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三板挂牌的费用
收费项目 收费频次 收费标准 收取方
备案费 一次性 3万元 证券业协会
委托备案费 一次性 1万元 主办券商
推荐费 一次性 不确定(90-120万) 主办券商
挂牌审计费 一次性 不确定(10-30万左右) 会计师事务所
挂牌律师费 一次性 不确定(10-30万左右) 律师事务所
信息披露费 持续收费 1万元/年 深圳信息公司
股份登记费 持续收费 1千元/年 结算公司
交易佣金 持续收费 交易额×0.15% 主办券商
分红手续费 持续收费 (红股面值+现金股利)×0.035% 结算公司
名册登记费 持续收费 100元/年 结算公司
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将对进行企业改制的园区企业提供人民币3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成功挂牌新三板的企业提供人民币60万元资金支持,海淀园对于园区内企业挂牌后将再奖励人民币50万元;
挂牌公司信息在深交所行情系统中揭示,能够起到很好的广告效应,树立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增加了品牌的价值。
挂牌前费用主要包括券商挂牌转让服务费及律师费、审计费等,目前全部费用基本可以包含在各地政府补贴范围内,大致为90——150万人民币,企业几乎可以零成本完成新三板挂牌。
有兴趣的可以和我联系:187胡10200281
‘贰’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有什么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指的是企业通过科学技术或者高科技发明在一些新的领域中有所发展,或是在原有的一些技术领域中改革创新的.在我国,高新技术企业一般是指再《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范围内通过持续地有效地进行研发与科技成果转化,并形成了企业自身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在地区,高新技术企业有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与市高新技术企业两种.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又称之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根据目前我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根据《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同样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注册一年(一个会计年度)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获得以下好处:
(一)企业所得税率优惠政策.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优惠所得税率,相当于在原来25%的基础上降低了40%.
(二)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如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如已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三)国家高新企业认定是新三板上市的必备条件,优先批准符合上市条件的股份制高新技术企业股票上市.
(四)高新认定是企业申请各级相关政府资金的必备条件之一,且有些政策项目可获得优先.
(五)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的获批,甚至会有地区可享受免费用地.
(六)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可以有效地提高企业的在科技研发方面的管理水平,重视企业科技研发项目,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而且还能为企业在激烈地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认定高新后无论是广告宣传还是产品招投标工程,都将有非常大的帮助.
(七)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任何企业来说,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等国家品牌.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可获得以下好处:
(一)经认定后的高新企业可获得市人才安居购房补贴工程项目的人才购房及租房补贴,各区补贴额为补龙华新区80W(100%配套),宝安区48W(20%配套),光明新区55W(区每年补贴3W)其他区域均40W.
(二)市高新技术企业是申报各类型政府专项资金的必备条件.
(三)认定后的高新企业可优先获得办公及工业用地,很多地方政府还可以免费用地.
(四)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可优先纳入政府采购体系;
(五)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六)企业可优先获批各大银行的贷款.
(七)高新认定是企业市场竞争的重要资质,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叁’ 北京的创业企业可以申请政府补贴吗
当然可以。
现在政府不仅仅给成长期、成熟期的企业一些政策扶持,也会给到创业企业一些扶持;
比如:
一、人才类的:
留学生回国创业10万;
二、税收减免的:
1、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的40%;
2、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研发费用按照175%进行加计扣除;
3、技术合同认定,免减所得税和增值税;
还有更多的研发费用补贴等政策,可登录“凌波政通”进行评估和查找。
‘肆’ 有关政府补贴,收到增值税返回款的分录
按我国现行增值税的减免规定,减免增值税分为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直接减免三种形式。因此,其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先征收后返回、即征即退增值税的会计处理
1.按指定用途返回的会计处理。
(1)用于新建项目。
实际收到返回的增值税税款时,直接转作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2)用于改建扩建、技术改造。
收到返还的增值税税款时,视同国家专项拨款。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实际用于工程支出时,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
工程完工,报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对按规定予以核销的部分(不构成固定资产价值),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专项应付款——××专项拨款
贷:在建工程
对构成固定价值的部分,作会计分录如下:
(3)用于归还长期借款。
经批准归还长期借款,即“贷改投”时,可转为国家资本金。作会计分录如下: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投入资本
借: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2.返还进口增值税(即征即退)的会计处理。
国家根据需要,可以规定对进口的某些商品应计征的增值税采取即征即退的办法,退税额冲减采购成本,退税的直接受益者必须是以购进商品从事再加工的生产企业。
〔例1〕某外贸企业进口原棉一批,进口棉花所征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办法。该批棉花价值折合人民币500000元,应交增值税85000元。作会计分录如下:
外贸企业入账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
贷:应付账款或银行存款等 585000
收到进口商品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85000
贷:应付账款——待转销进口退税 85000
‘伍’ 企业申请享受科技创新政策方面遇到哪些问题
一、高新技术企业税收政策
企业所得税
●国务院批准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的经省级以上(含)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所得税。(此条仅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对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此条仅限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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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一群在行业内摸爬滚打6年的代理人,常年为客户提供以下服务:
1、软件着作权登记:正常工作日申请代理费仅需500元/件
2、软件企业认定:认定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3、软件产品登记:登记后软件产品销售增值税可享受对高于3%的部分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4、技术合同登记:登记后收入可免征营业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5、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认定后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10%的税收优惠政策
6、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申报:初创期企业(近三年成立企业)北京市立项支持金额不低于20万元(无偿资助),国家支持金额一般为50万元;成长期企业(成立满三年)北京市支持金额不低于30万元。国家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营业税
●对单位和个人在本市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对从事软件着作权转让业务和软件研制开发业务,比照技术转让与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
增值税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产的集成电路产品(含单晶硅片),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新的集成电路和扩大再生产。
●(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开发生产软件产品的企业,可就其软件产品的销售额,比照简易办法按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对在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由市政府授予荣誉称号并安排专项资金给予奖励,对所获奖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关税
●来京投资企业进口符合有关规定的自用生产设备,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资信良好的来京投资企业享受便捷通关待遇,并在重点口岸设立特快报关窗口。
●对企业为生产《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的产品而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企业引进属于《国家高新技术产品目录》所列的先进技术,按合同规定向境外支付的软件费,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列入科技部、外经贸部《中国高新技术商品出口目录》的产品,凡出口退税率未达到征税率的,经国家税务总局核准,产品出口后,可按征税率及现行出口退税管理规定办理退税。
●软件企业进口所需的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含软件)及配套件、备件,可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企业凭软件认定证书直接向海关申报,办理有关免税手续。
●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引进集成电路技术和成套生产设备,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人才政策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应届毕业生手聘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以直接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凡经市经委根据《来京投资企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认定办法》认定的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企业可以为其申请一次性购房专项奖励。购房专项奖励标准为来京投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本人购房时间上一年度缴纳个人所得税数额地方留成部分的80%。
●来京投资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子女在京参加高考可与北京籍考生同等对待;来京投资企业职工及子女可参加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来京投资企业申请其在京职工子女入本市中小学借读,由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就近安排。
●市财政预算中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软件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兴办高新技术企业或增加本企业资本金投入以及个人第一次购买住房、轿车的资金补助,补助标准不超过个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的80%。市科委牵头制定有关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并具体组织实施.
根据企业自愿的原则,软件企业从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提高到20%。
●研发机构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市首次购买商品住房,符合《北京市关于扩大对内开放促进首都经济发展的若干规定》(京政发〔2002〕12号)等有关规定的,可向市经委申请按其本人上年已纳个人所得税数额的一定比例给予奖励。
●优秀人才培养资助工作:由北京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个人和集体科研项目予以无偿资金支持;
●首都劳动模范: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经济技术创新标兵:由北京市总工会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获奖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北京优秀青年工程师标兵:由北京市科协负责组织评选,每年度一次,对优秀青年人才予以表彰和奖励;
三、高新技术企业投融资扶持政策
股权融资:中关村改制上市资金扶持
对于改制、代办系统挂牌和境内外上市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分别一次性给予20万元、50万元和200万元的资金补贴。
创业投资
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跟进投资管理办法10-30%跟投
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资金10-15%补贴
中关村投融资促进中心---投融资信息的发布平台
债权融资:瞪羚计划中关村贴息20-40%
四、高新技术企业专利扶持政策
申请阶段:试点企业申请费用全额减免非试点企业申请费用减免70%
代理费用50%补贴(中关村中介专项服务资金)
受理阶段:
10-49申请70%发明20万元;
50-99申请70%发明50万元;
100以上申请70%发明100万元;
20以上授权发明授权50%10万元
PCT途径申请国外专利每项10万元
实施阶段:专利创业10或15万元
专利战略10或15万元
专利质押贷款利息的50%予以补贴,每个企业每年贴息额不超过20万元
五、高新技术企业标准扶持政策
北京市、中关村、丰台园区
立项国际国家地方行标分别50万,50万,25万,25万
获批国际国家地方行标分别150万,50万,25万,25万
六、高新技术企业项目扶持政策
【国家部委项目】
1、高性能医学诊疗设备专项
2、生物育种能力建设与产业化专项
3、通用名化学创新药物发展专项
4、蛋白类生物药和疫苗发展专项
5、卫星及应用发展专项
6、新材料研发与产业化专项
7、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8、海洋工程装备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9、国家低碳技术创新及产业化示范专项
10、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
11、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2、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
13、区域创新能力建设专项
14、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认定
15、移动互联网及第四代移动通信(TD-LTE)产业化专项
16、电子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17、宽带中国战略
18、高技术服务业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19、下一代互联网技术研发、产业化和规模商用专项
20、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建设专项
21、物联网技术研发及产业化专项
22、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专项
23、金融领域安全IC卡和密码应用专项
24、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专项
25、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
26、国家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工程
27、国家信息安全专项
28、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
29、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30、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和重大科学研究计划
31、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
32、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
33、国家星火计划
34、国家火炬计划
35、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36、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
37、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专项项目
38、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资金
39、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40、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专项项目
41、农业综合开发林业项目
42、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中央补助资金
43、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
44、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
45、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46、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
47、物联网发展专项资金
48、智能制造装备发展专项
49、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资金
50、工业转型升级专项资金
51、稀土产业调整升级专项资金项目
52、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试点
53、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
54、国家文化科技提升计划
55、文化部科技创新项目
56、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57、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
58、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59、中小企业及“双自主”国际市场开拓资金
60、中小商贸企业参展补助资金
61、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6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
63、中国专利奖
‘陆’ 社保疫情补贴政策2020
受疫情影响,申请缓缴前连续3个月累计亏损的企业,可以申请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已停保的企业或完全停产的企业,不再办理社会保险费缓缴手续。
企业向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困难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审批表》、累计亏损月份财务报表以及与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签订的缓缴协议,经本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市州汇总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季汇总缓缴情况报省财政厅备案。
(6)中关村费用补贴如何入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距退休不足5年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中要有失业登记和灵活就业记录的方可审核办理。
残疾人、低保家庭成员、高校毕业生及退役军人首次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办理就业失业(就业创业)登记证实现灵活就业的可按登记就业时间享受补贴。
退役军人如有军残证可按照残疾人申请享受5年,需提供退役证及军残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社区及办事处公章。
‘柒’ 我公司收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的补贴,分录怎么做,所得税怎么提,税率是多少急用!!!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所得税的计提为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捌’ 购货架、饮水机,网站建设费,中关村报价这些费用在填写报销单时,费用名称分别是什么
这个鬼知道啊,你应该问他们
‘玖’ 新开业企业如何获取优惠政策、税收减免或政府扶持
(一)高新技术产业
1、企业所得税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按减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同时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规定条件的企业。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有效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企业的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费用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116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研究开发费预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当年研究开发费用发生情况归集表;企业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或协议(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研究开发项目的效用情况说明、研究成果报告等资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创业投资企业从事国家需要重点扶持和鼓励的创业投资,可以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抵扣资格备案:①经有权部门批准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投资合同、协议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未上市的声明;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①经有权部门批准认定的创业投资企业证书或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②被投资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投资合同、协议及实投资金验资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④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备案明细表;⑤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经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转让合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和认定登记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实际发生的技术性收入明细表;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5)企业的固定资产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确需加速折旧的,可以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可以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的固定资产,包括:由于技术进步,产品更新换代较快的固定资产;常年处理强震动、高腐蚀状态的固定资产。采取缩短折旧年限方法的,最低折旧年限不得低于条例第六十条规定折旧年限的60%;采取加速折旧方法的,可以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纳税人自行计算减免税。
(6)示范区内的创新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2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7)企业在示范区内从事《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等部门公布的《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指南(2007年度)》和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当前重点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项目的研究开发活动,其在一个纳税年度中实际发生的下列费用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实行加计扣除。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以及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从事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奖金、津贴、补贴,以及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北京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在职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专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以及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研发成果的论证、鉴定、评审、验收费用。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1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2、营业税
(1)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单位和个人签订技术合同后,按照《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资料清单》,携带所需资料到主管税务所办理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申报手续。资料清单列举的资料中,除《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业务内容简要说明》和授权委托书必须为原件外,其余资料可使用复印件,且须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必须与原件内容一致,并在显着位置加以标注。对持有《受理备案通知书》的单位和个人,应于取得该项技术交易收入的次月月终前,按照《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资料清单》所列资料,填报《技术交易免征营业税备查数据表》,连同结算发票或其他合法结算收入证明复印件,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2)科技企业孵化器是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减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家为宗旨的科技创业服务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减免税备案表;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3)国家大学科技园是以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大学为依托,将大学的综合智力资源优势与其他社会优势资源相组合,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产学研结合提供支撑的平台和服务的机构。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其向孵化企业出租场地、房屋以及提供孵化服务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孵化服务”是指为孵化企业提供的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中“代理业”、“租赁业”和“其他服务业”中的咨询和技术服务范围内的服务。
文件依据:《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京财税[2007]2332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减免税备案表;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3、个人所得税
(1)科研机构、高等学校转化职务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个人奖励,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审核权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833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将职务科技转化为股份、投资比例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或者获奖人员,应在授(获)奖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出资入股高新技术成果认定书》、技术成果价值评估报告和确认书,以及奖励的其他相关详细资料。
(2)对示范区内科技创新创业企业转化科技成果,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给予本企业相关技术人员的奖励,技术人员一次缴纳税款有困难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可分期缴纳个人所得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有关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3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
4、地方各税
(1)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园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大学科技园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0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减免税备案表;国务院科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2)自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孵化器自用以及无偿或通过出租等方式提供给孵化企业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科技企业孵化器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1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减免税备案表;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节能环保产业
企业所得税
1、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有关部门认定的项目证明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取得第一笔收入的相关证明资料,如收款证明、发票存根联等(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项目所得核算情况声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2、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税额抵勉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8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抵免资格备案:购买专用设备发票及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明细帐(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用设备属于《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声明、专用设备使用情况声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抵免税额备案:购买专用设备发票及清单(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专用设备固定资产使用卡片或专用设备固定资产明细帐(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购置专用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额备案明细表;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3、企业自2008年1月1日起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且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目录规定的标准,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待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按减90%计入收入总额。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
操作流程:上述减免税项目需要备案。纳税人应在汇算清缴期内,按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报送备案资料,报送资料包括:有效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结果的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实际资源综合利用情况(包括综合利用的资源、技术标准、产品名称等)、分别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的声明;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