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手术怎么报销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医保做手术应该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自己需要交押金,带上自己的医保卡到当地的指定结算单位进行报销。等到看病完成结算的时候,自己需要负担的一部分,会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贰’ 医疗保险做手术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做手术时,医疗保险是通过直接报销的方式报销,即在入院或出院时,当事人持医疗保险卡到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窗口办理出入院登记手续,预交医疗费押金,出院结帐时直接报销,押金根据报销额度多退少补。如果是因急诊住院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应在入院后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管理窗口补办住院手续(如遇节假日顺延),超过时限的医疗费自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八十二条 基本医疗服务费用主要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支付。国家依法多渠道筹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逐步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可持续筹资和保障水平调整机制。公民有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和义务。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按照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
‘叁’ 手术费可以报销吗
法律分析:可以报销,只要手术费用在医保范围内的都可以按照相关比例进行报销。门诊、急诊费用报销比例:1、在职职工,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2、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3、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手术住院费的报销流程如下:第一,参保人如果要报销的,那么可以携带医保卡到定点医院就诊经过医生的诊断后,可以开具入院证明。第二,参保人得在医院窗口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并先自行垫付治疗所需的医疗费用。第三,报销的材料包括本人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医保卡、病历本、入院证明、检查报告更资料原件到当地社保部门报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肆’ 医保做手术怎么报销
法律分析:医保做手术应该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交押金,带上自己的医保卡到当地的指定结算单位进行报销。等到看病完成结算的时候,自己需要负担的一部分,会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伍’ 手术怎么报销医保报销
法律分析:医保做手术应该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进行报销。一般情况下我们需要交押金,带上自己的医保卡到当地的指定结算单位进行报销。等到看病完成结算的时候,自己需要负担的一部分,会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的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陆’ 医保怎么报销手术费用
法律分析:1、报销方法很简单,带上身份证和医保卡去当地指定医院就医,交押金,等出院结算的时候,该自己负担的,从押金或医保卡里扣,多退少补;该医保报销的,由医保和医院结算,就不需要参保人自己垫付了。2、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报销比例及起付标准,按当地规定,各地是不同的,需要了解的话,可直接咨询当地医保中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