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没有必要分的哪么细,因为这就是施工企业的特点,人员流动性大,部分成本不易区分,如果你单位是一个独立核算的整体单位,具体到底下的每个工程分管理费用多点少点,影响都不是很大!
2. 费用分摊如何做
""用sap了,上线的时候我不在,中途来的,现在就我一个人在这了,一切从零开始,多谢你指教!""还能有比这更晕的吗!
3. 如何摊销费用
可以这样摊销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企业已经支出,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需在1年以上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开办费、不能由股票溢价和发行股票冻结期间利息收入抵销的股票发行费用等。由于这些费用不同于列作流动资产需在1年或1年以内摊销的待摊费用,在会计中将它另行设置"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采用企业会计制度的开发企业在"长期待摊费用"科目)进行核算,发生时将它记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采用摊销方法核算的,实际发生的大修理支出,应在大修理间隔期内平均摊销。如两次大修理的间隔期为3年,就应在36个月内平均摊销。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限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孰短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在摊销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时,应按受益对象分摊摊入工程施工成本、开发成本、管理费用,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工程施工 ×××
开发成本或生产成本 ×××
管理费用 ×××
贷: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利息等,在发生时,应记入"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借方。至于分期摊销还是一次转销,则有较大的分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根据企业财务通则规定:开发费自投产营业之日起,按照不短于5年的期限分期摊销。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开办费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当月的损益。将开办费一次计入开始生产经营的当月损益,虽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但在开发企业开始经营时,一般不可能有经营收入,这样就会使开业当月发生较大亏损,这在核算上有失公允。不论分期摊销还是一次摊销,开办费均应将它自"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科目的贷方转入"管理费用"科目的借方。作如下分录入账:
借:管理费用 ×××
贷: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 ×××
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其他单位发行股票支付的手续费或佣金等相关费用,减去股票发行冻结期间的利息收入后的余额,从发行股票的溢价中不够抵销的,或者无溢价的,若金额较大,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应先记入"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在不超过2年的期限内平均摊销,计入管理费用;若金额不大,可直接计入当月管理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科目应按费用的种类设置明细分类账,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摊销的各项递延资产或长期待摊费用,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应按费用项目披露其摊余价值、摊余期限、摊销方式等。
4. 管理费用如何分摊
有些费用开支可以直接到部门,只是分摊那些难以划分的比较实际。分摊法按公司部门设置情况来合理确定其比例为好。
5. 费用分摊怎么分
能说详细点不?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计提折旧;房屋投入使用后所发生的房屋装修费,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和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和第七十条的规定:如果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二)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属于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按照固定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分期摊销;如果不属于上述的固定资产的大修理支出,则根据实施条例第七十条规定,作为其他应当作为长期待摊费用的支出,自支出发生月份的次月起,分期摊销,摊销年限不得低于3年。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一般不得随意变更。需要变更的,由企业提出申请,并在变更年度前报主管财政机关批准。
双倍余额递减折旧法和年数总和折旧法都属递减折旧法。采用这两种折旧方法的理由,主要是考虑到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一方面它的效率或收益能力逐年下降,另一方面它的修理费用要逐年增加。为了均衡固定资产在折旧年限内各年的使用费,固定资产在早期所提的折旧额应大于后期所提的折旧额。
首先是摊销方法问题: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摊销方法有“一次摊销法”和“分次摊销法”。这里的“分次摊销法”包括“五五摊销法”、“分期平均摊销法”和“降等摊销法”。
其次是摊销核算的操作问题:
“分次摊销法”下,要求在“低值易耗品”帐户下设置“在库低值易耗品”、“在用低值易耗品”和“低值易耗品摊销”三个二级帐户,分别核算库存未用低值易耗品成本、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历史成本和已用低值易耗品的价值摊销额。
再次是低值易耗品控制问题:
在“一次摊销法”下,由于在低值易耗品初次投入使用时就一次性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关成本、费用,帐面不再反映已投入使用的低值易耗品,因此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内,已用而尚未报废的低值易耗品就形成了帐外资产,这无疑增加了使用中的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难度。同时,“一次摊销法”也不符合权责发生制原则的要求,尤其是对大额、耐用低值易耗品。而“分次摊销法”则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最后是“五五摊销法”问题:
在三种分次摊销法中,“五五摊销法”的会计核算操作最简便,它既不需要象“分期平均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摊销期限,也不需要象“降等摊销法”那样要求确定低值易耗品等级及各等级单位价值标准,只需在低值易耗品投入使用和报废时各摊销其价值的50%就行了。此外,与“一次摊销法”相比,“五五摊销法”下,不会形成帐外资产。
但,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五五摊销法”会导致“资产负债表”中虚列资产。因为,在低值易耗品使用寿命期的后半程,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帐面价值(即:其实际价值已低于其原取得成本的50%),会导致这段时间少计成本、费用,以致在“资产负债表”中虚列“存货”金额以及在“损益表”中虚列利润。这显然不符合谨慎性原则要求。或许这也正是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下多数人不愿采用“五五摊销法”的真正原因
6. 成本费用的分摊方法
第一种,平均分摊法。把一定时间内发生的费用平均摊到每个产品的成本中,它使费用的发生比较稳定、平均。平均费用分摊法是抵消利润、减轻纳税的最佳选择。
只需生产经营者不是短期经营而是长期从事某—一种经营活动,那么将一段时期内(如1年)发生的各项费用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
就可以将这段时期获得的利润进行最大限度的平均,这样就不会出现某个阶段利润额及纳税额过高的现象。
第二种,实际费用摊销法。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摊销,多则多摊,少则少摊,没有就不摊,任其自然,这样就达不到避税的目的。
第三种,不规则摊销法。根据经营者需要进行费用摊销,可能将一笔费用集中摊入某一产品成本中,也可能在另一批产品中一分钱费用也不摊。这种方法最为灵活。
企业如果运用得好,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特别是当企业的经营不太稳定,造成利润每月差别很大时,该方法可以起到平衡的作用,利润高时多摊,利润低时少摊,从而有效地避税。
(6)费用怎么分摊扩展阅读:
企业在进行费用分摊时应解决以下两个关键问题:
一是如何实现最小利润支付;
二是在费用摊入成本时如何使其实现最大摊入。
企业费用开支包括劳务费用开支、管理费用开支、福利费用开支、各项杂费开支等。其中,劳务和管理费用开支最为普通,也是企业费用开支中两项最主要的内容。
劳务费用开支和管理费用开支有多种标准,但最小最低的标准只有一个,即它是由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来决定的。
拿劳务费用开支来说,任何一个企业生产经营中都有一个劳务使用最佳状态点。在这个最佳点上,劳动力和各种人员配备使企业利益最大而劳务费用最省。
因此,寻找发现这一最佳结合状态点是使用费用均摊法的基础。
7. 费用怎样平摊
费用怎样平摊
生产成本是指计入产品成本的各种费用
而管理费用是计入当期损益的费用,
生产成本里需要资本化的成本费用,其随着产品完工转为存货资产,只有当对应的存货销售后才结转为销售成本(当期损益),管理费用是当期损益,不能资产化,所以生产成本不能平摊管理费用。
至于厂房租金,应该根据受益部门分摊。首先将租金按各部门面积分开计算,属于生产车间的租金,可计入制造费用,再转入生产成本
而属于厂部管理部门的租金,只能计入管理费用。
8. 一般纳税人费用需要分摊怎么处理
费用分摊是指将各部门、各产品之间的共同费用进行分摊,便于各生产成本的科学计算。分摊费用会计分录:
制造费用按工时、工资、定额等不同分配率不同产品之间分配后计入相产品生产成本中:
借:生产成本--甲产品
借:生产成本--乙产品
借:生产成本--丙产品等
贷:制造费用
费用分摊的基本程序包括:
1)确定成本对象;
2)归集共同费用;
3)选择分摊标准;
4)将共同费用分摊到成本对象中去;
5)归集——分摊——再归集——再分摊,直到最终成本计算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9. 费用分摊怎么算
电梯费用如何分摊一直是个难题。下面这个分摊办法比较公平,大部分业主都能接受。
1、一楼住户费用全免;
2、以中间层住户为分割线,每高一层住户累计增加5%的费用,每低一层住户则累计递减5%的费用。
电梯费用的分摊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公平,需要广大业主互谅互让,才能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