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法院拍卖评估费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 100万以下是千分之5。
(二) 100万以上 100万以上部分按千分之三走(例如150万的房子 评估费100万乘0.5%+50万乘0.3%)从司法实践以及《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关于“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的规定来看,应该由申请人预交。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
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五条 评估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评估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评估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六条 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五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评估报告后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当事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评估机构、评估人员不具备相应的评估资质或者评估程序严重违法而申请重新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七条 拍卖机构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后经人民法院审查确定商不成的,从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确定的拍卖机构名册中,采取随机的方式确定事人双方申请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
第八条 拍卖应当确定保留价。
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第九条 保留价确定后,依据本次拍卖保留价计算,拍卖所得价款在清偿优先债权和强制执行费用后无剩余可能的,应当在实施拍卖前将有关情况通知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于收到通知后五日内申请继续拍卖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应当重新确定保留价新确定的保留价应当大于该优先债权及强制执行费用的总额。
依照前款规定流拍的,拍卖费用由申请执行人负担。
第十条 执行人员应当对拍卖财产的权属状况、占有使用情况等进行必要的调查,制作拍卖财产现状的调查笔录或者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Ⅱ 法院拍卖税费规定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税费规定如下:1、过户契税:主要占1.5%到3%左右,土地转让费:主要占1%,交易登记费:80元;交易手续费:每平米6元左右;2、印花税:占0.1%,个人所得税:占1%,拍卖手续费:占3%;3、拍卖方以及买方,一般会按照实际情况负责承担相应的费用,具体情况可参照房产税说明和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Ⅲ 法院拍卖房子会产生哪些费用
【法律分析】:一般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印花税:房款的0.05%
2、交易费:3元/平方米
3、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购买拍卖房地产如何办理产权登记
(一)法院裁决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屋权属证书。
2、法院裁决拍卖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3、拍卖销售合同。
4、法院确认拍卖结果的确认书。
5、营业税纳税申报表和土地增值税申报表或拍卖行开具的发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二)委托拍卖房屋的产权登记:
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人委托拍卖的委托书。
3、拍卖销售合同(拍卖确认书)。
4、房屋产权人承认拍卖结果的书面证明(产权人为单位的还应由上级主管部门加具意见)。
5、佛山市不动产销售发票(办证联)原件或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6、土地使用证(使用权人是申请人)原件和复印件。
7、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
8、买卖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属单位申请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9、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三条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第四条 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国务院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全国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拍卖业实施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对拍卖业按照特种行业实施治安管理。
Ⅳ 法院拍卖房产执行费怎么收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房产执行费交纳标准如下:
1、没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三十条 人民法院裁定拍卖成交或者以流拍的财产抵债后,除有依法不能移交的情形外,应当于裁定送达后十五日内,将拍卖的财产移交买受人或者承受人。被执行人或者第三人占有拍卖财产应当移交而拒不移交的,强制执行。
Ⅳ 法院拍卖费用怎么收费标准
根据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拍卖人可以按拍卖成交价的一定比例向委托人及买受人收取服务费,那么拍卖收费标准是什么呢?一般来说,拍卖收费范围包括,拍卖佣金收费和其他收费,如鉴定费、保管费等。
(一)委托人佣金佣金比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
(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
(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
(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
(二)买受人佣金比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
(三)拍卖鉴定评估费
委托人对拍卖物的底价鉴定评估发生困难而委托拍卖行进行评估的,应当缴纳鉴定评估费。
(四)拍卖保管费
拍卖物在正式开拍前已移交拍卖行保管,委托人应缴纳保管费。此外,公告、通知当事人、公证等费用,均应计人拍卖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支付
拍卖许可证办理流程
1.申请受理。受理5个工作日综窗人员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材料无误,网上公示受理;材料有误,网上提出修改意见
2.审查与决定。决定9个工作日首席代表或部门负责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拍卖管理办法》要求材料无误,审核通过;材料有误,告知申请人修改
3.颁证与送达。制证2个工作日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4.结果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经营批准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五十六条 委托人、买受人可以与拍卖人约定佣金的比例。委托人、买受人与拍卖人对佣金比例未作约定,拍卖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买受人各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约定的费用;未作约定的,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为拍卖支出的合理费用。
第五十七条 拍卖本法第九条规定的物品成交的,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百分之五的佣金。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同拍卖成交价成反比的原则确定。拍卖未成交的,适用本法第五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
Ⅵ 法院拍卖收费标准
法律分析:一、委托人佣金支付方式及期限。1、佣金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拍卖任意物品和公物收取不同比例的佣金:(1)委托人与拍卖人之前有约定的,按约定收取2)委托人与拍卖人未做约定的,拍卖人可以向委托人收取不超过拍卖成交价5%的佣金3)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比例一般为10%(国际惯例)。2、佣金支付方式。(1)前期支付法: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在约定的期限内由委托人按合同约定支付。(2)扣除法:委托人在拍卖人拍卖成交后,拍卖人在向委托人支付成交价款时扣除。3、佣金支付的期限。(1)前期支付法:委托人在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后三个工作日支付。(2)扣除法: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成交价款中扣除。二、买受人佣金支付比例和方式。1、佣金比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拍卖人可以向买受人收取不超过成交价款5%的佣金。艺术品拍卖收取佣金的比例按照国际惯例一般为10%。2、佣金的支付方式。拍卖成交后,拍卖人直接从买受人缴付的拍卖保证金中扣收。拍卖和公证收费标准拍卖佣金实行累进收费办法。资产拍卖底价在100万元以内的,按成交价的1%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在100—200万元的,按成交价的0.5%交纳拍卖佣金拍卖底价超过200万元的,按0.2%交纳拍卖佣金。三、拍卖鉴定评估费。委托人对拍卖物的底价鉴定评估发生困难而委托拍卖行进行评估的,应当缴纳鉴定评估费。
四、拍卖保管费。拍卖物在正式开拍前已移交拍卖行保管,委托人应缴纳保管费。此外,公告、通知当事人、公证等费用,均应计人拍卖活动的必要开支,由委托人支付。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第二条 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 人民法院拍卖被执行人财产,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拍卖机构进行,并对拍卖机构的拍卖进行监督,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条 对拟拍卖的财产,人民法院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价格评估。对于财产价值较低或者价格依照通常方法容易确定的,可以不进行评估。当事人双方及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不进行评估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对被执行人的股权进行评估时,人民法院可以责令有关企业提供会计报表等资料;有关企业拒不提供的,可以强制提取。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
Ⅶ 拍卖房产涉及到的税费有哪些
一、正面回答
拍卖房产需要交的税费手续费有:
1、契税;
2、印花税;
3、营业税;
4、城建税;
5、教育费附加税;
6、个人所得税;
7、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如果是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那么就免交。
二、分析详情
房地产拍卖是指拍卖公司受银行、司法机关等单位或社会个人的委托,向社会公告房地产出售信息,通过竞拍人竞拍的方式使房地产所有权发生转移。房产拍卖也需要交税。
三、法院拍卖房产流程是什么
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
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
4、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
5、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
Ⅷ 法院拍卖房屋的税费如何收取及计算方式
法律分析:法院拍卖房产的税费计算方法是契税按照房子价格的1.5%到3%计算,房产过户费大概在80元左右,印花税占到房产拍卖价格的0.1%,买方要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1%,拍卖手续费整体计算下来的话是房价的3%左右。拍卖手续费通常也会折算到起拍价中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作出裁定,并送达被执行人和申请执行人。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需要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协助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连同裁定书副本一并送达协助执行人。查封、扣押、冻结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时发生法律效力。以及
第二条 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Ⅸ 法院拍卖手续费多少
法律分析:在民事执行中的拍卖、变卖,作为委托人的人民法院不再支付佣金,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成交的,由拍卖机构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
法律依据:《最高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的财产的规定》 第三十二条 拍卖成交的, 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
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 %;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
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拍卖机构的,按照中标方案确定的数额收取佣金。
拍卖未成交或者非因拍卖机构的原因撤回拍卖委托的,拍卖机构为本次拍卖已经支出的合理费用,应当由被执行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