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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行为交易有什么用处 2024-11-15 18:14:01

如何判断借款费用占用了一般借款

发布时间: 2022-09-10 03:34:02

A. 借款费用资本化适用条件是什么

借款费用资本化适用条件,

B. 会计问题,专门借款占用一般借款啥意思是指先用专门借款再用一般借款吗

专门借款是有特定用途的资金,比如说用于某个项目,如果这笔款项资金不够,就要使用一般借款,使用专门借款便于核算借款利息,也叫专款专用。

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通过有关计算公式得出的能够大体反映混合贷款成本的利率。 为构建固定资产借入一笔以上的一般借款,则资本化率应为这些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

(2)如何判断借款费用占用了一般借款扩展阅读:

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上述公式的分子“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是指金融企业因借入款项在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上述公式的分母“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是指各专门借款的本金余额在会计期间内的加权平均数,其计算应根据每笔专门借款的本金乘以该借款在当期实际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确定。计算公式为:

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为简化计算,也可以月数作为计算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的权数。

如果这些专门借款存在折价或溢价的情况,还应当将每期应摊销折价或溢价的金额作为利息的调整额,对加权平均利率即资本化率作相应调整。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可以采用实际利率法,也可以采用直线法。此时,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为:

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当期应摊销的折价或溢价)/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

C. 什么叫做企业已经发生了因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借款费用

比如设备大修支出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比如修建厂房支出所占用的一般借款的利息。资本化和费用化是相对的。

D.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怎么区别

  1. 专门借款发生的资本化支出,不需要与资产支出相挂钩,而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支出,必须与资产支出相挂钩。

2.专门借款的发生都是为了购建某项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所以该项借款只要是发生在资产化期间,相关的借款费用都是可以资本化的。

3.一般借款是企业早已拥有的借款,在购建某项资产时领用的,该项借款并不是专门为购建资产而存在的,所以该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不都是为购建该项资产发生的,所以要与实际领用的金额和使用的时间相挂钩确定符合资本化的金额。

(4)如何判断借款费用占用了一般借款扩展阅读:

一般借款利息和专门借款利息的区别

1、含义不同

(1)固定资产完工前发生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在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所发生的,计入所建固定资产价值,予以资本化。

(2)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是指: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利息支出及相关的手续费费用。

2、产生阶段不同

(1)财务费用发生的利息支出是记入企业的“期间费用”。

(2)固定资产完工前发生的“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利息支出是记入固定资产价值之中:(在建工程)。

3、利息计算不同

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3)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专门借款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一般借款

E. 会计有关借款的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借款费用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成本。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第三条 与融资租赁有关的融资费用,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第二章 确认和计量

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第五条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一)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二)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三)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第六条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

(二)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企业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应当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 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第七条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应当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第八条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第九条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

第十条 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一条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 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应当继续进行。

第十二条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第十三条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可从下列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一)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实体建造(包括安装)或者生产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或者实质上已经完成。

(二)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与设计要求、合同规定或者生产要求相符或者基本相符,即使有极个别与设计、合同或者生产要求不相符的地方,也不影响其正常使用或者销售。

(三)继续发生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上的支出金额很少或者几乎不再发生。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需要试生产或者试运行的,在试生产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生产出合格产品、或者试运行结果表明资产能够正常运转或者营业时,应当认为该资产已经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

第十四条 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且每部分在其他部分继续建造过程中可供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且为使该部分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实质上已经完成的,应当停止与该部分资产相关的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可对外销售的,应当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第三章 披 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借款费用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当期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

(二)当期用于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

F. 怎样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6)如何判断借款费用占用了一般借款扩展阅读:

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

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映。

确定简介

专门合同

(一)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本准则第六条(一)规定,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

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并应当在资本化期间内,将其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

专门借款应当有明确的专门用途,即为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通常应有标明专门用途的借款合同。

一般借款

(二)一般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一般借款是指除专门借款以外的其他借款。根据本准则第六条(二)规定,在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内,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应当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G. 借款费用的确认原则

(一)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确认的基本原则是: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二)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
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范围既包括专门借款,也可包括一般借款。专门借款是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只有在购建或者生产某项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三)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的确定
只有发生在资本化期间内的有关借款费用才允许资本化,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不包括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
1.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时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应当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的原因必须是非正常中断,属于正常中断的,相关借款费用仍可资本化。
3.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的时点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财务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器设备等。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购入即可使用的资产,或者购入后需要安装但所需安装时间较短的资产,或者需要建造或者生产但所需建造或者生产时间较短的资产,均不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

H. 如何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是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但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怎样计算确定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1.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1)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的确定

专门借款资本化金额=资本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

专门借款费用化金额=费用化期间的实际的利息费用-费用化期间的存款利息收入(2)一般借款

一般借款利息费用资本化金额=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所占用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

=所占用一般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pide;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

其中:所占用一般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所占用每笔一般借款本金×每笔一般借款在当期所占用的天数/当期天数)

所借款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其借款利息等财务费用在项目投产前要记入该投资项目的建设费用,该费用是形成固定资产价值的一部分,这个借款费用就是资本化了,它是资产的组成部分。但项目正式投产开始,其尚未归还的贷款所发生的利息等费用,则要记入生产经营活动的财务费用中,也就是要在利润表上反映。

准则规定根据本准则规定,企业借款购建或者生产的存货中,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应当将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

包括企业

符合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的存货,主要包括企业(房地产开发)开发的用于对外出售的房地产开发产品、企业制造的用于对外出售的大型机械设备等。这类存货通常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建造或者生产过程,才能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其中“相当长时间”,是指为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所必需的时间,通常为1年以上(含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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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借款费用什么情况下开始以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借款费用是指企业因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它反映的是企业借入资金所付出的劳动和代价。
借款费用是企业因借入资金所付出的代价,它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允许开始资本化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即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这三个条件中,只要有一个条件不满足,相关借款费用就不能资本化。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专门借款予以资本化的部分,应当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资本化期间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应当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以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应当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J. 专门借款和一般借款是什么

专门借款,是指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专门借入的款项。一般借款是指专门借款之外的借款。相对于专门借款而言,一般借款在借入时,其用途通常没有特指用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

对于一般借款,只有在构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时,才应将与该部分一般借款相关的借款费用资本化;否则,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有关规定的资本化条件情况下,应予以资本化,计入所购建固定资产的成本。

计算方法:

会计制度及相关准则规定,借款费用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予以资本化。当所购建的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应停止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全部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每期利息资本化金额=至当期末止购建固定资产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资本化率,累计支出加权平均数=Σ(每笔资产支出金额×每笔资产支出占用的天数&pide;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资本化率的确定方法为: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借入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资本化率为这些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加权平均利率=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pide;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100%,专门借款本金加权平均数=Σ(每笔专门借款本金×每笔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pide;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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