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关于生活垃圾处理费! 哪个部门收怎么收为什么收收来做什么!
城管部门收取。城管部门负责城区背街小巷和社区内清扫保洁及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社区居委会负责辖区内的废旧家具、杂物和建筑垃圾的收集处理。
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由物业公司负责小区内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等保洁工作,由城管部门每月按以下标准拨付环卫费:
1、需要城管部门进小区转运垃圾的(垃圾容器由物业公司按环卫部门要求自备),拨付标准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的70%;
2、物业公司自行运至垃圾中转站的,拨付标准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的80%;
3、物业公司直接运至垃圾处置场所的,拨付标准为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额的90%。
4、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环境卫生保洁接受城管部门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核拨环卫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用于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中转)、处理所发生而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水平,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的需要,更是促进环卫事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1)如何管控垃圾费用扩展阅读: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7号)第四条规定: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
根据《仙桃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60号)第二条规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因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中转)和处理所发生而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取的费用。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法规等规定视为城市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贰’ 四部门表示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具体会如何收费
对于垃圾收费来说,根据目前比较成熟的收费方式有按月收费,或者按垃圾量来收费。
这样对于不同标准的民众来说,他们可能会出的费用也是不同的,但是对于这样的收费标准来说,就是整体的界定成本比较高,在征收的时候会比较复杂,所以说我们还是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
‘叁’ 关于垃圾处理费如何收取
垃圾处理费征收参考《惠州市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2010年1月1日起施行)
‘肆’ 四部门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生活垃圾治理费将会如何收取
生活垃圾必然会产生,生活垃圾收费会影响到每一个人。生活垃圾包括多种类型,一般分为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通常,家庭产生的生活垃圾很可能是厨房垃圾。这种食物垃圾容易带来很多问题,如腐败滋生细菌、异味、环境污染等。越来越多的人也重视食物垃圾的处理,他们会将食物垃圾与其他垃圾分开,或与其他垃圾分类。
过去缴纳的垃圾处理费并不能完全覆盖这些成本。增加的垃圾处理成本也会分摊到每个市民身上,推行生活垃圾收费势在必行。可以肯定的是,生活垃圾收费的实施会增加生活垃圾收费的成本。其次,对于一些地区来说,他们也在尝试相应地收取垃圾的全部费用,因为对于很多人来说,他们反映,通过按月收费,他们每个月在家的时间可能并不多,与其他居民收取相同的费用是不公平的。
‘伍’ 商户垃圾处理费标准怎么确定
法律分析:国家要求各地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垃圾清理费是合理的,但是收取垃圾清理费的只能是相关行政执法机构,您所提到的小区受了垃圾清理费就跟行政部门无关,而是与您所在的物业管理部门相关,具体规定就是您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或者相关规定。至于您所说的环卫处收取的垃圾处置费也不属于国家规定的合理的垃圾清理费,这项费用的征收主体应该是城市管理局。现在的垃圾处理费都合并到水费中收取了,只有特别的才需要额外收取。为加快生活垃圾处理步伐,提高垃圾处理质量,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五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污染担责的原则。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对所造成的环境污染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原则。
第七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负责。国家实行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完成情况纳入考核评价的内容。
‘陆’ 农村收垃圾费合理吗农村收垃圾费应该怎么办
农村收垃圾费是合理的,该交的要交。
现在推行新农村建设,治理农村生态环境,农村垃圾不能随便乱扔,施行定点管理,专人清运,日产日清,确实改变了农村的居住环境,可以说是农民受益的事情。那么,专人清运,就牵扯到人工费用,农村一般会安排几名上点岁数或者身体条件不能从事其他繁重劳动的人来清理卫生,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既解决了人的基本生活来源,也解决了农村的环境问题。
这经济补助当然来自收取地垃圾费用了。
‘柒’ 国家对建筑垃圾清运收费标准有什么规定
全国各地对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中主要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各地也有进一步细化后出台的规章,如《厦门市建筑废土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162号)。
上层的法律法规依据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
(7)如何管控垃圾费用扩展阅读:
为保障居民和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居民非生活垃圾清运收费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适用于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将住宅业主、使用人对住宅(农民自建低层住宅除外)装饰装修产生的居民非生活垃圾,从物业服务企业、居民委员会等居住区管理单位指定的地点运至消纳、综合利用设施并完成处置所收取的清运、处置等费用(以下简称“清运费”)。
二、清运费的定价形式。本市清运费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绿化市容管理部门制定、调整本市清运费最高收费标准。
区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区县绿化市容管理部门综合考虑所在区域运输、处置成本等因素,在不超过全市清运费最高收费标准的范围内制定、调整本区域清运费的最高收费标准。
‘捌’ 宁德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加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市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的排放、收集、运输、中转、回填、消(受)纳、利用等处置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家庭装修和店面经营户装饰、装修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不包含有毒有害危险废物。第三条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统一领导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建立建筑垃圾处置监管协调联动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中心城区规划区范围内建筑垃圾处置的主管部门,牵头负责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工作。
对建筑垃圾处置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按照福建省政府批复权限负责执法区域内城市道路上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
(二)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行为、公路上建筑垃圾运输的监督管理;
(三)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中的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监督管理;
(四)国土资源、水利、环境保护、城乡规划、物价、农机、土地收储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对建筑垃圾处置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接受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导,管理本辖区内的家庭装修和店面经营户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第四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置责任的原则。第五条建筑垃圾处置实行有偿收费制度。处置收费标准由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任何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均应及时处置并消除污染。代为处置的,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承担清运、消(受)纳等费用。第六条建筑垃圾的处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不得擅自处置。第七条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利用财政性资金建设的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市政工程设施、园林绿化设施等项目应当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个人优先采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产品。鼓励施工单位回填利用建筑垃圾。第二章排 放第八条产生建筑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应在开工5个工作日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并且提供以下材料:
(一)处置核准申请表;
(二)建筑垃圾处置方案(应载明工程项目和建设或者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地址以及建筑垃圾的种类、数量、运输企业、消(受)纳场地、是否回收利用等内容);
(三)建筑垃圾无法场内调剂需要通过城市道路外运的,应提供与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企业名录的运输企业签订的委托运输合同、符合条件的消(受)纳场所出具的同意消(受)纳证明。
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取得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应当严格按照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要求排放建筑垃圾。
因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紧急排放建筑垃圾的应当在险情、灾情消除后3日内按本办法规定处置,并报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第九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向申请人颁发建筑垃圾处置(排放)证;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十条家庭装修和店面经营户装饰、装修产生建筑垃圾,按下列情形处置:
(一)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交纳建筑垃圾运输、消(受)纳等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统一委托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企业名录的运输企业清运;
(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临时堆放,并交纳建筑垃圾运输、消(受)纳等费用,由村(居)民委员会负责统一委托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企业名录的运输企业清运;
(三)自行委托纳入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管控平台企业名录的运输企业及时清运。
村(居)民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街路畅通的情况下,在所管辖区域内指定建筑垃圾的临时堆放地点,并及时清运。
‘玖’ 乱收垃圾费物价局管吗
垃圾费一定要付的,这是城市规定的。
乱收垃圾费用物价局肯定管,但现在这样问题不能跨级处理,一定要按步就班的。
可先到镇城管局反映,再到镇政府,再能上级申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