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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发布时间: 2022-09-18 15:27:48

A. 我公司购买了破产企业,从重组后到生产期间发生的费用怎样会计处理包括对设备的维护、调试费

购买破产企业实际就是买了这个企业的资产,承担。了这个企业的负债,属于吸收合并。借方就是这个企业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者公允价值为基础计算的重置成本进行入账,贷方是你公司付出的对价,还有承担这个公司负债的价值,如果还有差额,借方走商誉,贷方走营业外收入。你说。的设备调试费是进设备重置成本的,日常维护费如果是车间设备按照新准则,则是管理费用,管理部门也是,销售部门进销售费用

B. 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后债务重组损益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企业进行债务重组,在债务重组日进行会计处理时,其应遵循的一般原则是:

(1)基本原则。债务重组日,债权人、债务人均不得确认债务重组收益(如有收益也只能计资本公积),但确认重组损失。

(2)债权人入账价值的确认原则。

对于实际收到或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如现金、应收账款等,以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价值入账;实际收到或预计将会收到的货币性资产价值小于应收债权账面价值的部分,作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对于非货币性资产,如存货、固定资产、投资等,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作为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根本不产生损益。

(3)债务人重组差额的确认原则。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应付账款等之间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应付款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4)相关税费的确认。在债务重组中发生的有关税费,对于债权人,应计入收到资产的入账价值中;对于债务人,则与用于偿债的资产的账面价值一并计算。

(5)涉及到补价时的处理原则。涉及到补价时,会计处理上可视为两笔业务处理:一是对补价的处理,二是对债权债务的处理

法律依据:《企业债务重组业务所得税处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企业)与债务人(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及债务条件修改的所有事项。

第三条 债务重组包括以下方式:

(一)以低于债务计税成本的现金清偿债务;

(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

(三)债务转换为资本,包括国有企业债转股;

(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如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加收利息、延长债务偿还期限并减少债务本金或债务利息等;

C. 债务重组中债务人接受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企业取得交易性金融资产时所发生的交易费用,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D. 债务重组的损失如何处理

法律分析:债务重组损失的处理:债务重组是建立在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法院裁决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基础上的事项,债权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将无法收回,因此在会计上被确认为重组损失,这部分损失实际上就是债权人在重组日确认的一笔坏账,基于重组业务的特殊性,直接在“营业外支出”列支,而不在“管理费用”或“坏帐损失”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接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接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费用,其中有一定的部分是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F. 破产重组的应付款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二者的清偿顺序,外部按先后,内部按比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3.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G.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接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费用如何处理

债务重组中债权人接受交易性金融资产发生的费用计入投资收益。

H. 破产重组企业应收账款如何处理

按照以下方式处理破产重组的应付款:1、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社会保险费用、税费;3、清偿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