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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治疗费用由哪个部门出

发布时间: 2022-02-12 11:16:22

❶ 职业病检查费用由谁支付.

你可查看《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由所在单位支付检查费用。

❷ 职业病认定由个人提出还是单位提出费用谁出

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规定,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❸ 职业病健康检查费用由谁承担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委托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也可以由劳动者持单位介绍信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在职业健康检查中,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以下职业健康检查所需的相关资料,并承担检查费用:(一)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及其接触人员名册、岗位(或工种)、接触时间;(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等相关资料。

❹ 职业病鉴定费用谁承担

职业病鉴定的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来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三条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设立相关的专家库,需要对职业病争议作出诊断鉴定时,由当事人或者当事人委托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从专家库中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参加诊断鉴定委员会的专家。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❺ 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职业病鉴定费由用人单位承担!
一、职业病鉴定费用承担规定: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的有关规定,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6条的有关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颁布的职业病诊断标准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办法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向当事人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业病诊断鉴定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2条关于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的规定,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费用支出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列支。
二、职业病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防治法,必须具备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根据我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进行职业病鉴定的,其所花费用都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

❻ 有用人单位的,职业病确诊的,治疗费用由谁负责

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执行: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第五十八条 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六十条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第六十一条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依法享有的待遇不变。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采取其他措施,使前款规定的职业病病人获得医疗救治。

❼ 职业病鉴定前的费用由谁来承担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的说法,这期间的费用就是由用人单位承担的,好像逃不掉的或者可以说是很难逃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