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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用如何做好内控

发布时间: 2022-09-10 18:09:18

① 如何做好内控管理

做好内控管理:
(一)提高对内部控制机制建设重要性的认识。一是领导层特别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内部控制机制建设的重要性,把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当作大事来抓,要积极吸收国外银行先进的管理手段和先进的内控管理理念。
(二)建立健全有效的、系统的内部控制机制。内部控制机制作为一种在业务运营中时时监控和每个部门和岗位之间环环相扣、相互制约的动态监督机制。
(三)完善内控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建立具有独立性、权威性的监督检查机构。借鉴国外银行业的经验,在银行总部设立稽核局或内部审计局,在下级机构设置派驻的、垂直管理的独立单位,专司机构内部的监督检查职责,该部门只对银行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汇报银行经营管理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和风险隐患,督促经营管理者制定整改措施,提高监督检查的独立性和权威性。
(四)建立内部控制评价体系。内部控制机制建设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内控监督评价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拓展资料
一、简介
企业内控是企业为保证经营管理活动正常有序、合法的运行,采取对财务、人、资产、工作流程实行有效监管的系列活动。 企业内控要求保证企业资产、财务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性;保证对企业员工、工作流程、物流的有效的管控;建立对企业经营活动的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结果体现
(一)内部环境。内部环境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基础,一般包括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等。
(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企业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应对策略。
(三)控制活动。控制活动是企业根据风险评估结果,采用相应的控制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度之内。
(四)信息与沟通。信息与沟通是企业及时、准确地收集、传递与内部控制相关的信息,确保信息在企业内部、企业与外部之间进行有效沟通。
(五)内部监督。内部监督是企业对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当及时加以改进。

② 如何加强企业财务内控工作

摘要:内部控制制度对于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竞争力意义重大。目前,在企业内部,普遍存在内控制度执行不力现象。本文结合工作实际,对如何提高企业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力进行了一些探讨。 关键词:企业 内部控制 执行
上世纪80年代,美国企业虚假财务报告丑闻层出不穷,许多大公司突现经营失败,立法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和职业组织对虚假财务报告问题表现出了空前的关注。在这一背景下,由coso在1992年9月公布的《内部控制——综合性框架》(通常被称为coso报告)报告中第一次提出了一个系统的内部控制框架。coso将内部控制定义为:“内部控制是受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职员共同作用,为实现经营效果性和效率性、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对适用的法律、法规的遵循性等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一种过程。”
为了提高管理水平,规范业务操作、提升企业竞争力,财政部2001年颁布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将内部控制引入到企业财务中。2008年,财政部又颁布了内部控制1项基本规范和17项具体规范,要求2009年7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内实施。由于我国内部控制制度应用较晚,经验不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诸多问题。 一、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存在的问题
随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不断完善,各单位也不同程度的建立了一些和本公司业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诸如对外投资、基建项目
管理、招投标管理、融资管理、会计核算、款项支付等等,以确保公司管理的规范化、防范各类风险,但在执行中仍然不时暴露出诸多问题,比如东航投资金融衍生产品巨亏等,就凸显了企业决策不是按照内部控制要求进行而是由个别人拍脑袋决策的弊端,特别是对外投资不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缺失了各个环节对业务风险的识别、评估和控制,从而导致巨亏。除此之外,一些公司也普遍存在执行方面的问题,比如报销人填写报销单据后直接找审批人签字,其他人只能补签,即使发现问题也只能在单据上修改,不再进行重新填写。这些问题给企业经营带来了巨大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难的根源在于:
(一)企业管理者以及业务部门员工重视程度不够
虽然大部分公司按照要求设有相应的内控部门,公司管理层也主张制定各类内控制度,但是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员工对待内控的重要性认识严重不足。企业管理者往往认为制定内控制度仅仅是为了符合国家某些方面的规定,应付国家内控制度建设方面的各类检查,将内部控制制度作为企业的一项“摆设”。多数企业管理者对内控制度不重视、不关心,制定的一系列制度根本不带头学习,更谈不上按照制度流程要求去处理业务。由于公司管理层的这种态度,导致其他工作人员同样不重视不学习内部控制制度,在执行业务时也不按照制度要求的流程走,经常出现一项业务已经结束,然后倒补手续这种现象。

③ 如何提升公司内控管理

转载以下资料供参考

如何加强企业的内部控制
内部控制监督是企业为了保证实现经营管理目标,在分工负责的前提下,组织内部经营活动而建立的各职能部门之间对业务活动进行组织、制约、考核和调节的方法、程序和措施,用以明确单位内部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形成一个完整、严密的相互联系、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控制系统的总称。按其控制目的的不同,内部控制可以分为会计控制和管理控制。会计控制是与保护财产物资的安全性、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财务活动的合法性有关的控制;管理控制是指与保证经营方针、决策的贯彻执行,促进经营活动的经济性、效率性、效果性以及经营目标的实现有关的控制。内部控制的目标是确保单位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济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此,内部控制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一是保证单位经济活动的合法性;二是有助于管理层实现经营方针和目标;三是保护单位各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四是保证业务经营信息和财务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如何确保内部控制得到实现、工作有效,笔者原来所在的集团公司(红领集团)在内部控制监督方面的工作做的卓有成效,并形成了体系,现将这些做法提出和大家进行探讨和分享。
第一是建立直属于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的运营监控管理机构,将会计监督和管理监督职能整合在一个部门,不但要对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还有对出现问题进行改进,二次进行监督、跟进,不断的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意识。
1、根据集团发展需要,运营监控管理中心设审计部、招标部、生产监察部、改进部。运营监控管理中心直接归董事长领导并对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工作,具体负责董事长及董事会要求和规定的各项审计、监察工作。运营监控中心总监的任用和解聘由董事长提议,董事会批准,其它人员由运营监控中心总监提出,董事长批准,其工作考核和奖惩由董事长、董事会决定。
2、运营监控中心人员办理审计、监察事项,必须严格遵守审计、监察职业规范,忠于董事长、董事会,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3、当遇到较大审计监察任务时,可临时组织所属公司的财务、人事行政、生产、销售等部门的人员共同进行审计监察,各单位应该积极配合,不得推诿。必要时可聘请外部特邀专业人员进行专题或专案审计监察。
第二是制定运营监控管理中心明确的工作职责,确保企业内部监督的全面性,促进管控制度完善、细化,点、线控制全面,有效执行;提升企业现场管理;推动各部门的工作实施、改进。根据企业经营目标和审计计划,开展各类财务审计工作及专项审计工作,确保企业健康运营。实现对企业采购的所有物资进行招标、比价,确保在当时采购条件下的性价比最优,高质、高效。
一、对出资者所属公司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进行定期审计。特别是对公司财产、资金管理使用和安全完整程度进行重点审计。
二、对出资者所属公司的预算或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特别对预算追加和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重点审计监督。要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面审计、监察。
1、事前对资产和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划清预算责任
2、事中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每月的跟踪审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防止偏离预算或便于不适合时机预算的调整
3、事后即预算期结束后进行全面审计,评价预算执行情况,总结经验,据以考核,兑现奖惩。
第九条、对集团负责人和各中心总监、总裁助理、各子公司负责人年度和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对各单位的经营管理责任和财务会计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和评价。特别是对董事会决议、公司经营方针、目标、战略的落实执行情况作为重点审计内容。
(一)对经营管理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察主要评价经营成果的有效性。审查负责人是否是按董事会的要求、经批准的经营规划进行经营管理的审计,审查有无决策失误和错失经营时机,有无短期行为,破坏公司资源,评价经营管理政策和工作措施是否高效可行等。
(二)对资产的安全和完整进行审计。审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存货、应收账款等公司资产是否存在风险和不安全,是否完整,有无积压和呆死坏帐,有无损坏和贬值,是否真实。
(三)对财务会计责任履行情况的审计监察
1、财务责任就是理财责任,就是评价财务状况是否优良,财务资产是否增值,使用是否充分有效,是否盘活现有资产,有无浪费,有无财务和税收风险。
2、审计责任主要是评价内部控制是否健全完善、资产管理是否安全,会计防范是否有效,会计数据是否真实,会计工作和前台业务是否脱节,会计工作是否支持业务等。
(四)对人事事项进行审计。审查工作效率,人力成本、人均效率,审查员工队伍建设情况,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协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无在人事方面以权谋私的情况,有无任人唯亲,有无打击报复,嫉贤妒能等情况。
(五)对采购进行审计。审计采购的质量是否符号要求、价格是否合理、资金结算是否符合预算要求、交期是否及时,审查采购作业流程是否高效,有无按流程操作,有无徇私舞弊行为。
(六)廉政建设审计。对违反公司廉政建设的行为进行审计如请客送礼、接受贿赂等。
三、对公司的项目投资情况进行审计。
四、监督、检查和评价各单位内部控制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严密程度和执行情况以及内部风险管理:
1、检查各子公司、各中心各岗位的责权划分是否明确,岗位责任是否建立并且有效;
2、所有原始凭证是否进行统一的连续编号,并顺序使用,领用空白凭证是否有严格的登记注销手续;
3、检查所有的实物资产包括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办公用品、库存商品是否实行责任管理,并制定了相应的控制制度,执行情况如何;
4、检查所有业务是否都实行了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各流程中的关键(资金)点是否实行了重点控制,控制是否有效,程序是否经济、高效;
5、检查主要岗位人员的变动是否建立并实行了恰当的交接制度,手续是否完备;
6、检查各子公司是否建立并实行了有效的成本费用控制制度和资金使用制度;
7、检查各子公司采购、商品入库、出库、领用、销售、成本费用、资金收支、对外投资、资产处理的内部财务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8、其它内部控制事项。
五、对违反出资者、公司规章制度、财经政策纪律,侵占公司资财、损害公司利益、严重铺张浪费和职务消费行为进行专项审计。
六、对各子公司有关的经营方案、预算草案、资金使用方案、重要的经济合同、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合理性,有效正确性进行审计评价。
七、对管理者的工作作风和廉政建设进行监督、监察
1、监督、监察抵触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或将规章制度打折扣执行的行为;
2、监督、监察弄虚作假,有事不及时汇报,欺上瞒下者,对工作扯皮推诿、相互拆台或搬弄是非的行为;
3、监督、监察未经审议,擅自决定公司的重大生产经营决策的行为;
4、监督、监察压制人才,嫌才妒能,阻碍或限制他人才能发挥的行为;
5、监督、监察收受与业务有关单位或个人的钱物(含提成、回扣、报销及代为支付费用)的行为,特殊情况下接受的礼品不上交公司的行为;
6、监督、监察以任何名义宴请公司领导、有关部门领导、公司员工及利害关系人的相互宴请的行为;
7、监督、监察未经许可工作时间饮酒、延误工作的行为;
8、监督、监察利用公款参与高消费的娱乐活动,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项费用,虚报冒领费用或款项的行为;
9、监督、监察利用出差机会协亲属旅游或接受业务单位安排旅游活动的行为;
10、监督、监察对人封官许愿,拉帮结伙,搞小团体,助长歪风邪气的行为;
11、监督、监察对检举或有异议的员工或同事打击报复的行为。
八、总裁、副总裁、总裁助理、各中心总监、各子公司总经理等高层领导的离任、交接审计
九、对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和效果进行监督、监察。
1、对人力资源(资本)管理的内部控制监督、监察。监督、监察人力资源(资本)的招收、管理、培训、使用、激励等一整套规章制度有与无,完善与否,执行严格程度,效用的大小等。评价其内控制度的适当性;审查评价其是否与时俱进,即在相对稳定的原则下,能否随着环境和条件的变化而调整本组织的人力资源管理控制政策;
2、对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利用程度监督、监察。监督、监察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利用是否使其个体不断保值增值,并要使其价值得到充分发挥。更重要的是由个体人力资源(资本)协调聚合的群体价值。通过对招聘、培训、使用、增值、文化、协调聚合等的监督、监察,使人力资源(资本)的开发既能适用于当前的现实需要,又能考虑超前的,顾及到未来的发展后劲。促使其能建立起一个制度化、科学化的动态运行机制。特别是对人力资本的增值培训的投资问题,要有妥当的计划安排。即人力资本培训的投资要有强制的措施,还应按销售收入或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进行人力资本投资培训,或按其岗位定期或不定期培训,使人力资本的增值有制度安排;
3、企业人力资本产权监督、监察。监督、监察劳动者权益在企业契约的规定是否受到尊重;人力资本的所有权分配关系的落实程度;人力资本定价与激励方式的适当性及其效果。通过对企业人力资本产权的监督、监察,使企业在不与法规相冲突的前提下,建立起不侵犯人力资本所有者权益,能够充分有效地调动不同层级的人力资本载体者的积极创造性,既能使个体人力资本价值增值,又能有效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恰当机制的制度;
4、员工队伍建设监督、监察,是否提高凝聚力向心力、协作精神,是否建立共同愿景,有无在人事方面以权谋私的情况,有无任人唯亲,有无打击报复,嫉贤妒能等情况
十、对各子公司产、供、销各个环节经济活动的效益、效率、经济、合理、合规和合法性进行监管。
(一)对采购事项进行监管,采购部门的责任就是在适当的时间、适当的地点为公司采购性价比最优的原材物料,降低成本、降低付款率,控制采购费用;
1、监管采购计划的审批是否符合程序,采购计划数量是否符合库存和生产使用要求;
2、监管采购合同订立、审批程序是否合理,是否有越权审批;
3、监管采购流程是否符合内部控制程序,是否满足“高质、高效”的要求;
4、监管采购的决定权和操作权是否分离;
5、监管采购数量、质量、性价比、交货期是否能够满足生产使用要求;
6、监管采购付款计划、付款金额、付款比例是否符合财务规定,是否按合同执行;
7、监管采购人员采购、招标过程中是否有舞弊行为,是否有暗箱操作行为,是否有故意刁难客户行为;
(二)对生产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下达的生产计划规格、型号、数量是否符合销售合同要求,手续是否完备;
2、监督、检查生产质量的控制是否有质量跟踪记录,是否符合企业检验标准;
3、监督、检查生产控制材料领用、发放的各种单证是否齐全,记录是否真实、完整;
4、监督、检查生产产量和工时记录是否真实、合理、准确;
5、监督、检查生产消耗是否符合定额标准;
6、监督、检查生产工资费用、工资分配、材料分配、制造费用是否真实、合理、符合预算管理控制;
7、设备完好率的监督、检查,有无操作规范,执行的状况如何,有无拼设备的短期行为;
8、现场管理的监督、检查,审查有无可行合理的现场管理规范,是否实行了6S管理等;
(三)对营销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1、监督、检查销售管理部门应收及预付帐款内部控制是否合理有效,是否能够降低企业风险;
2、监督、检查销售发票、合同、销售订单所列的商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是否一致,是否符合公司价格规定;
3、监督、检查对业务员报价是否按照公司销售政策执行,有无越权审批折让和价格的违规行为;
4、监督、检查销售合同、赊销的审批是否手续完备,是否有越权审批现象;
5、监督、检查发货清单与销售发票是否一致,物流配送是否满足客户需求;
6、监督、检查销售发票是否连续使用,有无缺号、作废是否正确;
7、监督、检查销售人员是否有截流公司销售货款的情况,是否在销售过程中有接触现金的情况;
8、应收帐款坏帐损失是否按照公司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9、市场现金操作是否按财务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对质量系统的监督、检查;
十二、对董事长安排的专项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三是对运营监控管理中心的充分授权,没有充分的授权,运营监控监督力度、执行力将大打折扣,各种改进措施的落实将会成为一句空话、大话,董事会能否对内控部门充分授权是内控部门开展各项监督、改进的保障。
具体应该赋予内控部分哪些职责呢?我认为内控部门应该具备以下权利。
一、有权要求各级财务部门按时上报财务报告、预算执行情况报告、财务决算报告、资产处置报告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
二、有权参加各子公司、各中心的有关会议并召开与审计、监察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有权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政策。
四、有权调阅各中心、各子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活动的有关书面、电子资料、文件以及现场勘查实物。
五、对于审计监察事项有关的问题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予以配合。
六、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出资者和公司规章、利益和严重浪费损失的行为,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
七、对拖延、推诿、阻挠、拒绝和破坏审计监察工作的,报经董事长同意后,有权采取封存账册和冻结资产的临时措施,并追究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八、有权提出纠正、处理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
九、对违反董事会、公司规章制度和浪费损失、侵害公司利益的单位和人员,报经董事长同意后,有权进行通报批评和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董事长审查批准签发的审计报告,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执行。
第四是建立科学、公正、公开的监控管理工作程序,使保障监控工作公正实施的前提,是对内控部门开展工作的标杆,是推动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改进的基石。
一、编制年度、季度、月度监控管理工作计划,报董事长审批后执行。临时项目由董事长授权副董事长批准和实施。
二、审计监察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批准的监控管理计划和临时安排确定审计监察对象,制定审计监察方案,指定审计监察项目负责人和参加审计监察的人员名单,审计监察方案经董事长批准后,由审计监察负责人签发审计监察通知书,通知被审单位。被审单位应该准备和提供相关审计监察资料。
三、在审计监察过程中,审计监察人员必须编制审计监察工作底稿,作好审计监察记录和日志,收集审计监察证据,重要证据应有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
四、审计监察终结阶段,应根据审计监察工作底稿对审计监察事项和结果提出审计监察报告。
五、审计监察报告报董事长审定。一般常规报告由副董事长签发审计监察决定并附审计监察报告副本发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重要审计监察报告的决定有董事长签发。
六、审计监察决定下达后,运营监控管理中心应督促被审单位和有关部门执行。
七、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针对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结果应报告稽核部。如对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有异议,可在收到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十五日内向副董事长、董事长提出复议。在复议期间,原审计监察结论和决定照常执行。

④ 投标有哪些廉洁风险表现形式及防控措施

剑鱼招标订阅提醒:投标有哪些廉洁风险清单?
《政府采购法》自2003年实施以来,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据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首破两万亿元,占财政支出和GDP的比重分别达到12%和3.1%。随着政府采购的蛋糕越做越大,腐败案件也呈高发多发态势,涉及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多方当事人。如何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行为?如何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如何从源头预防腐败?下文重点从招标过程入手,对政府采购廉政风险的表现形式和原因作了分析,并提出了对策建议。
风险环节
确定采购需求环节
一是资格性条款具有限制性,将某些非国家强制性标准作为参与投标的门槛,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参加。二是实质性参数具有倾向性,将是否满足某个不影响实际采购需求的参数作为废标依据,而这个参数只有特定供应商具备,有“量身定做”的嫌疑。三是评分细则不够量化,仅用“好”、“一般”、“差”等模糊表述确定评分等级,却没有细化各等级的评分标准,导致评审专家自由裁量权过大,方便“照顾”某些供应商。四是合同条款存在不合理性,比如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供应商7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明显与家具的生产周期不符,实际上可能是采购人与供应商已提前“约定”好,只是走一下采购程序而已,使其他供应商望而却步。
选择采购方式环节
一是将本该公开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肢解成若干个小项目,使每个小项目的预算金额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二是擅自变更采购方式,对采购预算金额达到公开招标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拟采用非招标方式的,未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部门审批同意,而是由县级财政部门擅自越权审批,存在一定的监管漏洞。
组织采购活动环节
一是受理时优亲厚友,接受审批手续不完善项目的委托。二是编制审核招标文件时设置陷阱,为采购人或供应商谋取不正当利益提供便利。三是故意泄露已报名或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名单。四是开标程序不合规,允许迟到的利益关联供应商参加开标,或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时设置唱标环节等。五是评审过程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评审专家施加影响,或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发表倾向性言论,使评审结果有利于特定供应商。
履约验收环节
一是采购合同没有严格履行招标文件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私下违规变更合同条款谋取私利,如双方串通减少货物数量或降低服务标准,并将其写入合同。二是供应商不按采购合同供货,采购人收而不验或验而不实,损公肥私。如某地采购核桃苗,供应商交货时将嫁接苗更换为实生苗,每株差价10元,采购人收受好处后没有严格执行验收标准。
问题症结
法规制度不完善
一些法规缺乏相应的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真空地带”,甚至相互矛盾。比如《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采购人在开标前可以组织所有潜在投标人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答疑会,但第二十六条却规定开标前不能泄露投标人的相关信息,相互矛盾。再比如,《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对采购需求论证专家的权责不明确,需求论证流于形式。专家来源无明确规定,采购人可以选择性的指定专家,一些专家很容易和采购人达成某种“默契”,将明显不合规的条款纳入其中,导致采购活动为个别供应商“量身定做”,侵害国家利益。更进一步的是,采购人还往往用所谓的需求论证结果为托词,与代理机构“讨价还价”,以满足其特殊要求。
违法违规成本较低
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采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作了规定,但要么规定不明确,要么处罚力度较轻,导致一些供应商铤而走险,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如《政府采购法》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处罚是罚款采购金额的千分之五至千分之十,禁止其在一至三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但是对于情节严重的认定没有明确规定,监管部门往往只是在指定媒体上通报一下就不了了之,处罚力度远远不够。
监督管理不到位
首先是对采购过程的监管不到位。政府采购的监管偏重于事后,对采购活动实施前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采购需求论证不合理、围标串标等,不能及时发现并解决。其次是责任落实和追究不够到位。相关法律法规虽然指出了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表现形式,但对行为的认定、处分的档次以及追究的方式等缺乏具体实施细则,操作性不强。
对策建议
规范采购人行为
1.加强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
采购人应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设立政府采购专职岗位,通过采管分离、规范流程、集体决策等,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管控机制。
2.加强需求论证管理。
采购需求应当客观、公正,严禁无用采购和奢华采购,除了依据采购单位实际和前期充分市场调查情况外,还应当征求专家的论证意见,对专家出具的论证报告进行公示,主动接受潜在供应商的监督,最终形成不同采购方式的客观公正的采购需求。同时为保证专家论证不受采购人影响,可以引入需求论证专家职业情况记录和曝光监管机制,对在需求论证中违反职业道德的专家记入信用档案并予以曝光,严格防止采购需求的倾向性。
3.从严确定采购方式。
采购人应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所规定的各类采购方式的适用条件确定采购方式,变更采购方式的应以书面形式向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财政监督部门申报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同时,采购方式的选择不能只看预算,应结合项目特点区别对待,像会展类项目采用非招标方式会更加合适。
4.加强采购人代表管理。
采购人代表的作用是代表采购人参与评审,行使使用者权利,以使用者身份参与表决。针对目前采购人代表“凑数”的情形,为提高采购效率,采购单位应当委托熟悉政府采购业务、对采购项目非常了解的“专家”级工作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审。若采购单位不具备专业人员,可委托专家库内的专家或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能力的人员作为采购人代表。
5.加强中标后续管理。
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将合同副本报同级采购监督部门备案。加强履约验收管理,按照成立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验收、出具验收报告的程序进行验收,对有质疑投诉、采购金额巨大、社会公益性质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采购项目,除了验收时应当邀请相关方参与之外,验收结果还应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公开交易信息
不断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将整个交易过程中的需求论证报告、招标方式、主要技术参数、招标人、代理机构、投标人、中标人、中标金额等要素信息全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开透明。
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
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的指导意见》,利用岗位职责分工的方式加强代理机构内部控制,完善内部流程,强化主体责任,明确重点任务,严控廉政风险。实行分段式流程管理模式,将项目受理、招标文件编制和开标、专家抽取和信息发布、保证金缴退、评标现场管理、供应商质疑处理等环节划分到不同业务科室分工负责,做到各岗位既相互独立又相互制约。建立招标文件五级审核制度,强化对招标文件的层层把关和相互监督,从源头上控制风险。制定廉洁清单,列出采购各环节各岗位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点,提出应对措施,从程序上防控风险。目前,集中采购机构基本上都建立了相对成熟的内控机制,但社会代理机构因准入门槛取消和服务有偿性的特点,专业水平参差不齐,也容易受各种因素影响,因此更需要强化内部控制,以标准化建设规范代理行为。
推进电子交易平台建设
实行电子交易不仅可以提高招投标效率,还能通过全过程电子化,加强采购过程中关键节点的保密控制,使评审流程结构化,压缩专家自由裁量权,减少人为干扰因素,防止因此产生的腐败问题。目前,我市政府采购电子平台运行日趋成熟,已全面实行集采目录内部分通用类货物的“网上竞价”和 “商城直购”,各级预算单位和供应商均通过平台办理政府采购业务,实施全流程痕迹管理,发现问题能及时查找责任人,有效规范采购人和代理机构的行为。将于今年建成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平台,使供应商报名、招标文件领取、专家评审等环节和行政监督都能在线上完成操作,做到“网下无交易、网上全公开”,真正将公共资源交易置于阳光下运行。
加强政府采购综合监管
采购代理机构应加强交易现场管理,实行交易过程同步全方位音视频监控,填写《交易项目现场记录表》,做到环环相扣、留有痕迹。行政监督部门应加强监管力度和扩大监管范围,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对采购活动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管,可由财政部门负责监督采购过程,审计部门负责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严查采购中的腐败行为,并及时对监督情况予以公开曝光。根据采购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供应商及专家在政府采购中承担的不同职能,建立刚性的问责机制,制定各自的责任清单,一旦出现问题则实行责任倒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⑤ 建立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要做好哪些方面

严把五关才能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

健全稽核制度把好外来原始凭证第一关

原始凭证是在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的,载明经济业务发生和完成情况的书面证明,是明确经济责任,进行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从检查的情况看,出在原始凭证上的问题不少。一是白条,白纸领据和其他非法凭证报销多;二是虚假发票多;三是原始凭证内容不全,手续不完备,甚至出现了不少无日期、无经济业务内容、无经办人的发票。

健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稽核制度,各单位一是要设立稽核岗位和稽核人员,执行对各种凭证的稽核工作。凡需进入会计核算系统的原始凭证都须首先由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或“不合规凭证”印章。单位规模小,会计业务量不大的稽核职能可以由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履行。二是要明确责任,凡属经稽核员审核并加盖“合规凭证”的原始凭证,如被财政部门和其他政府监督部门查出为不合格、非法凭证而受到的经济处罚应由稽核人员负责。

加强收款票据管理把好自制凭证第二关

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的收款票据比较多,最少的有二种,最多的达六种,如财政部门发放的“收费收款收据”、“内部往来结算收据”、“罚没收入收款收据”、“当场罚款收据”,税务部门的“经营性发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收款收据”等。这些收款凭证各有其使用范围,款项的性质不同,会计核算方法也不同。

加强收款票据的管理,一是要实行岗位分离,空白票据的保管、填开、收款和审核要分工负责,各司其职。二是要正确使用票据,按收款性质和内容使用票据。三是要规范填写票据,做到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字迹清楚、要素齐全。四是要严格销号,对已开完的票据要及时销号,防止票据丢失、挪用公款。

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第三关

行政事业单位虽然不采用权责发生制原则,不需进行成本核算,但多数单位收款项目多,支出分类项目细,政策性强,对各收、支项目需要准确地核算和反映。

明确会计岗位职责,把好会计核算关。一是要重视人才,选用原则性强、素质较高的会计人员上岗;二是会计人员要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客观、真实地反映各项经济业务的内容,做到不隐瞒、截留应上缴的各项收入,不乱挤乱列各项支出。三是要明确责任,凡是在财务检查中被查出隐瞒、截留收入或乱挤乱列支出,而这些行为又不是领导授意、指使和强令的,其所受到的处罚应由会计人员承担,或至少承担一部分。

规范凭证流转程序把好内部牵制第四关

凭证流转程序不规范,内部牵制制度不严,是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流失、造成损失浪费的根源。检查中发现有个单位现金出负数90多万元,其原因就是收款不开票;有个单位的会计人员贪污公款2万多元,其原因是多造工资无人审核;还有个单位1994年分两次借出现金12万元,致使形成坏账损失,其原因是领导一个签字算数。

规范凭证流转程序,加强内部牵制,就要开票、经办、审核审批收、付款,记账等职责严格分离。对收款凭证要先开票,后审核,再收款,最后制单、记账;对支出凭证要先报批,后经办,再审核,再审批,再付款,最后交会计人员制单、记账。

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第五关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制度及其相关法规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支出项目都有明确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然而,检查中发现不少单位都没能把支出控制在规定标准之内,超发津贴、补贴、奖金,超支业务招待费的情况比比皆是,有家单位今年1至10月开支招待费16万余元,占全部支出的19.8%,是财政部规定业务招待费开支标准的14倍。

分解费用指标,把好开支标准:一是要按照年初公用经费预算,把各项费用分解落实到单位内部的各个部门,形成一套比较完整的内部费用控制指标体系;二是要严格考核,会计上要对各部门费用开支进行单独核算,准确、及时地反映各部门的实际开支情况;三是要建立奖惩机制,实行节约有奖,超支自负,奖罚分明。

⑥ 如何才能较好的控制企业费用支出

一、规范费用报销制度
企业报销制度不规范是企业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企业负责人签字后如何处理报销事宜一直是困扰财务人员的主要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我认为由于企业财务人员毕竟权利有限,只能从集团公司的高度出台制度予以规范和强调,企业报销流程必须在履行财务的审核手续后才能向各级领导层层审批,财务审核必须处于第一环节。同时,对于大额支出以及非生产性设备的购置必须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无条件执行集团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二、加强发票审核制度
从抽取检查的凭证中发现存在假票、废票、不相关票据现象,同时也存在无该地出差记录却报销外地餐饮、出租发票现象。财务人员在票据审核时应加以注意,不能只管金额正确而忽视票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同时,财务人员对于合同、协议等手续的完善必须起到把关作用。对于发票审核制度,集团公司可以汇集发票审核中出现的问题,出台制度予以规范。
三、完善备用金制度
从燃气公司的备用金使用情况来看,不仅涉及人员多、金额大,而且报销时间跨度长。对于备用金管理制度,企业一定要在人员权限、报销制度方面做详细规定。
四、建立完善内控制度
集团公司可以利用内部控制制度约束费用开支的随意性,企业也可按照财政部内控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自身的内部控制制度。对于金额较大或超预算项目必须执行董事会决议制度或办公会议讨论制度,从而增强费用开支的透明性,堵塞管理漏洞。
五、严格预算制度
预算控制是费用控制非常重要的手段之一,对于预算的监控可以从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控制两方面着手。
(一)、保证费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
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是保证预算执行合理性的基础,如何判断企业费用预算编制的合理性,我认为可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深入了解预算编制
俗语说:没有了解就没有发言权。不了解企业编制的流程以及标准就无法判断企业预算编制的合理性。集团公司可以尝试每年参与一个二级企业的预算编制和汇总流程,选择一至两个三级企业进行深入了解,实际掌握企业预算编制的第一手资料。同时,对于预算编制较好的企业,可以树立典型加以推广。
2、按照上年企业第二、三季度费用总额的2倍为基础进行判断
从实际工作经验来看,由于第一季度涉及春节,第四季度涉及年末,是企业费用水份较多的时间段。相比而言,第二、三季度的费用相对真实一些。简单判断企业费用预算的合理性,可以以企业上年度第二、三季度费用总额的2倍为基础进行判断。
(二)、严格控制预算执行
对于费用预算的控制,可以从企业和集团公司两方面进行控制。
1、企业控制
在企业方面,可以设立预算监督员,对于各部门或子公司的预算进行监督、考核,对于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及时通报,把握预算执行进度。
2、集团公司控制
在集团公司方面,可以利用资金集中管理的有利条件,对企业预算总额进行季度监督,当企业接近预算额时,应提前告知并停止支付。
六、加强职工监督
职工是企业的主任,职工有权利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对于每月的收支情况,可以推行收支公布制,按时公开企业收支情况;每半年应在职代会上公布半年的收支情况尤其是费用开支情况,接受职工质询和监督。
七、关于筹备处费用的控制
(一)、规范会计核算
规范会计核算是费用控制的基础。像对于筹备处来说,企业将发生的各种费用、购置的各种资产全部纳入“其他应收款”管理,不仅逃脱了预算管理范畴,对于企业资产的管理也是非常不利的。对于筹备处的费用开支,必须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将费用和资产真实反映在企业帐簿中。
(二)、充分了解筹备处需支出的项目
对于筹备处,账簿中反映的仅仅是数字而已,我们还应该充分了解其真实内容,了解争取项目需要支出的项目有哪些,每一项内容预计需发生多少费用等等。
(三)、利用多个筹备处费用开支的横向比较判断合理性
如同时开始多个筹备处的,可以利用多个筹备处之间费用开支以及筹备进度的横向比较来判断费用开支的合理性。
(四)、按照产出后若干年的预计收入总额为基础判断合理性
对于工程筹备处费用发生多少为适宜,我认为应与收入相挂钩,可以参照工程投入运行后一年或若干年的预计收入来考量,同时考虑筹备期的期限。具体可以等某个筹备处完工投入运行后具体分析测算。

⑦ 怎样做好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

我国工程招投标现状分析

招投标制度作为工程承包发包的主要形式在国际国内的工程项目建设中已广泛实施,它是一种富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是市场经济的重要调节手段,他不但为业主选择好的供货商和承包人,而且能够优化资源配置,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其本质特征是“公开、公平、公正”和“充分竞争”。实践证明,招投标制度是比较成熟而且科学合理的工程承发包方式,也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的最佳办法。但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致使当前的招投标现状仍存在不少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当前招标投标工作存在的问题

1、陪标现象:由于现今基本建设管理体制还没有完全从“计划”为中心转移到以“项目”为中心.一些部门滥用权利,将建设工程内定给某些施工单位中标,其他单位只是陪衬;或者是投标人之间进行串标,相互约定提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而获取中标资格,使招投标成为徒具形式的空壳,无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2、承包单位转包问题:“转包”现象的存在是现今“豆腐渣工程”存在的一个根源。有的企业中标后,直接转包或违法分包给其他单位,从中收取管理费,以包代管,而对工程质量、安全不从事管理、不负责任。这种转包的现象,使得一些资质不够,没有施工经验的企业,进入施工现场,为质量安全问题埋下隐患。

3、 评标办法不够科学,专家水平有待提高:目前我们还没有建立起一套科学的评标办法,以至于有些单位,单纯着重报价高低,且整个评分方法重定性评分,轻定量评分.专家评标水平和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4、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由于工程招投标活动的监管方式,已由审批管理依法改变为过程监督,依法登记备案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招投标工程的操作都由招标代理机构来完成。由于我国招标代理业务起步晚,招标代理市场发育尚不完善,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还不健全,致使一些代理机构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律,步入误区,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帮助业主选择有倾向性的选择中标单位的结果。其次对于代理机构的工作成果,还没有一个很好的可操作、量化的评价标准。

5、对招投标过程中的违法、违纪现象执法监察力度不大。

二、对改进和完善现行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几点认识

(一)实行招标负责人终身负责制,解决串、陪标现象

作为招标一方的代表,多为建设单位的领导人,投资所用的钱都是国家的,建设工程质量的好坏,工程价款的多少和自己切身利益没有关系。从而给一些施工企业有了可乘之机。负责招标的人由于得到了种种好处,不可能对工程质量、造价问题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施工方可以邀请一些同行,对其实已经“内定”下来的工程进行招投标,这也是“陪标”现象的“症结”所在。本人认为,要杜绝此类问题的发生,应对招标负责人实行其对工程质量的终身负责制,如果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则可以对其进行惩罚。这样就可以预防一些行政干预的因素,避免了招标投标中的“陪标现象”。从源头上杜绝了工程腐败现象形成,减少类似虹桥的“豆腐渣”工程。

(二)调整监管方式,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管理职能。

《招标投标法》第 7 条中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任务之一就是:保护正当竞争,加强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同时,依法查处招标活动中的包括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

1、强化招标投标备案制度,落实招标投标书面报告制度、招标结果公示制度、邀请招标批准制度。

2、建立健全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将市场主体的业绩、不良行为等全部记录在案,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的信用情况纳入工程招投标管理中,招标办针对此和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联合下文出台专门的文件。将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与评标直接连接起来,使违信用者无从立足;同时,通过设立投诉举报查处招标投标中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监管的目的。

通过建设项目报建、建设单位资质审查、以及对开标、评标过程的监督,可以充分发挥招标投标管理机构的宏观职能,规范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才能真正保证工程建设效益。

(三)提高监理成效,杜绝“转包”问题。

针对当前建筑市场当中的“转包”现象,监理工程师应当充分发挥监理职能。从质和量的两个方面加以分析,确定中标人是否存在转包现象。

(四)采取新的评标办法,减少串标行为。

临安市招标办根据工程类别的不同,对技术标和商务标设置不同的权重。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础设施推行现场抽签中标法:即投标人不用做技术、商务标,只要在评标专家委员会确定的优惠幅度范围内,现场填写报价费率即可。评标办法也在开标时由投标代表现场抽签决定,这种评标办法的推行,对遏止串标起到了一定作用。

(五)加大对招标代理机构的培育和发展

1、利用各种业务培训的时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和执业道德教育。

2、必须加强对招标代理单位机构的约束,促进其规范从业。要依法加强对招投标程序和过程的监督,对招标文件的重要条款要严加掌握,防止招标人设立背离三公原则,要及时查处各种违法行为,保证招投标工作的依法进行。临安市招标办已要求代理机构将代理的工程经业主签署代理水平后,放入招标代理机构的从业水平考核范围。

3、发挥监察局共同参与的监督职能作用,进一步规范和约束业主的行为,减少对招标代理的干扰,规范国有投资及国有投资占主导地位工程业主的行为,促进招标代理行业的有序竞争和发展。

(六)、进一步完善有形建筑市场,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行业保护

进一步完善建设市场,其核心是交易中心同政府职能部门分开,明确建筑市场的服务责任。加大进场交易的规范力度。所有工程项目一律纳入有形建筑市场交易。建立有形市场,治理建筑市场的混乱,防止腐败现象的产生,并且还可以促进公平竞争,打破地域和行业保护现象,减少串标陪标现象。建设单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单位,施工企业凭实力增加了中标机会,外地企业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有形市场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004年临安市共有 105 个公开招标项目,其中有 38 个项目为外地企业中标。

(七)、强化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对于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临安市人民政府专门出台了文件,对有串标、挂靠行为的投标作废标处理,根据情况可停止投标人一年至二年内在临安市建设市场的交易活动。

三 、结论

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