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转到什么科目
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理,小规模不采取抵扣计税,在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前的进项留底应结转至相应的成本与费用中。
借: 存货(未出售)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出售)
期间费用(当期费用)
在建工程
固定资产(调整固资原值)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跨期)
贷:应缴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原有的增值税科目体系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转换以后,会计人员应在单独增加“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2.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相关账务税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后,进项税额不能再抵扣,需转入当时抵扣进项对应的科目,如:采购存货取得的进项,则转入存货;采购办公用品取得的进项,则转入管理费用。以此类推。
销售发票正常开具小规模纳税人发票即可。
3.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的价外费用如何开未转前已开票
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纳税人从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税法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在满足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以后,可以自主选择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今年转登记政策自2020年4月23日起执行,截止时间是2020年12月31日。在此期间内,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申请办理转登记手续。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开票注意事项
第一,转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一般指下个月)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相对应的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第二,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经领用税控装置并进行了票种核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后,在转登记后可以继续自行开具专用发票。不受税务总局目前已经推行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试点行业的限制。
第三,转登记的纳税人,在其为一般纳税人期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开具红字发票、补开发票、换开发票的,一律按照原来适用的税率开具(即原发票对应的税率)。
4. 2021年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
法律分析: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而截止到目前,2021年并未发布新的延续政策,所以事情又回到了最初的状态!
所以,2021年,一般纳税人无法再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十条 小规模纳税人的销售额不包括其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第三十一条 小规模纳税人因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退还给购买方的销售额,应从发生销售货物退回或者折让当期的销售额中扣减。
第三十二条 条例第十三条和本细则所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5.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该如何计算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需满足以下条件: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2、第一条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
一、小规模转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1、开业满一年的企业;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三个月内,在符合一定的条件时,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3、水电经销企业;
4、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二、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条件如下:
1、从事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适用50%的标准)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3、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不含税销售额)。
4、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自然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和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自行选择是否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5、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一条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6. 企业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政策是什么
法律分析: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除《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注意事项:一是尚未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以及转登记日当期的期末留抵税额,需计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核算。二是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在一般纳税人期间的销售或者购进业务,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的,需调整转登记日当期,也就是作为一般纳税人最后一期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调整后形成多缴税款的,从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中抵减;不足抵减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调整后形成少缴税款的,从“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中抵减;抵减后仍有余额的,计入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当期的应纳税额一并申报缴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八条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第十六条 企业转让资产,该项资产的净值,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 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后 这6笔会计处理应怎么做
会计处理一: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留抵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做进项税额转出,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0 000
会计处理二: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 000
会计处理三: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认证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成本费用。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等 30 000
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30 000
会计处理四: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待抵扣的40%进项税额假如是3万元,应转入计入公司资产。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30 000
贷: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 30 000
会计处理五: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后,之前未缴纳的实行简易计税的增值税假如3万元,建议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 000
会计处理六: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之前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假如3万元,应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000
8. 2022年一般纳税人可以转小规模纳税人吗
1、已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是不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
2、小规模纳税人连续12个月不含税收入达到500万元的,必须转为一般纳税人,未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的,按一般纳税人管理,适用一般纳税人税率,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票。
3、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正确完整填写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提供税务登记证件相关资料。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发起转登记程序,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办理。纳税人是否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由其自主选择。
拓展资料: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
法律分析:《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第二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规定,已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9. 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一是按照有关规定,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是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按月申报纳税人)或连续4个季度(按季申报纳税人)累计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如果纳税人在转登记日前的经营期尚不满12个月或4个季度,则按照月(或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累计销售额。
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第三条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转登记纳税人)后,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转登记日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