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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支付当期费用如何计算

发布时间: 2022-02-13 05:40:30

‘壹’ 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每个等待期内确认成本费用的问题

ABC
对于A,权益结算的确认所有者权益,现金结算的确认负债
对于B,现金结算的在可行权日之后借记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即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C,同B相反,不做会计处理
对于D,授予日除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之外,无论是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还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均不做会计处理

‘贰’ 权益结算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核算当期费用中,头两年计算中的1/3或2/3是怎么得来的

企业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等待期的分摊。
按你说的1/3和2/3指的是授予日起三年后企业的员工可行权,1/3代表了三年等待期里过了1年,2/3代表了三年等待期里过了2年

‘叁’ 关于股份支付费用应该怎么样进行会计处理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股份支付的账务处理
(一)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根据推算的股份支付额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附服务年限条件或附非市场业绩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二)可行权日之后
1、如果是附服务年限条件或附非市场业绩条件的权益结算股份支付
借:银行存款(职工按承诺的价位交付的款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累计的资本公积)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授股权的公允价值-股本)
2、如果是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1)未兑付前的公允价值变动时:
①增值时: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②贬值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贷: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③兑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股份支付
贷:银行存款
(三)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1、回购股份时
借:库存股
贷:银行存款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行权时
借:银行存款(职工按承诺的价位交付的款项)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等待期内累计的资本公积)
贷:库存股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倒挤差额)
(四)企业集团内涉及不同企业的股份支付交易的会计处理
1、接受服务企业与结算企业不是同一企业
结算企业以其本身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资本公积
(2)接受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结算企业不是以其本身权益工具而是以集团内其他企业的权益工具结算的,应当将该股份支付交易作为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进行会计处理。
(1)结算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
(2)接受服务企业的会计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资本公积
2、结算企业与接受服务企业是同一企业
结算企业直接按照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
借: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股份支付的金额怎么确定例如05年股票价格是3

把企业会计准则中关于股份支付的内容给你作个参考吧!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承担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义务的交易。
本准则所指的权益工具是企业自身权益工具。
第三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工具取得其他企业净资产的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以权益工具作为对价取得其他金融工具等交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第二章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四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
第五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
第六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
等待期,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的期间。
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服务期间的股份支付,等待期为授予日至可行权日的期间;对于可行权条件为规定业绩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根据最可能的业绩结果预计等待期的长度。
可行权日,是指可行权条件得到满足、职工和其他方具有从企业取得权益工具或现金的权利的日期。
第七条 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第八条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二)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应当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第九条 在行权日,企业根据实际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确定应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的金额,将其转入实收资本或股本。
行权日,是指职工和其他方行使权利、获取现金或权益工具的日期。
第三章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第十条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
第十一条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
第十二条 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后续信息表明企业当期承担债务的公允价值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进行调整,并在可行权日调整至实际可行权水平。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 披露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股份支付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当期授予、行权和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二)期末发行在外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三)当期行权的股份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以其行权日价格计算的加权平均价格。
(四)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对性质相似的股份支付信息可以合并披露。
第十五条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股份支付交易对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至少包括下列信息:
(一)当期因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二)当期因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而确认的费用总额。
(三)当期以股份支付换取的职工服务总额及其他方服务总额。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应用指南
一、股份支付的含义
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授予职工期权、认股权证等衍生工具或其他权益工具,对职工进行激励或补偿,以换取职工提供的服务,实质上属于职工薪酬的组成部分,但由于股份支付是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为计量基础,因此由本准则进行规范。

二、股份支付的处理
股份支付的确认和计量,应当以真实、完整、有效的股份支付协议为基础。
(一)授予日
除了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外,无论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或者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授予日都不进行会计处理。
授予日是指股份支付协议获得批准的日期。其中“获得批准”,是指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就股份支付的协议条款和条件已达成一致,该协议获得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的批准。
(二)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
股份支付在授予后通常不可立即行权,一般需要在职工或其他方履行一定期限的服务或在企业达到一定业绩条件之后才可行权。
业绩条件分为市场条件和非市场条件。市场条件是指行权价格、可行权条件以及行权可能性与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相关的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股价至少上升至何种水平才可行权的规定。非市场条件是指除市场条件之外的其他业绩条件,如股份支付协议中关于达到最低盈利目标或销售目标才可行权的规定。
等待期长度确定后,业绩条件为非市场条件的,如果后续信息表明需要调整等待期长度,应对前期确定的等待期长度进行修改;业绩条件为市场条件的,不应因此改变等待期长度。对于可行权条件为业绩条件的股份支付,在确定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时,应考虑市场条件的影响,只要职工满足了其他所有非市场条件,企业就应当确认已取得的服务。
1.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将取得的职工提供的服务计入成本费用,计入成本费用的金额应当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权益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成本费用和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不确认其后续公允价值变动;对于现金结算的涉及职工的股份支付,应当按照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确定成本费用和应付职工薪酬。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应当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至少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
(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
(4)股价预计波动率;
(5)股份的预计股利;
(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2.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根据上述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和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计算截至当期累计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再减去前期累计已确认金额,作为当期应确认的成本费用金额。
(三)可行权日之后
1.对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企业应在行权日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企业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确认成本费用,负债(应付职工薪酬)公允价值的变动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三、回购股份进行职工期权激励
企业以回购股份形式奖励本企业职工的,属于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应当进行以下处理:
(一)回购股份
企业回购股份时,应当按照回购股份的全部支出作为库存股处理,同时进行备查登记。
(二)确认成本费用按照本准则对职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的规定,企业应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取得的职工服务计入成本费用,同时增加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三)职工行权企业应于职工行权购买本企业股份收到价款时,转销交付职工的库存股成本和等待期内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累计金额,同时,按照其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这样可以么?

‘伍’ 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并在税前扣除

2006年财政部在其颁发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中,对上市公司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是:
1、上市公司授予股权激励时,不做会计处理,但必须确定授予股票的公允价格(该价格是采取会计上规定的期权定价模型计算)。
2、等待期间,根据上述股票的公允价格及股票数量,计算出总额,作为上市公司换取激励对象服务的代价,并在等待期内平均分摊,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其对应科目为待结转的“其他资本公积”。如果授予时即可行权,可以当期作为企业的成本费用。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成本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职工实际行权时,不再调整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只根据实际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结转等待期内确认的其他资本公积。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借: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贷:股本
资本公积金—股本溢价
4、如果股权激励计划到期限,职工没有按照规定行权,以前作为上市公司成本费用的,要进行调整,冲回成本和资本公积。
三、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会计上认可的费用,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答: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实行的情况,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实质上是通过减少企业的资本公积,换取公司激励对象的服务;或者说,公司是通过资本公积的减少,支付给激励对象提供服务的报酬。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八条规定,此费用应属于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支出,应当准予在税前扣除。
四、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确认为何性质的费用?
答:会计准则将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换取激励对象的支出,认定为企业的营业成本。我们考虑,由于股权激励计划的对象是企业员工,其所发生的支出,应属于企业职工工资薪金范畴。
五、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所确认的支出,企业所得税在何时确认为企业的工资薪金支出?
答: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一旦开始实施,其估计的金额将计入成本费用。会计准则之所以做出这一规定,主要是基本于受益原则和成本配比原则。即从授予开始,员工开始提供服务,该服务的成本就应记入企业成本费用。
而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34条规定,企业工资薪金支出,必须是每年度“支付”的。而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是设定一定条件的,在实施过程中,有可能满足不了;况且股市发生变化,也可能影响行权(如授予价高于行权时的股票市场价格,现实中有许多公司出现这种情况),这种不确定性的成本费用,税法不允许当时就给予扣除。因此,根据税法的规定,这种费用,应在激励对象行权时给予扣除。
此外,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个人取得股权激励计划标的物,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也是依据个人实际行权时,确认为个人所得,且也是作为个人工资薪金项目征税。因此,个人确认收入,与企业确认成本费用,形成相互匹配。
六、企业实行职工股权激励计划,其费用支出如何计算确定,并在税前扣除?
答: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在授予职工股权激励计划时,要在等待期内,按照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以及每年职工可能留用的比例及授予数量,计算作为企业当年度的成本费用,即在授予时点,按该股票的公允价格确定作为企业成本费用。而该股票的公允价格又是根据授予时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同时考虑等待期内股票市场波动等因素确定。
在税务处理上,由于税法规定的企业工资福利费,是按实际支付日确定作为成本费用,同时不考虑市场波动等因素。因此,在确认企业建立的职工股权激励计划作为工资薪金扣除时,是按职工实际行权时该股票的公允价格与职工实际支付价格的差额和行权数量确定。这种确认方式与个人所得税保持一致。

‘陆’ 股份支付 管理费用

确认的管理费用,属于公司未实际发生的支出,只是对原股东所有者权益起了稀释作用。

‘柒’ 关于股份支付的计算

你好,
很高兴为你回答问题!

解析:

2、本题与你前面曾经问题过的一个问题是一样的道理,由于我国在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每股的面值就是1元,所以到最后行权时,有44人可以行使,每人行使1000份股,所以行权的股本=44×1×1000=44000元

5、你好,你是看错了!再仔细的看看题吧,负担年度分别为06年、07年和08年三年,09年1月1日是兑现现金股票增值权的时点,在这个时点上的总金额就是616000元,而不是09年也得负担。

如果还有疑问,可通过“hi”继续向我提问!!!
请采纳答案,支持我一下。

‘捌’ 股份支付的负债计算

02 (200-35)*100*14*1/3=77000

03 (200-40)*100*15*2/3=160000 当期费用 160000-77000=83000

04 (200-45-70)*100*18=153000 当期费用153000-160000+112000=105000

05(200-45-70-50)*100*21=73500 当期费用 73500-153000+100000=20500

06 0 当期费用 0-73500+87500=14000

200-35 指的是题目中第一年离职人数20人,估计还要离职15人,因此预计行权人数为 200-35,其余年份同理

至于1/3,是指题目中服务3年可行权,所以第一年为1/3,第二年为2/3,第3年为3/3

‘玖’ 股份支付中当期管理费用的影响金额怎么计算

区分权益支付还是现金支付
权益支付:(期末预计行权人数-上期末预计行权人数)*授予日公允价值
现金支付:期末预计行权人数*期末公允价值-上期末预计行权人数*上期末公允价值

‘拾’ 为什么权益结算股份支付计算费用是乘以股票期权的价格而不是乘以当日股价

可以从会计核算上去理解,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借方计入费用,贷方计入资本公积,两方都不涉及资产和负债,也就不涉及到公允价值变动的处理,公允价值发生变化,直接引起的资产或负债发生变化,间接的将变化金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或资本公积

如果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给人的感觉就是资本公积的价值发生变化,感觉不太合理。同时,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时,公允价值的变化会带来负债的增加或减少,真实反映企业应承担的负债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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