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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代建期间的费用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9-04 21:00:10

‘壹’ 代建处为其他单位代建的工程,财务怎么处理

摘要 代建工程账务处理 代建工程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就收取的代建手续费按“服务业-代理业”征收营业税,如不同时符合下述条件,应按照国税函[1998]554号的规定,受托方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 1、由委托方自行立项; 2、不发生土地使用权或产权转移; 3、受托方不垫付资金,单独收取代建手续费(或管理费);4、事先与委托方订有委托代建合同。 5、施工企业将建筑业发票全额开具给委托建房单位。 关于代建项目的核算问题,由于代建项目不属于B公司的资产而是代管项目,核算也属于代为核算性质,因此核算方法应征求委托方的意见,按照委托方确认的方式核算。同时在核算方式上必须满足税务上的要求,由于了B公司不垫付资金,而且发生的发票都应A公司的抬头,那么在设立业务流程上,所有工程资金支出,应走委托方的帐;也可以受托方设立专户,委托方的拨款专款专用,受托方不能体现垫资。

‘贰’ 在建工程期间的人工费 生活费 燃修费 办公费等,竣工后如何处理是否所有费用一同转入固定资产

建工程期间的人工费 燃修费 办公费等所有公用费用全部转入固定资产

‘叁’ 代建工程的代建工程的账务处理

房地产企业代建工程的核算除了用到“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银行存款”、“原材料”等账户外,还用到两个专门账户:“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工程施工”是用来核算企业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它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该账户期末余额一般在借方,表示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工程结算”是核算企业根据建造合同约定向业主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该账户可按建造合同进行明细核算。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企业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办理结算的累计金额。当合同完工时,应将该账户的余额与相关工程的工程施工账户相对冲。 同一会计年度完工的建造合同在施工过程中,当企业发生支出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
与委托方进行结算时: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建造合同完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1、代建工程跨年度,建造结果能可靠估计的。在施工过程中,当企业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发生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
当企业向业主办理价款结算时,按照结算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资产负债表日,确认收入和费用时:
首先计算出完工进度,然后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出当期应确认的收入、费用和毛利,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当合同总成本大于总收入时,按计算的金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合同完工时;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的总收入—以前年度累计确认的收入
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合同的总成本—以前年度累计确认的成本
当期确认的毛利=当期的合同收入—当期的合同费用
会计分录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
把计提的预计损失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2、建造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在施工过程中,当企业发生支出时,按照实际发生额,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账户
当企业向业主办理价款结算时,按照结算金额,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在确认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按照实际发生的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收到或预计能收回的金额)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两者差额)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建造合同有关的下列信息:
1、各项合同总金额,以及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方法。
2、各项合同累计已经发生成本、累计已确认毛利(或亏损)。
3、各项合同已办理结算的价款金额。
4、当期预计损失的原因和金额。

‘肆’ 企业在项目建设期发生的费用如何入账

如果是新建企业,可以列到开办费,待正式开业后再转入相应的费用科目。

‘伍’ 代建项目的工程款怎么支付

代建项目的工程款支付方法一般有两种,分别为:1.能不要求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在代建人不付工程款时,只可向代建人主张优先受偿权。如果代建人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以向委托人(建筑物所有人)主张优先受偿权,通过对建筑工程的拍卖、折价等方式实现权利。2.能要求委托人与代建人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承包人与代建人签订施工合同时是知晓委托人与代建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的,此时虽然代建人是以自己的名义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构成间接代理,合同也对委托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承包人有权要求委托人与代建人一起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规定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果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除外。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第三人因此可以选择受托人或者委托人作为相对人主张其权利,但第三人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陆’ 如何计算和结转代建工程成本

答:代建工程是指开发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为开发建设的各项工程,包括建设场地、房屋、市政工程等。由于代建工程种类较多,各种代建工程的开发内容和开发特点不同,因此应采用不同的计算和结转方法。
开发企业受托代为开发的建设场地和各种房屋,其开发内容和特点与自有土地和房屋开发相同。因此,可以在"开发成本——土地开发"和"开发成本——房屋开发"账户下分别按每个代建开发项目设置明细账,并按成本项目设置专栏,归集各代建开发项目的成本。其成本计算方法与土地开发和房屋开发项目相同。
开发企业受托代为开发的除建设场地和房屋以外的其他工程,如市政管理部门委托开发的道路、供水、供电、排污、供气等设施,其所发生的费用应在"开发成本"账户下设置"代建工程开发"二级账,并按具体开发项目设置三级明细账归集,待代建工程竣工时,计算和结转代建工程成本。
代建工程开发成本项目也应比照土地和房屋开发项目设置,但一般市政工程不需设置"公共配套设施费"成本项目。
代建工程竣工时,有关明细账归集的全部开发费用,即为竣工代建工程成本,应将其由"开发成本"账户结转到"开发产品"账户。待将代建工程移交给受托单位,并办妥工程价款结算手续后,再将其从"开发产品"账户结转到"主营业务成本"账户。

‘柒’ 基建会计中的代建费应计入什么科目

基建会计中的代建费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基建会计,一般是指建设单位核算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

代建费,一般是指专业的建筑公司等单位为建设单位建造建筑物或构筑物所发生的成本费用。

所以,基建会计中的代建费应计入“在建工程”科目。

‘捌’ 浅谈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论文

浅谈事业单位在建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论文

一、当前我国事业单位基建账与经费账两套账模式现状

(一)原《准则》中关于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我国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中规定,关于基建投资活动的会计处理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是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另一方面,要求经费账中要设立自筹基建科目,用来核算事业单位在财政补助资金之外,由于建设工程的资金活动的相关核算,如此便形成了经费账和基建账两套账的核算模式。

(二)建立两套账核算所存在的几点弊端

1、收入容易重复确认

我国对于各级财政资金存在着多种的拨付渠道,用于建设项目的资金可以直接拨入事业单位的基建账户,也可以通过单位的经费账作为中转,再划拨入基建账户。不论哪一种方式,款项拨入时都记入其收入科目,这使得在年底决算确认收入时,经费账中的拨入款项和基建账中拨入的收入款项经常会重复计量,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

2、资产不完整

建设工程从本质上说是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经济资源,也属于单位的资产范围。而按照原有的核算办法,建设项目从立项到交付使用过程一般较长,期间所形成的资产难以准确归集到固定资产中,在报表中无法完整地反映单位资产状况,资产严重账实不符。

3、会计信息不够系统

现行准则的要求使得事业单位出现了两个会计主体、两套账,同时还要做两套会计报表,这就使得每一套会计报表都只能反映出事业单位所有的经济活动中的一部分,这与会计中关于“财务报表要真实的完整的反映出单位的经济活动”的要求相违背。另一方面,现行《准则》规定 “基建投资表”也应作为单位会计报表的一部分,而实际操作中则很难实现。

4、造成财务管理中的困难

事业单位开展建设项目过程中,财政资金拨付往往不够及时,从而造成单位的资金短缺,单位在结算工程款时由于资金拮据往往采取向金融机构借款然后分期偿还的形式,这就使得事业单位形成一部分债务核算管理,而两套账的核算形式往往会造成债务核算的混乱。

二、关于建设工程的会计处理方法——增设“在建工程”,实现基建账与经费账并轨

(一)基建支出的财务核算方法

1、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在建工程”等科目

当事业单位的基建工程完工之后,之前计入“在建工程”科目的工程支出,需要由“在建工程”的贷方转入“基建支出”科目的借方。与此同时,增记“固定资产”和“固定基金”科目。

此外,关于基建支出,还可以增设“待摊投资”与“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其中,“待摊投资”科目主要用于对勘察设计费、借款利息、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应付代建单位的代建费等待摊投资的发生和分配情况进行核算与记录。“待摊投资”借方,用于对基建工程发生的待摊投资的各项支出进行核算与记录;工程完工时,基建支出的待摊投资分摊计入该科目贷方。期末,倘若该科目出现余额,则反映应由在建工程负担的尚未分摊的待摊投资支出。该科目根据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待核销基建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对基建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形成资产的投资性支出(比如,航道清淤、江河清障、水土保持、飞播造林、城市绿化、取消项目可行性研究费等)进行核算与记录,支出发生时,计入该科目借方。该科目所记录的基建支出于项目完工之后,经由统计财政部门批准审核,可对相应的资金来源予以冲销,冲销时,计入该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核销的基建支出。

2、基建支出核算的改变对收入类科目的影响

基建支出会计核算的改变,也会对收入类科目产生一定影响。对此,笔者认为,可以在“拨入专款”科目下,设置与基建支出相关的“拨入基建款”明细科目。主要对上级单位、财政部门或者由其他部门、单位拨入的'基建专款进行相关核算与记录。会计期末,倘若基建工程已完工,则可经由“拨入专款———拨入基建款”科目的贷方直接转入“基建结余”科目。会计期末,“拨入专款”的“拨入基建款”科目的余额表示拨入基建款中的尚未完工工程所占用的部分。

3、基建支出核算的改变对支出类科目的影响

支出类科目也会随基建支出核算的改变而发生一定变化,可以将其原有的“结转自筹基建”科目改为“基建支出”科目,主要用于对会计期内完工的基建工程所耗费的全部建设支出进行核算与记录。基建工程项目完工时,原本计入“在建工程”和“待摊投资”科目的支出数额,可以通过上述两科目的贷方转入本科目借方。会计期末,该科目贷方余额要转入“基建结余”或者“转出投资”科目。

4、基建支出核算的改变对净资产类科目的影响

同样,在净资产类科目也应增设“基建结余”科目,主要用于对基建资金收支相抵后的余额进行核算与记录。会计期末,如果该科目余额为贷方,表示上级部门或者财政部门等对事业单位基建工程所拨付的款项出现了结余;若科目余额为借方,则表示事业单位所好基建工程支出中,所含有得自筹部分数额。会计期末,事业单位“基建结余”的贷方余额需要转入“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或“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科目。

(二)账务处理举例说明

三、小结

打破事业单位基建账与经费账两套账模式,是顺应我国当前财政预算体制不断深化的改革要求。不仅如此,其也是我国事业单位财务环境不断改变的一种客观需要。通过完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将基建账纳入经费账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符合会计核算资本化原则和权责发生制的要求,不仅有助于完善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与财务报告体系,同时,经费账与基建账的并轨核算,也为事业单位进一步实现长期、有序、健康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财务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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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玖’ 工程项目已经委托代建前期费用怎么委托支付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12-02

‘拾’ 城投公司代建项目如何账务处理

城投公司的代建项目,由政府与城投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一般由城投公司先行垫付项目建设费用,待项目完工后,政府进行回购。回购金额为“建设费用+管理费”,一般有两种财务处理方式。

1、通过“存货”进行核算。

前期投入时,公司以实际发生的成本作为工程建设成本核算,列入会计科目“存货”,并以各工程项目为对象设立明细账予以核算。

借:存货——XX项目。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项目完工,政府进行回购时,按照回款协议以及双方确定的实际工程交付量确定回款金额,借记“应收账款”,贷记“营业收入” 等;同时相应将确认的工程成本自 “存货”科目结转至“营业成本”科目。

以南京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例,公司与管委会签订《财务结算协议》,管委会对公司承建的非经营性基础设施,以审核确认的项目费用加收10%的管理费进行结算,项目费用包括前期费用和工程费用。

借:货币资金/应收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存货。

收到代建回款时,确认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款项。

相应的现金流出计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的现金流入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 的现金”。

2、通过”在建工程“进行核算。

前期投入时,根据工程建设成本核算。

借:在建工程——XX项目。

贷:货币资金/应付账款。

部分项目结算后转入固定资产。

项目完工,政府进行回购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借:货币资金/应收款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固定资产/在建工程。

收到代建回款时,确认银行存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款项。

相应的现金流出计入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相应的现金流入计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