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保费用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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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保费是指客户申请保单终止后拿到的钱!
保金是指客户投保寿险产品得到的身价!因为保金是保险公司给予的,客户无权退这个,也不能称之为退保金!
⑵ 收到银行短信提醒退费是什么意思
银行把之前误收多收的费用进行退还。
1、银行返还误收退费就是银行返还给你本来不该收取的费用。
2、在银行办理业务会涉及到很多业务,比如年费、小额账户管理费、短信费、转账手续费、出售业务凭证费用等等。
3、根据人民银行监管规定银行所有的收费项目都要上墙公示。大家可以在银行营业厅找一下,都是可以找到的。
4、题主所说的误收退费的情况,只有一些手工计费项目可能收费错误,比如收费凭证、单据等等,这些都是人工操作的,不免会出现差错。
⑶ 退费的含义是啥
如果从退费本身的不同来对这种促销办法分类,退费优待又可以分为以下5种类型:
1.现金退费。
这是一种最常见、吸引力最强的退费办法。其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是:顾客购物时按原价付款,但收银员会给顾客一个收据,这个收据中附带购买凭证的退费申请卡,顾客填卡后,寄给或送给厂家或商家,就可以在规定的时间里得到退费。
2.折价券退费。
厂家或商家退给顾客的不是现金,而是折价券。武汉某商店推出"节省20元"的退费促销活动,顾客在该店购物达到100元,就可得到一张面值20元的折价券,用以换取该店价值20元的商品。这种办法通常在零售店使用,优点是省钱,缺点是对顾客的吸引力赶不上现金退费。
3.现金加折价券退费。
有的商家为了既节省开支,又吸引顾客。采用了退送现金和退送折价券相结合的办法。例如厂商在收到顾客寄来的购物凭证和退费申请卡后,不是寄给顾客20元现金,而是10元现金外加10元面值的折价券。
4.现金加赠品退费。
5.全额退费。
全额退费有3种具体情况:
第一种情况是商品价格很低,全额退费等于把商品送给消费者试用。消费者试用后感觉质量非同一般,今后就会长期购买。
第二种情况是抽奖与退费相结合。这种办法吸引力强,但退款几率小。
第三种情况是顾客在购买了高档耐用消费品(如商品房)后,经过若干年,商家把价款全部退还。这样做的目的是:
①厂商可拿这笔钱用于商业周转,以解资金短缺的燃眉之急。这笔钱在若干年内赚取的利润,完全有可能超过这笔钱本身的数额。
②由于在若干年内钞票不断贬值,等到商家退还这笔钱的时候,其本身价值即实际购买力,已远不如当初拿到这笔钱时高。
③有的高档耐用商品(如商品房),卖不出去照样会变旧损坏;与其这样,不如实行一二十年后全额退费,还可以获得一大笔购房款一二十年的利息。
⑷ 社保退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税务部门受理退费范围:
1、同一时期存在重复参保缴费的;
2、特殊政策退费的,特殊政策退费指已进行一次性趸交15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趸交25年医疗保险费等。
3、未按人社、医保部门传递给税务部门的应缴金额进行缴费,造成缴费金额与应缴金额不一致的错缴,只能按征集单整笔申请退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⑸ 什么叫退费
退费,以诉讼费为例:是当事人从人民法院退出预收和结算的余额部分,也就是当事人预交的诉讼费超过实际应交纳的部分退给当事人,顾名思义就是多退少补。实践中退费的几种情况: 1、当事人起诉,法院审查后预交一定数额的费用,案经审理结案后根据裁判文书确定的数额,把小于预交数额应退给当事人的差额。 2、原告当事人预交诉讼费后,经法院审理,判决由被告承担,被告补缴后,由人民法院退还给原告。 3、二审案件当事人双方上诉均缴纳诉讼费的,根据法律规定败诉人承担的原则,胜诉方可直接办理退费。 4、一方上诉缴纳诉讼费,判决或裁定另一方承担并缴纳后,退还给上诉人缴纳的费用,否则待进入执行阶段后处理。 5、诉讼中,当事人自愿申请撤诉,办理50%的退费数额。 6、双方上诉预缴的,案经审理,双方承担的,退给当事人的差额部分。 7、案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按协议约定诉讼费承担,应办理的退费部分。 8、其它情况的退费。
⑹ 小微企业退费是什么意思
小微企业退费的意思是退还工会经费的全额以及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
自从前几年开始国家对于小微企业的扶持政策越来越多,像是很多部门颁布了小微企业的颓废公告。
像是最常见的工会经费还有一些地方的不动产登记费都在这次的退换费用中,办理的话需要相关的证明提交到相关部门即可,有的直接在微信公众号中也可以办理。
⑺ 法院退费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诉讼费会退费的主要情形: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退还诉讼费;撤诉或调解结案的减半收取诉讼费;诉讼费用中案件的受理费,属于当事人应交纳的费用,而诉讼中的其他费用,则属于当事人应支出的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 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