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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核算政府单位的收入与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2-10 14:44:30

㈠ 行政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一般怎样做会计分录

一、行政单位发生的费用支出,应做会计分录:
借:经费支出
贷: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
二、说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行政单位设置的支出类科目只有两个,经费支出和拨出经费。(单位本身发生的费用支出只能计入”经费支出“科目)
1、”经费支出“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1)计提单位职工薪酬时,按照计算出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支付外部人员劳务费,按照应当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照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金额,贷记“应缴税费”科目,按照扣税后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3)支付购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政府储备物资和工程结算的款项,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按照采购或工程结算成本,借记“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政府储备物资”等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及其明细科目。
(4)发生其他各项支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拨款收入”、“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
2、”拨出经费“科目核算行政单位向所属单位拨出的纳入单位预算管理的非同级财政拨款资金,如拨给所属单位的专项经费和补助经费等。

㈡ 新旧政府会计制度的收入与费用有什么区别

新旧会计制度的收入与费用科目核算的区别没多大,基本差不多。

㈢ 新政府会计制度下怎么区分业务活动费用和单位管理费用,分别包含哪些业务

业务活动费用是指单位为实现职能目标,依法履行职责或者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可以使用,行政单位仅从事业务活动。
单位管理费用是指同级事业单位行政后勤部门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人员费用、公款、事业单位行政后勤部门发生的资产折旧(摊销)及其他费用,以及退休基金、工会基金、律师费、代理费等。请注意,只有公共机构才使用这个主题。
业务活动管理费用如下:公司基金、员工教育基金、业务招待费、税金、技术转让费、无形资产摊销、咨询费、诉讼费、创业摊销、上缴管理费、劳动保险费、失业保险费、董事会会费、财务报告审核费、编制过程中发生的启动费及其他管理费用。单位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具器具使用费、劳动保险、工会基金、职工教育基金、财产保险、财务费用、税费等。
《政府会计制度》将事业单位行政管理和后勤服务活动的支出与辅助性活动的支出总额分开,增加了退休人员的费用,明确列入“单位管理费”。按部门划分,党办、政治办、人事、财务、内审、纪检监察、退休、保安后勤等不直接从事专业业务活动的事业单位部门,属于行政后勤管理部门,其他部门应当开展专业的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从岗位划分,将财务、审计、人事、档案、司机、保安、食堂管理员、资产管理员等分为行政后勤经理。笔者建议,在小规模事业单位,所有在职人员都应视同从事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的人员,其费用应记为“业务活动费用”,而退休人员、工会基金、法律费用和代理费用均应作为“单位管理费用”入帐。

㈣ 行政单位收入的核算方法

根据《行政单位会计制度》规定,各行政单位设置“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等科目分别核算各项收入。收入的计量依赖于获得的资产价值,如果取得的资产是货币资产,可以直接按货币的实际数量计量;如果取得的是实物性资产,需要根据评估价计算资产的价值。收入核算的依据是收付实现制。

㈤ 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收入的会计核算是怎样的

近期,审计
人员
在部分行政事业性单位的审计中发现,这些行政事业单位不同程度的存在房屋租赁、资产处置等收入未正确核算的现象。具体表现有:未纳入财务统一核算、未及时缴纳营业税以及未按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造成此问题的原因很多,部分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理财素质偏低、纳税意思淡薄,消极避税。但多数单位会计反映,不清楚究竟该如何核算房屋出租收入。《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规定,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属于非税收入。由于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收入属于国家规定非税收入范围,给会计人员造成一种错觉。既然属于非税收入,就不应该再缴税了,其实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根据规定,政府非税收入来源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依法纳税的,应按税务部门的规定使用税务发票,并将缴纳税款后的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行政事业单位房屋收入正确核算试举例如下:
如某行政单位将闲置房屋出租收到租金收入50000元。应作分录: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2500
应交财政专户款47500
以上处理,既保证了税收足额入库,又能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符合国家的各项政策规定,有利于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㈥ 新政府会计制度关于租金收入核算问题

新政府会计制度当中设置了“租金收入”,单位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贷租金收入;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贷其他预算收入,这算不算不符合“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国有资产有偿...新政府会计制度当中设置了“租金收入”,单位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贷租金收入;预算会计:借资金结存贷其他预算收入,这算不算不符合“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按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求,会计分录收到租金时借银行存款贷应交预算收入;预算会计怎么记账?借资金结存贷其他预算收入吗?

按照按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要求来核算事业单位租金收入,那新政府会计制度设置的“租金收入”岂不是多余??
一、新准则下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方法

从2007年1月1日开始,新会计准则体系(以下简称新准则)在我国的上市公司执行,许多企业(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中央国营企业、深圳市的企业等)也执行了新准则。新准则对开办费的会计处理相对于行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发生了一定的变化。
从《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附录——“会计科目与主要帐务处理”(“财会[2006]18号”)中关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的核算内容与主要帐务处理可以看出,开办费的会计处理有以下特点:
1。 改变了过去将开办费作为资产处理的作法。开办费不再是“长期待摊费用”或“递延资产”,而是直接将费用化。
2。 新的资产负债表没有反映“开办费”的项目,也就是说不再披露开办费信息。
3。 明确规定,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会计科目核算。
4。 统一了开办费的核算范围,即开办费包括筹办人员职工薪酬、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借款费用等。
5。 规范了开办费的帐务处理程序,即开办费首先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然后计入当期损益,不再按照摊销处理。
实施新准则后,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该严格按照新准则的规定进行开办费的帐务处理。这样不仅简化了会计核算,更准确反映了会计信息。对筹建期间的界定,房地产企业应该以从被批准筹建之日起至取得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设立日期为止较为妥当。

二、新税法下开办费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税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在我国实施。新税法不仅统一了内外资均适用的所得税法、降低了所得税税率,而且在资产处理、税前扣除等与会计核算密切相关的诸多方面有了重大变化与突破。
原《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开办费,应当从开始生产、经营月份的次月起,在不短于5年的期限内分期扣除。
而新税法完全没有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表述,是否表明对开办费没有税前扣除限制?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明确规定,摊销期限不少于三年),准予扣除:
(一)已足额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
(三)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
(四)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
从上述可以看出,在“长期待摊费用”中并没有包括开办费。
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是对《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与说明的,从中也没有看出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的任何表述。由此可见,新税法对开办费的税前扣除没有限制了。
2008年4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上,权威解答了网友提出的新所得税法实施过程中的相关问题。所得税司副司长缪慧频在回答网友关于“开办费税前扣除”问题时,这样答复:“新税法不再将开办费列举为长期摊费用,与会计准则及会计制度的处理一致,即企业可以从生产经营当期一次性扣除。”
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应该按照新税法精神,即计入当期损益,并不再作纳税调整。至于将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收入以前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五年税前扣除的作法,从2008年1月1日开始必须摒弃,以保障房地产企业的正当权益。
综上所述,新准则下开办费是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且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而新税法下对于开办费的税务处理与新会计准则一致,即企业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开办费。因此,在“开办费”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不再分离,二者协调一致了。以后在开办费方面不存在会计与税务的差异,当然更不存在纳税调整了

㈦ 政府机关有费用核算吗说一下政府机关和企业会计之间的不同。各要做什么有什么分别

政府机关一般实行预算制管理,即年底上报第二年预算,然后在预算指导下支付费用或规费收入,年末决算并上报,上级不定期或定期审计。基本就这么个思路,政府机关会计处理基本是收付实现制,与企业的权责发生制有较大区别,会计科目设置也不同,有些科目名称一样,但内容与核算方法有差异。政府机关虽然有费用核算,但可以进行预算调整或追加,只要上报并得到批准就行。
一句话,企业是市场经济,政府机关是计划经济。

㈧ 请问收入核算情况及成本费用核算情况怎么填

收入核算情况:可以准确核算收入及销项税额,成本费用核算情况:能够准确的核算成本费用及取得的进项税额。

申请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单位,每年在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写税局提交一份申请并填写一份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

申请书

**税务局我公司为***有限公司,成立于*年*月*日,我司企业所得税目前征收方式为带征,现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向贵局申请将我司认定为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望批准为盼。***有限公司年 月 日

还要在填写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时,在纳税人申请意见栏上填写:申请查帐征收。

(8)如何核算政府单位的收入与费用扩展阅读: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通常应按照权责发生制的思路确认。比如大学里会有酒店等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应当设置“经营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应确认的经营收入。

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一般纳税人,还涉及增值税销项税的核算(通过“应交税金”科目核算)。会计期末,将“经营收入”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经营收入”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

成本核算是指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耗费按照一定的对象进行分配和归集,以计算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成本核算通常以会计核算为基础,以货币为计算单位。成本核算是成本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成本预测和企业的经营决策等存在直接影响。

进行成本核算,首先审核生产经营管理费用,看其已否发生,是否应当发生,已发生的是否应当计入产品成本,实现对生产经营管理费用和产品成本直接的管理和控制。其次对已发生的费用按照用途进行分配和归集,计算各种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为成本管理提供真实的成本资料。

㈨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哪些内容

行政单位收入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应当上缴财政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处置和出租出借收入等,不属于行政单位的收入。

事业单位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应注意:

(1)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从非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应计入其他收入或事业收入。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3)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9)如何核算政府单位的收入与费用扩展阅读:

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

(一)借入款项事业单位的借入款项,是指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其核算特点:一般不预计利息支出,实际支付利息时,为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事业支出;为开展经营活动而借入的款项所发生的利息,计入经营支出。

(二)应缴款项事业单位的应缴款项包括按财政部门规定应缴预算的资金(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应缴财政专户款)、按税法规定应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交税金)等。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