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未退休职工死亡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没退休人死后有养老金、丧葬补助费可以领取。一、养老金:养老金也称退休金、退休费,是一种最主要的社会养老保险待遇。即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在劳动者年老或丧失劳动能力后,根据他们对社会所作的贡献和所具备的享受养老保险资格或退休条件,按月或一次性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保险待遇,是造福社会的需要,主要用于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需要。二、丧葬补助费: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工死亡的职工、处理后事的必须费用,工伤事故是其直接原因,自然应予以补偿。
职工死亡后养老保险是可以退保的,需提供以下证件: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继承或退还申请表;
3、参保单位出具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4、死者所在社区出具的死亡及继承证明需社区所在派出所核实情况后盖章;
5、死者及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死亡后原来所缴保费,个人账户部分可以全部返还,身故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
带户籍地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社保卡,到参保地社保局申请退社保金。
原参保缴纳社保人的供养的亲属或继承人可享受如下待遇:
1、领取参保缴纳人的个人帐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为其死亡时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分别按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贰’ 老人死后社保局都有哪些补偿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储蓄性质,当社保人死后,社保人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参保人因为疾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根据社保人死亡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六个月。配偶可以每个月拿百分之四十平均工资的抚恤金。丧葬费的补贴,这笔钱是大部分人都知道可以领取的,指的是退休人员办理丧葬所产生的费用。我国的传统就对于去世的人丧葬的仪式是非常重视的,也非常重要。这笔钱可以通过去世的人的直系家属去直接申请领取,但是这笔钱是有额度的,且每个地方都不一样。
根据国家劳动保险的相关规定,这笔钱一般是所在地区的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但是也有不少城市是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具体情况还是要按照去世老人所在地的规定标准去领取。
抚恤金的补贴什么意思???????????????????????????????????????????????????????????????????????????????????????这笔钱是发放给死者的直系亲属的一笔钱,从字面的意思我们就可以看出来。领取者必须具备两个条件,缺一个都是不行的,第一个条件就是领取抚恤金的人是死者的直系亲属,第二个条件就是领取抚恤金的直系亲属主要是依靠死者生前供养的。
这笔钱的领取也有三个不同的发放标准。如果是退休职工死亡,直系亲属可领取到3个月抚恤金;如果是因公去世,抚恤金将是该职工20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因病去世的话,抚恤金将是该职工10个月的工资,但是具体的标准还是按照当地情况而定。
综上所述,老人死后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珍爱生命,生命可贵,如有老人已经是晚年,建议多陪陪他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叁’ 社会养老保险死后有丧葬费多少钱
法律分析:如果其妻子(或者丈夫)没有固定收入,符合列为供养遗属的条件,其供养直系亲属,每人每月补助标准为460元。养老保险丧葬费受理范围和条件: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的参保人,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死亡的,其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储存额退还给其法定继承人并支付其遗属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肆’ 人死后社保费怎么退赔具体能拿多少钱
【导语】大家都知道,缴纳社保都是为了以后退休生活得到质量保障,日常生活中总会有意外,如果参保人死了,那么,人死后社保费怎么退赔?具体能拿多少钱?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社保理赔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贴和养老金;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如有余额可以继承。
人死后社保费怎么退赔
1、被保险人在领取养老金前去世,在退休前死亡,社会保障没有相应的赔偿。只有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死亡前的医疗费用可以按规定报销。带户籍派出所出具的死亡证明和社会保障卡,到被保险人社会保障局申请退还社会保障金。
2、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移居国外停止保险,退休后死亡,个人支付部分和利息余额(减去过去领取部分)一次性退还给继承人,终止养老保险关系,可申请丧葬费和养老金。无论是否支付全部费用,(个人支付也有单位部分,单位部分进入社会保障总体规划),保险只退还个人账户的支付部分。
社保人死了能拿多少钱
1、领取被保险缴纳人个人账户积累余额;
2、丧葬补助费:为其身亡时当地上本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
3、一次性抚恤金:供养亲属为1人、2人、3人及3人以上的,各自按市上本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9倍、12倍付款。
社保交完了死了怎么办
根据社会保障的规定,个人死亡的,可以继承个人账户余额。社会保障缴纳15年后,个人账户的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无论是达到退休年龄,已开始领取养老金还是尚未退休,个人账户的累计余额将一次性支付给配偶、子女等合法继承人。
社保断交会有什么影响
1、养老保险:养老保险中断没有影响。当然,你必须在退休前支付15年,也就是说,你可以在180个月内领取养老金。当然,你可以支付更多的费用,所以我们最好尽量不要中断。
2、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不同的。除非你在退休年度支付20/25年的费用,你就可以终身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当你还没有退休的时候,你断交就意味着你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如果你想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你必须连续支付一年以上,而且在你享受待遇时,你也不能停止缴纳。如果断了,你需要再支付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生育保险带来的待遇。
4、失业保险:职业保险是在你失业后,已经进行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不是我想要的职业,最重要的是连续支付保险一年可以得到。
5、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在你没有工作期间,也就是说,如果你不参加保险,你就不会享受相应的待遇。但是,如果企业或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可以要求企业或单位赔偿相应的工伤赔偿。
6、公积金:购房申请前12个月未断缴公积金,断了不能办理贷款。
温馨提示:如果参保人死亡了,家属是可以申请退保或领取账户的余额,但是每个地区政策不同,具体还是要以当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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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 人死后社保局大概补偿多少钱
法律分析: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死后的补偿标准为:1、根据我国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参保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属于储蓄性质,当社保人死后,社保人个人账户内的养老金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2、参保人因为疾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抚恤金。丧葬补助金一般根据社保人死亡前的月平均工资发放六个月。配偶可以每个月拿百分之四十平均工资的抚恤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八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提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
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陆’ 农村社保人死后可以领哪些钱
1、镇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养老保险发放的有关规定,参保人在缴费期间死亡的,其法定继承人可凭参保人的死亡证明、养老保险手册,领取4000元丧葬费和4000元抚恤金以及个人账户个人缴纳部分的余款。2、村社会养老保险:而对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部分已经出台的部分省份新农保暂行管理办法来看,参保人在60周岁之前身故的,除政府补贴外,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即个人缴费的全部金额及历年利息扣除管理服务费,可以依法继承。而参保人已经开始领取养老金的,保证期为10年。领取养老金不足10年身故者,其保证期内剩余年限的养老金,可由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一次性继承或分期继续领取至满10年保证期;无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的,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机构负责支付其丧葬费;领取养老金超过10年仍健在者,按原标准继续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身故后养老金发放终止并清户,其法定继承人不再享有任何继承利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柒’ 社保退休人死后的丧葬费有多少
社保退休人死后的丧葬费有多少,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而定。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国家有关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其数额一般是该企业全部职工3个月的平均工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死亡时,所办理丧事的有关费用支出,不论职工级别,按规定的数额一次发给,由家属掌握包干使用。
赔偿实际财产损失的理论认为,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其丧葬支出的费用,是侵权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因此应当予以全部赔偿。这是通行的理论。
提前支付丧葬费利息的理论认为,人早晚皆难免于死,其殡葬费用,习惯上是由其遗族支付。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死亡,死者的殡葬费用不能认为系侵权行为所生损害,而是早晚要支出的费用,充其量仅相当于比本来死期提早支出之费用之利息之损害而已。因此这种赔偿金应当赔偿提前支付丧葬费的利息为合理。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3、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的待遇。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或在3日内向死亡者原单位报告,原单位应在4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其亲属要在7日内向负责支付其基本养老金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根据该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所能获得的丧葬补助金,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
‘捌’ 社保人死后补偿大概有多少
法律分析:1.丧葬补助费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抚恤金。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玖’ 退休人员去世后可以领取哪些费用
领取养老金的人员死亡之后,从死亡的次月起,就停发养老金,发给一次性丧葬费,有供养直系亲属,可以发给一次性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退休后以后的员工大病保险怎么交?
我们如果说正常的办理职工医保的退休待遇。那么每个月都会在个人医保账户当中产生相应的余额,这个余额就是可以抵扣大病医保的费用。
一、退休大病保险如何缴纳。
(1)退休职工不需要缴纳大病医保了,大病医保每年的一月份会在医疗保险账户里扣除版,所以不需要在单权独交纳了。
(2)已经退休了的员工,从退休领退休工资的月份开始,就不用个人再继续缴纳医保费用了。而医保局每月按照退休年龄把医保费打社保卡里。大病保险是每年的12月份缴纳。是96元钱。是从医保卡里面扣掉。医保卡里金额不足,从下一个月扣。
(3)个人医保账户当中的余额,是完全够扣这个大病医保的费用。一般情况下,我们作为退休老人的退休以后,由于本身就是年龄比较偏大的人群,那么实际上打入到个人医保账户的余额,应该都是在100块钱以上,甚至有些地区达到了200块钱以上,随着年龄偏大,那么打入的金额和费用也就会更高一些。
(4)我们最终就可以通过自己的余额来扣除大病医保的费用,那么这样一来的话,实际上退休老人也是需要正常的交纳大病医保,只不过是不需要自己再掏现金,去医保局缴纳这个费用,他是直接会从个人医保账户当中扣除这样的方式实际上还是比较的方便,因为基本上省去了面对面交费的这样的一种麻烦。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