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土地性质可以改吗、需要多少钱
土地性质可以改变,土地性质就是土地用途。用地性质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十八条土地使用者需要改变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② 关于林地转变成开发用地要经过哪些部门和程序
1、申请
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有关部门批准立项后,用地单位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填报《使用林地申请表》一式四份(若按审核权限必须报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一式五份);同时应当提供如下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立项批文);
2)被使用林地的权属凭证(即《林权证》或《山林权证》)。缺此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具书面证明,说明缺此证的原因和是否存在山林权属纠纷等;
3)有资质的设计单位作出的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4)与被征占用林地单位签订的林地、林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协议;
5)被使用林地的平面图。
2、受理
最初受理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派出专业人员到被使用林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填写《使用林地现场查验表》。若经初步审核同意,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以书面形式提出确保恢复不少于被使用林地面积的森林植被的具体措施。
为严格控制各项建设工程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确保我省生态公益林的面积不减少,被使用的林地中若涉及生态公益林林地最初受理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请求调整生态公益林地籍小班位置的书面报告,调整的生态公益林面积应不少于被使用林地的面积;
并写明被使用生态公益林林地和计划调整的生态公益林林地的情况(包括地籍小班号、面积、蓄积、树种、林组划分、二级林种、生态功能等级等),经同级人民政府和地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签署意见盖章后,报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批。
3、缴费
最初受理的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初步审核同意后,同时通知用地单位按粤价〔1999〕173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依法预交森林植被恢复费。
用地单位可在当地银行直接汇款到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收款人:广东财政代收费专户;收款银行:建设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帐号:20880001(汇款时必须在"用途"栏填写"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代码07501);付款人:用地单位。
也可凭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广东省省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基金)缴款通知书》到省财政部门指定的代收款银行直接缴纳。
(2)变更林地性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土地开发遵循原则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原则
2、因地制宜原则
3、可持续发展原则
4、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原则
(1)以提高效益为中心,速度与效益相结合
(2)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的协调
(3)处理好建设发展与社会稳定的关系
参考资料
土地开发-网络
③ 林地改变土地用途
1、跟当地乡镇政府联系,跟他们沟通好
2、发改委立项,国土局做用地预审,环保局做环境影响评估,到林业局查询有没有占用公益林
3、跟县政府签出让协议,政府供地
4、做建设规划国家规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将负法律责任擅自改变林地用途ead-3080-1-1.html发表于2013-12-3001:58:07西北苗木网2012-02-05日信息:根据最新报道,国家相关负责人表示,国家林地必须用于林业发展和生态建设,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改变林地的用途,否则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而且国家相关部门也要严格限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情况发生,一律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其他农用地,或其他用途,严格保护国家的公益林地,并且要加大对临时占用林地和灾毁林地修复力度。但是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必须按照适度保障国家基础设施及公共建设使用林地、控制城乡建设使用林地、限第一文库网制工矿开发占用林地、规范商业性经营使用林地的原则,有保有压,引导各类建设工程节约集约使用林地。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征占用林地提前介入和专家评审机制,定期制订颁布禁止和限制使用林地项目目录,在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严格控制林地转为建设用地。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要求,要严格保护生态区位重要地区的森林和林地,实行全面封禁保护,禁止生产经营性活动和改变林地用途;对二级保护林地,实施局部封禁管护,鼓励和引导抚育性管理,改善林分质量和生态健康状况,禁止建设工程占用森林;对三级和四级保护林地,要依法经营、合理利用。严禁擅自改变国家级公益林的性质、随意调整国家级公益林的面积、范围或保护等级。因此如果个人需要用到土地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这块土地的根本情况,如果已经知道是受国家保护的林地,那就千万不要违反国家对林地管理的相关规定,往大方面说是保护国家利益,往小方向说更是保护来自己的利益,如果国家强行征收,那么最终损失的还是自己。适时的了解国家出台的各项规定,会对自身有很大的帮助的!销售内勤人员岗位职责内勤人员岗位职责销售内勤人员岗位职责直接上级:营销总监一、日常业务洽谈,客户服务,处理客户抱怨,客饭安排,客户咨询电话的接听及电话记录。二、对客户进行销售政策的传达及业务信函的发送。三、销售会议的安排、记录及跟踪结果。四、做好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建立客户信息档案(涉及用户基本情况,使用品种、数量、价位、结算方式)五、各种促销活动中的退佣、折让计算的协助办理。六、建立销售分类台帐(反映出销售收入价格、运杂费、货款回收额度、应收货款额度)七、建立销售费用台帐(反映出部门内部费用及每个业务人员的费用、差旅费、运杂费、包干或定额包干费用的提取数额)八、各种报表的统计、汇总、报告的打印转发。九、销售经理差旅费的初审与上报签批。十、对所经手的各类涉及我厂商业秘密的销售资料、数据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或向外泄密。十一、同类产品竞争品牌资料的分析与建档,销售相关宣传资料的领用、登记、分发十二、办公室卫生销售内勤的工作流程:1、每天早上开早会,记录业务员确定的目标。为业务员做好辅助性的工作。2、客户档案的建立级客户的维护。3、如果业务员有下单,销售内勤需制定销售订单并立即上交财务部。4、发货前销售内勤要通知财务人员查询货款是否到帐,款到发货。5、货物发出后,销售内勤必须做好货物跟踪工作,及时为客户提供货物信息,并打电话通知客户。6、每天下午4:30前销售内勤要把销售人员的日报整理成详细信息资料汇报财务归档。(并发给董事长和总经理各一份)7、根据每天销售人员的销售量制定详细的业务员销售业绩报表,并上传财务部。销售内勤主要流程:接单给客服-客服看订单并跟客户核订单-查库存-有货发货-没货应通知业务员转向顾客..这是销售公司最简化的内勤流程每个企业的销售内勤工作性质不同,所以所制定出来的销售内勤工作计划也自然不一样,以下所提供的销售内勤工作计划范文仅供参考,大家可根据自己工作实际制定,不要千篇一律。一、与在外营销人员的联系1、每周工作日志(周报、月报)的收集并整理。2、营销人员费用的申请、借款、核销事宜。3、营销人员与公司的信息交流4、营销人员所需资料的整理(双人或多人复核)二、对寄件、发货、开票、商业伙伴等的管理1、文件、材料、样品、彩页…等(双人或多人复核)2、商业公司的材料的登记、归档(证照、开票信息)2.1对各商业公司,上官方网站进行核实。2.2接、发、处理、保管一切商务来电来函及文件。对客户反馈的意见进行及时传递、处理。3、购销合同的存档、登记(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督促)4、发货(双人或多人复核)5、对所发货物、样品、资料等注意定时查件三、销售部内部管理1、对日常材销售内勤人员岗位职责料的复印、盖章等的工作2、公司对外业务的交流(包括选择公司业务合作伙伴)3、每日公司邮箱、公司QQ、招商网站的管理和维护4、协助准备各项材料5、编制年度及月工作计划及资金回笼使用计划;汇总及总结各片区的年、月资金回笼及资金使用情况。四、对外招商1、负责招商信息的代理、回馈、联
④ 大连市林地管理条例(2020修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地的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林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林地,必须遵守本条例。
国有林业单位经营范围内的其他林业用地的保护和管理,也适用本条例。第三条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林地使用权可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第四条市及县(市)、区林业行政部门,是同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
大连城市规划区及镇内的国有园林绿地(不含国营林场),由城建部门依法进行管理。
各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协同林业和城建部门做好林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第五条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林地的主要职责:
(一)林地的调查、统计、监测及制定林地保护、开发、利用规划;
(二)林地产权登记、变更;
(三)审核批准征收、征用、占用林地;
(四)查处非法侵占、破坏和违法使用林地的行政案件;
(五)调处林地权属争议。第六条对在林地的保护管理工作中,做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应给予表扬或奖励。第二章林地权属管理第七条林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确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核发证书。第八条办理权属登记,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其中属于铁路、交通、部队和其他市属以上企事业单位使用的林地,由市林业主管部门或授权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大连市人民政府确认核发林权证;其他林地,由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同级人民政府确认发证。第九条申请办理权属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应持申请书、原始权属证明和林木种类数量、林地图纸等有关资料,向所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第十条在不改变林地用途的前提下,林地所有者可以拍卖宜林荒地,出租林地使用权,出让国有林地使用权。依法取得林地使用权的使用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林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转让、出租、抵押林地使用权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合同中必须具备下列条款:
(一)地块的位置、面积、四至;
(二)使用期限;
(三)使用期限内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等具体要求;
(四)使用期满,地上林木及其他附着物的归属;
(五)违约责任及处理办法。
林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转让、出租、抵押办法,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拍卖、出让和转让国有林地使用权的,应由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林地及其林木进行资产评估,并按审批权限报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核。第十二条林地使用权的受让人在合同有效期内,可以转让、出租、抵押其林地使用权,但必须履行林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受林地所有者、林业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林地使用权可以继承。第十三条因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继承等原因需要变更使用权的,须向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更换林地使用权证书。第十四条发生林地权属争议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调解、仲裁或提起诉讼。在林地权属争议解决以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或抢占有争议的林地及附着物。第三章林地的保护、开发和利用第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林地的保护,珍惜林地,合理开发和科学利用林地,保持林地资源的稳定。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和沿海基干林带、水源涵养林等特殊保护的林地,不得擅自改变林地使用性质,不得用任何方式破坏林地植被和地貌。第十七条临时使用林地进行勘察设计、建筑施工、采石、取土等,由县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批。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和植被恢复费。使用期满,按林业主管部门要求恢复林地地貌,及时归还林地。林业主管部门应视恢复程度全部或部分退回已缴纳的植被恢复费。
经批准临时使用林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保护林地的措施,不得造成滑坡、塌陷、水土流失,不得损毁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林地及其附着物。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开发、利用宜林荒山荒地计划,实行目标责任制,采取专业队伍造林与群众义务植树相结合的办法,限期绿化现有的宜林荒山荒地。
⑤ 林地改变用途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擅自改变林地用途行政案件发生后,由专业部门对破坏的林地恢复原状费用进行评估,作出行政处罚时,违法者到银行开设限期恢复原状保证金账户,并将专业部门测算的恢复原状金额存入账户,存折由林业部门保管,密码由违法人掌握。待违法者完成恢复原状行为并经林业部门验收后,林业部门将存折交还违法者。若违法者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又不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林业部门将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林业部门代为恢复原状,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三条 未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限期恢复原状,并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10元至30元的罚款。
⑥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都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变更土地使用性质需要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或户籍证明,委托代理人申请土地登记的,还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2、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及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四)规划建设材料: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规划红线图等复印件。
(五)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证明材料(根据不同情况区别提供):
(六)企业改制的相关文件、土地资产处置的批准文件、项目投资估价报告书、土地转让审批文件、土地使用者名称变更材料、土地座落变更证明材料等。
(七)完税凭证或缓、免税材料、《土地登记纳税鉴定信息交换表》(单套房屋交易不需要提供)。
(八)特殊情况经审查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
(6)变更林地性质需要缴纳哪些费用扩展阅读:
土地变更登记是指土地总登记、初始登记及其他物权设定登记以外的登记,包括土地权利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等。
为加强土地资源和地产市场的管理,进一步健全土地登记制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变更土地登记作如下规定:
一、变更土地登记的范围和分类
初始土地登记后,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及他项权利发生转移、分割、合并、终止,登记的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土地所有者、使用者、他项权利者更改名称或通讯地址的,除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应及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
变更土地登记分为:
1.土地权属变更登记
2.他项权利变更登记
3.更名登记
二、变更土地登记程序
变更土地登记的程序分为:
1.变更土地登记申请;
2.变更地籍调查;
⑦ 林地变建设用地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提出用地预审申请。用地单位需针对自己选择需要用于建设项目的集体农用地,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并填写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预审申请报告(包括建设项目的选址、规模等情况)、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及可行性报告(如果批复文件与可行性报告合一,则仅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即可)等,向国土部门提出用地预审申请。国土部门审查后,会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或报告书)》,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的有效期为2年。办理审批手续。国土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定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并报各级人民政府审批。注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占用本组织内的集体用地、有关单位占用国有农用地的,则无需拟定征地方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⑧ 经济林地转变成农用设施用地要交钱吗
需要
需要缴纳林地修复费和租赁费。
经济林地是包括木本的果类、油类、茶类、药类树木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
设施农业用地是指进行工厂化作物栽培或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
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
租赁费指企业以租赁方式租入的营业用房、运输工具、仓库、低值易耗品、设备等所支付的费用。但不包括企业以融资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的租赁费。属于企业对外出租的固定资产、包装物等租赁收入,应作其他业务收入处理,不能冲减租赁费用。
⑨ 如何改变林地性质
(1)权限问题:由于土地使用性质变更必须经当地规划管理委员会批准,一般规委会主要成员为书记、市长、分管副市长,因此当地一把手必须对此事不反对才有可能。(2)原则问题:当地规划局、国土部门分管部门、分管副局长、一把手应该支持并同意(主要是规划部门审核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国土部门负责变更费用的核定和是否有相应的土地利用指标核定),因此土地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同时原则上挂牌、拍卖用地不能变更(除非上述核心政府管理层认为有相当合理的理由)。(3)程序问题:首先土地方向规划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规划审批—国土部门征询意见—规划管理委员会审核—国土部门费用核定—规划同意变更,与国土部门签订变更合同—规划设计条件变更变更土地使用性质必须报批。(4)土地使用权是一种物权,物权是基于物的归属而享有的对物的直接支配和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的效力。土地使用权一经设立,土地使用权人就可以享有独立的占有、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其他一切单位或个人,包括土地所有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土地使用权人所享有的土地使用权之义务。(5)即土地使用权的权利主体为土地的使用者,义务主体为土地使用者以外的任何人,因此,土地使用权首先是一种独立的物权,具有物权的基本属性。(6)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行使。 土地出让一般分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住宅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参考资料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网络[引用时间2018-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