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生育险怎么报销产科费用
扩展阅读
打车上班一年多少费用 2024-11-15 00:52:16

生育险怎么报销产科费用

发布时间: 2022-09-08 09:57:25

‘壹’ 有生育保险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

生育保险:只要累计购买满一年,且生育期间一直在参保状态,女职工产假期间就可以享受到3至6个月的假期,以及享受工资待遇和产前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和药费的报销等等。(生育保险也是由企业购买,个人不用承担费用)。另外,生育保险以男方名义报销是有条件的:女方未就业且未有途径报销生育费用时方可以男方名义报销,且只能得到正常的生育医疗报销额的50%,另外,没有生育津贴的。除此之外,生育报销时需要收取住院结算单的原件,这个只会有一份,医院也没有办法开出第二份的。

‘贰’ 产检生育险怎么报销流程

首先之前已经有缴纳一年多的生育险,怀孕了有产假不要辞职因为生育险一旦断交就不能报销,要辞职也要报销好了再辞职。虽然说男方也有生育险但是报销会比女方少。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连续缴费满一年(含一年);
2、参保职工因生育或计划生育手术等发生费用。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流程
1、参保职工因急诊、急救(包括出差、探亲、准假外出期间等)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用人单位或其本人须在三个工作日内电话报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2、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批准同意后其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后。
3、出院后90天内携带上述材料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结算。在统筹地区外或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需明确其医院级别,无法确定级别的视为一级医院。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标准
一、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标准
一级医院二级医院三级医院
一产前检查300300300
二分娩或终止妊娠医疗费1顺产或7个月以上(含7个月)引产120014001500
2难产(指产钳助产、胎吸)170019002000
其中剖宫产220028003300
宫外孕220028003300
3怀孕4个月以上(含4个月)7个月以下流产或引产(住院)8009001000
4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200200200
三计划生育手术费1人工终止妊娠术(意外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200200200
2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424747
3皮下埋植术829090
4取出皮下埋植术677575
5输卵管结扎术274315315
6输精管结扎术212238238
7复通手术(输卵管吻合术)150015001500
二、生育保险并发症(合并症)住院费用报销标准
序号并发症(合并症)限额报销标准序号并发症(合并症)限额报销标准
1前置胎盘5007妊娠合并肾病500
2胎盘早剥5008妊娠合并卵巢囊肿500
3妊娠高血压综合症5009妊娠合并子宫肌瘤500
4妊娠合并糖尿病50010羊水栓塞500
5妊娠合并肝病50011产后输血≥400ml(中重度贫血)1300
6妊娠合并**病50012产科弥散性血管内凝血(DIC)4000
2017年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1、原始发票;
2、费用明细
3、急诊疾病证明;
4、出院小结;
5、计划生育相关证明材料;
6、就诊医院级别证明;
7、职工所在单位账户。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叁’ 产检如何报销生育保险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编辑本段]保险待遇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时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为基数按规定假期计发:生育津贴(当月本单位人均缴费工资/30天X假期天数)假期天数:①正常产假90天(包括产前检查15天);②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③晚育假增加15天;④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30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⑤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⑥流产假:怀孕不满2个月15天;怀孕不满4个月30天;满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至7个月以下42天;7个月以上遇死胎、死产和早产不成活75天;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①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25%;②难产、多胞胎: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男职工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男配偶享受10天假期,以孩子出生当月本单位人平缴费工资计发。男配偶假期工资=当月单位人平缴费工资÷30(天)×10(天)。注:生育保险津贴办理时间为:生完小孩五个月内,分别由女职工,男配偶所在单位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生育医疗费确认生育就医身份后就医的医疗费用,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同医院定额结算(超过1万元以上的部分按核定数结算)。生育保险金生育保险金=生育津贴+医疗补助金津贴:以用人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3个月(90天)计发2、晚育的按3.5个月(105天)计发3、生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17个月(125天)计发4、晚育并已领取《独子证》的按4.67个月(140天)计发医疗补助金:以特区上年度企业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1、正常生育的按2个月计发2、剖腹产或多胞胎的按4个月计发。[编辑本段]主要特点(1)享受生育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女职工,因而待遇享受人群相对比较窄。随着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有些地区允许在女职工生育后,给予配偶一定假期以照顾妻子,并发给假期工资;还有些地区为男职工的配偶提供经济补助。(2)待遇享受条件各国不一致。有些国家要求享受者有参保记录、工作年限、本国公民身份等方面的要求。我国生育保险要求享受对象必须是合法婚姻者,即必须符合法定结婚年龄、按婚姻法规定办理了合法手续,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等。(3)无论女职工妊娠结果如何,均可以按照规定得到补偿。也就是说无论胎儿存活与否,产妇均可享受有关待遇,并包括流产、引产以及胎儿和产妇发生意外等情况,都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4)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主要以保健、咨询、检查为主,与医疗保险提供的医疗服务以治疗为主有所不同。生育期间的医疗服务侧重于指导孕妇处理好工作与修养、保健与锻炼的关系,使她们能够顺利地度过生育期。产前检查以及分娩时的接生和助产,则是通过医疗手段帮助产妇顺利生产。分娩属于自然现象,正常情况下不需要特殊治疗。(5)产假有固定要求。产假要根据生育期安排,分产前和产后。产前假期不能提前或推迟使用。产假也必须在生育期间享受,不能积攒到其他时间享用。各国规定的产假期限不同。我国规定的正常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假期为15天,产后假期为75天。(6)生育保险待遇有一定的福利色彩。生育期间的经济补偿高于养老、医疗等保险。生育保险提供的生育津贴,一般为生育女职工的原工资水平,也高于其他保险项目。另外,在我国职工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而是由参保单位按照其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缴纳。[编辑本段]保险作用生育保险是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基本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孕产期以及流产期间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使她们在生育和流产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收入和医疗照顾,保障她们及时恢复健康,回到工作岗位。其主要作用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妇女生育价值的认可。妇女生育是社会发展的需要,她们为家庭传宗接代的同时,也为社会劳动力再生产付出了努力,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因此对妇女生育权益的保护,被大多数国家接受和给予政策上支持。目前世界上有135个国家通过立法保护妇女的生育的合法权益。二是,实行生育保险是对女职工基本生活的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离开工作岗位,不能正常工作。国家通过制定相关政策保障她们离开工作岗位期间享受有关待遇。其中包括生育津贴、医疗服务以及孕期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时,给予的特殊保护政策。在生活保障和健康保障两方面为孕妇的顺利分娩创造了有利条件。三是,实行生育保险是提高人口素质的需要。妇女生育体力消耗大,需要充分休息和补充营养。生育保险为她们提供了基本工资,使她们的生活水平没有因为离开工作岗位而降低,同时为她们提供医疗服务项目,包括产期检查,围产期保健指导等,为胎儿的正常生长进行监测。对于在妊娠期间患病或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妇女,做必要的检查。如发现畸形儿,可以及早中止妊娠。对于在孕期出现异常现象的妇女,进行重点保护和治疗。以达到保护胎儿正常生长,提高人口质量的作用。[编辑本段]其它相关生育保险法律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联合印发了《女职工保健工作暂行规定》。这一《规定》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6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经过科学论证,并参考各国法规制定的,为保障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发挥出重大作用。1988年7月国务院发布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此规定适用于中国境内一切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女职工。军队系统的单位可参照执行。其主要内容是对女职工的就业、劳动工作时间、产假、待遇孕期保护及其他福利等作了详细规定。1994年12月劳动部颁发的《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中规定:本办法适用城镇企业及其职工。生育保险按属地原则级织,生育保险费用实行社会统筹。[1]如何报销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共保四项内容:一、生育津贴;二、生育医疗费用;三、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四、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共用一个蓝色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不再单发生育保险手册,结算的流程完全按照医疗保险的流程进行。女职工生育津贴按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职工妊娠不满4个月流产的产假为15天至30天,妊娠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假如一女工工资3000元,则生育津贴为每天100元,正常产假可补贴90天,双胞胎就是105天了。如果生产的前后费用超过了报销费用怎么办?超支时要与医院签协议超出住院定额标准之外的部分,按照规定,医疗机构对定额付费项目,除婴儿费、超出支付标准的床位费外不得向参保职工另外收取费用。参保职工要求提供另外医疗服务项目或药品时,医疗机构要与职工签订自费协议。非京户生育费用走医保非本市户口职工的生育待遇可以由医疗保险解决。张处长介绍,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产假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产假工资按照《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有关产假工资的规定执行。生育险最高可报销4000元生育险和医保报销底限不同由于生育险只有生产的在职女职工受益,所以有很多不符合条件的人要靠医疗保险报生育的费用。因此,生育险的诊疗项目和药品名录是和医疗保险一致的。但是生育保险支付最低金额可以达到1900元,而且还有检查费用的报销,生育险的最高金额为4000元;而医疗保险的起付线是3000元,最高支付封顶线是7万元.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肆’ 生育险怎么报销,可以报销多少

1、医疗费用的报销包括手术费.生育保险范围内的药品费用以及产前检查费,自费药不报销。
2、自然分娩:90天*(缴纳基数/30天)营养费3780*25%晚婚晚育15天*(缴纳基数/30)独生子证35天*(缴纳基数/30)
缴纳基数为2560元,生育最高可报销11529元。
剖腹产:90天*(缴纳基数/30天)营养费3780*50%晚婚晚育15天*(缴纳基数/30)独生子女证35天*(缴纳基数/30)剖腹产30*(缴纳基数/30)=14742元。
缴纳基数为2560元,剖腹产最高可报销14742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一)生育的医疗费用;(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伍’ 生育保险产检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待遇包含内容:医疗费、产检费、生育津贴、营养费等。所以产检费是可以报销生育险的,在达到生育报销条件后,可准备社保卡、婴儿出生证、生育服务联系单、住院小结、费用清单和发票由单位的相关人员办理,缴纳材料后一周左右会结算到单位账户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陆’ 生育产检费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提交的申报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生育女职工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