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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老年同居的费用怎么算

发布时间: 2022-09-04 22:24:25

⑴ 老年同居协议

老年人同居协议协议如下:一、男女双方自愿结合在男方家一起结伴生活,共度晚年,不登记、不领结婚证。若经过一段时间的共同生活,男女任何一方提出在一起合不来,可随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各回各家。二、女方在男方家的日常生活费用由男方负担。三、此协议签订前男女双方各自的财产,均为双方各自所有和支配;男女双方各自的遗产由男女双方各自的亲生子女继承(男方遗产由女儿**继承,女方遗产由儿子**、女儿**继承或女方遗产由女方自主安排)。四、男女双方同居期间各人钱财由各人所管,互不干涉。五、男女双方的后事均由各自的亲生子女操办,若男方先于女方谢世,则女方在男方谢世后应离开男方住房回自己家。六、医疗费分别由自己儿女负担(男方**由女儿**负担,女方**连由儿子**、女儿**负担)。

⑵ 新婚姻法规定同居男女男方怎么按月支付女方生活费

我国现行法律对同居一词的文字性表述,散见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二款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一)项及第四十六条第(二)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颁布实施之后,对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人民法院已不再受理。
目前处理同居财产纠纷可以适用的规范性文件,仅限于该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通知》、《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现就这些文件的理解与适用,及与离婚财产处理之异同,谈谈本人拙见。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的构成要件:
1、同居主体是男女双方。

2、未经结婚登记。
3、以共同生活为目的。
4、以公开的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
同居的范围可概括为四种:
1、没有配偶的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这是目前典型的同居关系。

2、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即重婚同居。
3、公开的同居关系之外又与他人公开同居生活。即二重同居。
4、婚外或同居外之姘居。即秘密同居。二、同居期间的财产范围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它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本人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⑶ 2022民法典婚姻法离婚后任在一起生活的费用怎么算

你好,办理离婚登记后仍住在一起双方就是同居的关系。生活费用的分摊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同居期间有协议约定如何分摊生活费用,则按协议。如果没有则建议先经过双方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举证证明各自的出资。
双方同居期间的生活开销,无特殊约定的,主张由对方返还或补偿,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居期间,双方难免产生资金往来,不能证明资金往来性质的,如转账无具体用途或约定,应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要求对方返还并无事实及法律依据,法院不会支持。
同居期间与婚姻存续期间有所不同,同居期间产生的财产、收益、花销等并不必然具备分割或要求对方补偿的条件。需分割的财产应当以确实为法律意义上的“共有”为基础,该共有情况,双方应当通过充分的举证来加以证明。
你可向我们提供更多的信息,我家与家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会帮助你厘清同居期间双方的财物关系。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⑷ 老人同居关系中的子女赡养和经济问题

1、首先,他们只是同居,不是结婚,就算是结婚,也在你成年后,你对他肯定无法定义务。
2、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可以随时分手,如有财产争议,可以到法院起诉,各自提供证据。

⑸ 老年人同居问题

如有较重大财产,应该在协议中写明确。其他问题不大。
就财产部分做出约定,是合法的,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协议合法有效,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协议合法有效但建议就财产列出明细以明确权属
协议合法有效但建议就财产列出明细以明确权属

⑹ 男女朋友在一起同居,日常生活开支应该怎么分配啊

房租和水电费可以让他出,然后日常开销买些生活用品,你出一点。。两个人既然已经同居,男生多出点没有关系。如果你觉得过意不去,可以给他买点衣服或者其它的东西。

⑺ 两个老人在没有结婚的情况下共同生活了十年,算夫妻吗财产分配要怎么算

如果两个老人同居了十年,但是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在法律意义上来说,他们两个人并不是夫妻,有了夫妻名分,自然财产也不能平分。所以在两个人决定要在一起的情况下,一定要去领结婚证,这样在法律上才能有了夫妻名分。发生了任何事情以后法律都会向着夫妻的任何一方,如果两个人没有领结婚证的话,发生了任何事情都属于两个个体,一点都没有任何关系,存在同居关系的另一方就会损失更多的财富或者是精力,而且法律也都不会允许这样的关系存在。因为在法律的层面上讲两个没有领结婚证的人,是不能够同居的,这样的关系属于非法同居,本来就是不合法律规范,所以自然就不能够受到法律的保护。

⑻ 老年人未婚同居财产分割问题

老年人未婚同居,其财产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劳动、继承或受赠所得到的财产。所以,老年人没有婚姻关系而同居,财产还是属于各自所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⑼ 老年人丧偶后与他人同居的财产分配问题

未登记,不存在继承权的问题,但是如果与其只是同居共同生活的话,她作为可以分得财产的人,是可以主张分得部分财产的,但是这不是继承权。
双方登记结婚之前的财产属于个人的财产,登记之后根据婚姻法所得的财产属于共有财产,婚前财产并不因婚姻登记自动转为共有财产
可进行婚前财产公证

几乎每年都能接到一些“非婚同居”老年人的求助。很多老人通常在遇到难题后,才对自己没登记就住在一起的做法后悔不迭。

由于同居不属于婚姻关系,老人中一方去世后,在世的老人要想分得一部分遗产,只能通过调解的方式。据悉,福建等省已经开始讨论立法,以求解决老年人非婚同居所产生的财产分配问题。但是,国家立法层面尚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地方立法中想要有突破,难度很大。

如果对于财产分配有顾虑,老人可以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或者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各自所有或共同所有财产。这样就可以让子女放心。“很多老人碍于面子而不去做,其实这个是必须的,否则就会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

对子女干涉老人婚姻的做法,这属于违法行为。老年法明确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子女的赡养义务也不会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⑽ 老年人同居,每月付给女方六百元,时间长了还能算是事实婚姻么

两个老年人,如果都没有老伴,同你生活在一起。男方给女方每月生活费600元。时间长了我认为也不能算是事实婚姻。因为两老年人在一起,不会再生育。就是在一起做个伴。应该不能算是事实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