十一条企业技术开发经费的主要投向是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和技术创新,包括必需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费;实际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零配件、试验检测费;技术转让、购买专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费;聘请技术专家、调研、论证费等。第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按国家规定,设置科技开发贷款科目,科技贷款额度应当逐年增加。并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科研单位和科技企业应给予流动资金支持。
对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投放资金安排在本市的重大科技项目或市级承担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金融机构应当按照规定按时投放科技贷款。第十三条鼓励国内外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参与为科技服务而创立的科技风险投资、科技信贷、科技保险和金融租赁业务。拓宽科技投入渠道,促进科技事业发展。第十四条企事业单位应增加研究开发和技术创新的投入。企业每年必须保持适当比例的经费用于技术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开发费用应当占企业销售收入的5%以上。企业的技术开发费按实际发生额进入成本计算。第十五条鼓励和支持国内外组织、社会团体或个人资助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奖励科技人才。科技捐赠额较大的,根据捐赠人的意愿,经市各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个人名义设立科技专项基金。第十六条财政投入的科技经费,可采取拨款、有偿使用、贴息等使用方式,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热带农业、信息产业、生物医学、临床医学、海洋产业、基金工程、生态环保等科研开发项目;
(二)促进本地社会经济发展的重大公益性的科研开发项目;
(三)符合产业政策的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及重要科学研究项目;
(四)重大科技攻关、高新技术研究、应用基础研究、人文科学研究、软科学研究和高科技人才的培养;
(五)适用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广。
❹ 我国科技投入机制
(一)概况
我国科技投入模式经历了三个阶段的变迁: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前,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财政拨款是科研开发的唯一资金来源。第二阶段是从20世纪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的过渡阶段,中国逐步迈向市场化,政府逐步削减财政科技支出,同时鼓励企业和民间机构投入科技创新。20世纪90年代,政府科研经费、企业自筹资金二者的比重基本维持在30%和40%左右,企业与政府投入互为补充。第三阶段是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企业已成为我国科技创新的主要资金来源(孙劭方,2009;严四容等,2008)。
我国的财政科技投入,是保障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和国家科学研究机构正常运行、贯彻落实“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要手段。从“一五”到“七五”时期,我国财政科技拨款占财政支出的比重由1.1%上升到4.8%;改革开放以来,国家和社会对科技的发展更加重视,科技资金投入的总量始终保持较大幅度的增长。近年来,我国还通过了“973”计划、“863”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等一系列科技计划以及政策措施,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廖添土,2008)。
从科技经费筹集的情况,我们可以看出,2000年科技经费为2346.7亿元,2008年经费额度已达9123.8亿元(表2-1 ,图2-1),是2000年的4倍,平均每年约增长32%。政府资金、企业资金以及金融机构贷款都是科技经费筹集的主要渠道(图2-2),其中,企业资金是科技经费的主要来源,2008年企业资金比重达到69.8%。
表2-1 2000~2008年我国科技经费筹集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2001~2009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1 2000~2008年我国科技经费筹集情况
图2-2 2000~2008年我国科技经费筹集渠道
(二)我国研究与开发投入情况
1.投入总量
研究与开发(R&D)是科技活动的核心,R&D资源作为创新活动的基本要素,在技术创新中起着关键作用,是推动科技进步的重要条件。
近年来我国R&D投入总量不断增长,但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国R&D经费投入总量为298.98亿美元,而美国2004年R&D经费投入总量为3125.35亿美元,两者相差2826.37亿美元,我国仅为美国的9.57%(廖添土,2008)。与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相比,我国R&D投入总量也处于较低水平。
R&D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是国际上用于衡量一个国家科技活动规模及科技投入强度的重要指标,从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的大小与这些国家的经济发展程度的关系来看,国外总结出如下规律:①R&D/GDP在2.0%以上的都是经济发达且重视科技投入的国家。②R&D/GDP在1.0%~2.0%之间的国家有经济比较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也包括经济发展较快的一些发展中国家。③R&D/GDP在0.6%以上(含0.6%)且1%以下的国家,都是发展中国家。④R&D/GDP在0.6%以下(不含0.6%)全是发展中国家,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国家的R&D/GDP在0.1%~0.3%的极低水平。
该指标具有理论上的可行性和实际上的可比性,根据对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阶段(发展中、工业化和发达)与R&D/GDP对应关系来看,R&D/GDP达到1.5%大致意味着该国将站在工业化大门的门口(宋彧,宋锦,2007)。
从图2-3、表2-2中我们可以看出,我国的R&D/GDP从2000年开始,一直保持在1.0%以上,除2005年外,这一比值逐年上升,并于2008年达到1.5%以上,依据国外总结的规律,我国作为发展较快的发展中国家,已经进入了工业化的阶段。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R&D强度仍处于较低位置。2005年我国R&D强度为1.34%,而瑞典的R&D强度最高,达到4.25%,是我国的3倍多。美国、日本、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的这一比重基本相当,大约在2.0%~3.0%左右(廖添土,2008)。
表2-2 2000~2009年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重单位:%
资料来源:2001~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3 2000~2009年我国R&D经费占GDP的比重
2.人力投入
近10年来,我国R&D人员呈逐年上升趋势(表2-3)。从总量上看,目前我国R&D人力资源投入已经居于世界前列。统计显示,2009年从事R&D的人数达到318.3万人,居世界第一位。
表2-3 2000~2009年我国R&D人力投入单位:万人·年
资料来源:2001~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但是从相对量上来看,与发达国家相差甚远。从每万人劳动力中从事R&D的人数比较来看,丹麦最高,达到164人;瑞典次之,达到158人;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英国、法国、德国等,也都基本在100~120人之间。我国2009年每万人劳动力中从事R&D的人数只有40人,远远落后于这些发达国家(图2-4 ,表2-4)。
3.经费来源
发达国家R&D经费的绝大多数来源于企业。2008年,日本和韩国来源于企业的经费在全国经费中所占比重达到78.2%和72.9%,在各国中比重最高。我国2009年的R&D经费来源中,企业投入占71.7%,与发达国家基本相当(图2-5 ,表2-5)。由此可见,同发达国家一样,企业在我国R&D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已经确立。
表2-4 各国R&D人员投入情况
资料来源:2010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图2-4 各国R&D人员投入情况
表2-5 各国R&D按经费来源分布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2010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图2-5 各国R&D按经费来源分布情况
与此同时,在欧美老牌发达国家中,如英国、法国和德国等,政府科技投入比重基本上都在30%以上,仍然是R&D经费的重要来源。可见,尽管企业科技投入占据主体地位,但老牌发达国家仍十分重视政府对科技事业的投入。我国来源于政府的R&D投入比重是23.4%,相比较欧美老牌发达国家,这一比重仍然偏低(廖添土,2008)。
此外,我国2009年其他渠道的资金来源仅占4.8%,远低于其他国家。可见,我国R&D经费来源渠道还较为单一,有待进一步拓展。
4.经费支出
近10年来,R&D经费内部支出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00年R&D经费内部支出为895.7亿元,2009年的经费为2000年的6.5倍,达到5791.9亿元(表2-6 ,图2 6),平均每年增幅为5.5%。
表2-6 2000~2009年我国R&D经费按研究类型内部支出情况单位:亿元
资料来源:2001~2010年《中国统计年鉴》。
图2-6 2000~2009年我国R&D经费按研究类型内部支出情况
R&D经费按照研究类型主要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试验发展三个渠道进行支出,其中试验发展费用占最大份额,应用研究次之,基础研究花费的R&D经费最少。但这并不意味着基础研究不重要,相反,从图2-6中我们可以看出,基础研究花费上升趋势最快,我国对基础研究越来越重视。
但是,我国2009年基础研究的投入水平仍然远远低于其他国家,只有4.7%,与这一比重最高的捷克相差25%,还不到瑞士的1/5。其他国家这一比重也都保持在15%以上(图2-7,表2-7)。因此,我国的基础研究领域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表2-7 各国R&D按研究类型分布情况单位:%
资料来源:2010年《中国科技统计年鉴》。
❺ 科技经费投入包括哪些
科技经费投入包括研究人员工资,原材料费,设备调整费及折旧,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实验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高新技术及产品研制的费用,与高新技术及产品研究开发有关的其他费用等。
研究开发经费指企业用于研究开发高新技术及产品的各项费用。
申请材料:
1、高新技术产品复审申请表的纸质文档。
2、高新技术产品复审申请表的数据电子文档。
3、反映产品市场销量的用户订单、销售合同复印件。
4、反映创新成效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如科技计划立项合同、产品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产品获奖证书等。
5、申请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其附件是复印件的,应加盖单位公章。
❻ 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时候,研究开发费用主要包括哪些费用呢
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费用
包括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2)直接投入费用
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折旧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无形资产摊销费用是指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5)设计费用
设计费用是指为新产品和新工艺进行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规程制定、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包括为获得创新性、创意性、突破性产品进行的创意设计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
(6)装备调试费用与试验费用
装备调试费用是指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研制特殊、专用的生产机器,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归集范围。
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外其他机构或个人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研究开发活动成果为委托方企业拥有,且与该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实际发生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按照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上述费用之外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❼ 中国政府的科技资金投入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科技资金的投入比例应当是越来越大 才能适应经济势头 促进经济发展
个人之见
❽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其他费用包括哪些
据国科发火〔2008〕172号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作指引第四大项--研究开发活动确认及研究开发费用归集:
测度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强度是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的重要环节之一。企业须按规定如实填报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情况表;同时企业应正确归集研发经费,由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
(一)研究开发活动的确认
1.研究开发活动定义
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
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是指企业在技术、产品(服务)方面的创新取得了有价值的进步,对本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计划单列市)相关行业的技术进步具有推动作用,不包括企业从事的常规性升级或对某项科研成果直接应用等活动(如直接采用新的工艺、材料、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
企业按照上述定义判断是否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项目),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二、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
2.判断依据和方法
认定机构在组织专家评价过程中,可参考如下方法对企业申报的研发活动(项目)进行判断:
(1)行业标准判断法。若国家有关部门、全国(世界)性行业协会等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提供了测定科技“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技术、产品(服务)”等技术参数(标准),则优先按此参数(标准)来判断企业所进行项目是否为研究开发活动。
(2)专家判断法。如果企业所在行业中没有发布公认的研发活动测度标准,则通过本行业专家进行判断。判断的原则是:获得新知识、创造性运用新知识以及技术的实质改进应当是企业所在技术(行业)领域内可被同行业专家公认的、有价值的进步。
(3)目标或结果判定法(辅助标准)。检查研发活动(项目)的立项及预算报告,重点了解进行研发活动的目的(创新性)、计划投入资源(预算);研发活动是否形成了最终成果或中间性成果,如专利等知识产权或其他形式的科技成果。
在采用行业标准判断法和专家判断法不易判断企业是否发生了研发活动时,以本方法作为辅助。
3.高技术服务业的企业研究开发活动
企业为支持其在高新技术服务业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服务)、采用新工艺等,而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取得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的活动;或从事国家级科技计划列入的服务业关键技术项目的开发活动。对其判断标准与四、(一)、1及2款定义的一般性研究开发活动(项目)标准相同。
4.研究开发项目的确定
研究开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是以各个研发项目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测度并加总计算的。
(二)研究开发费用的归集
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并填写附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中的“五、企业年度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
1.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核算
企业应按照下列样表设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用研究开发费用辅助核算账目,提供相关凭证及明细表,并按本《工作指引》要求进行核算。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结构归集(样表)
注:A、B、C、D等代表企业所申报的不同研究开发项目
2.各项费用科目的归集范围
(1)人员人工
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也称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其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直接投入
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气和电)使用费等;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简单维护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等。
(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包括为执行研究开发活动而购置的仪器和设备以及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用,包括研发设施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4)设计费用
为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构思、开发和制造,进行工序、技术规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设计等发生的费用。
(5)装备调试费
主要包括工装准备过程中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如研制生产机器、模具和工具,改变生产和质量控制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标准等)。
为大规模批量化和商业化生产所进行的常规性工装准备和工业工程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
(6)无形资产摊销
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非专利发明、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7)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委托境内其他企业、大学、研究机构、转制院所、技术专业服务机构和境外机构进行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项目成果为企业拥有,且与企业的主要经营业务紧密相关)。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金额应按照独立交易原则确定。
认定过程中,按照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8)其他费用
为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如办公费、通讯费、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
3.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是指企业内部研究开发活动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与委托境内的企业、大学、转制院所、研究机构、技术专业服务机构等进行的研究开发活动所支出的费用之和,不包括委托境外机构完成的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
❾ 哪些费用可以归属于软件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关系着软件企业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因此有关方面规定了软件企业的研发投入强度标准,要求软件技术及产品的研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的8%以上。
财企[2007]194号第一条规定,归属于软件研发投入的企业研发费用包括: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