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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治疗费用打到哪里

发布时间: 2022-01-21 20:53:55

A. 工伤治疗期间,住院治疗费用由谁来出

垫付在院的医疗费的情况下,要有证据证明是公司让你个人垫付在院的医疗费.

B. 工伤医疗赔偿的费用打到了医保卡里,去哪个地方取钱

首先看你单位有没有给你交工伤保险。
工伤赔偿款是不打到医保卡的,(不过不知道你的医保卡是不是现在最新的社保一卡通),这个社保保障卡有两个帐户,一个是社保帐户,这个帐户可以到医院、药店买药,还有一个是金融帐户,这个帐户相当于一个普通银行储蓄卡,只有存钱后才具有取钱的功能,但取的钱绝对不是你医保帐户里的钱。
这个工伤一般有三笔钱,
第一笔是伤残等级鉴定后的一个一次性伤残津贴,这个钱是社保直接打到所在单位的,由单位再给你本人,选择现金和卡都是你自由选择的,。

C. 工伤赔偿的钱打到哪里

法律分析:申请者银行账户。

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分别支付,用人单位未参保的,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赔偿费用是需要申请工伤待遇审核后,打入审核表中填写银行账户中,并不是社保卡中.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D. 工伤的医疗费用由谁来承担

有工伤保险的,同时申请了工伤认定的,由工伤保险支付,否则由用人单位承担的。

E. 工伤人员退休时,治疗工伤的费用应该向谁要

丈夫因为工伤而死亡确实是一件非常令人悲伤的事情,由于工伤死亡之后会获得一笔补偿款,所以很多家庭成为都会为了争这笔钱而大打出手,个个都主张是权利人。其实我认为妻子和婆家的公婆都是权利人,都有主张这笔补偿款的权力。



我的建议:丈夫去世对家庭是很大的打击,每一个家庭成员都会非常悲痛,所以在处理赔偿款的时候一定要友好协商,毕竟都是一家人,都要为今后的生活打算。如果因为财产分配问题而大打出手,我相信这是死者不愿意看到的,所以父母、妻子、子女每一个人都要理性对待,互相理解,都要多为对方考虑一下,毕竟亲情无价,不要因为分配赔偿金而发生不愉快。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F. 工伤治疗费用应该找老板要钱,还是得自己付钱

工伤治疗费用应该找老板垫付,然后在出院以后申请报销。
公司在发生工伤后,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超过一个月由个人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医疗费由公司承担。工伤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需要事先适当垫付。
工伤保险是政府强制要求企业为员工参加的保险。目的就是为了在发生工伤时保障员工能够得到及时医治及在经费上得到保证。所以,老板必须全额支付医治费用,然后到工伤保险部门报支。如果老板未给员工进行参保,那老板也必须全额支付医疗费用。
如果老板不肯出钱,可以向劳动仲裁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三十条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二)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三)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四)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五)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六)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G. 工伤报销时间钱是打到单位还是个人账户

这个是没有相关的规定,打到个人账户或者单位账户都是可以的,需要看公司的规定,也可以与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协商。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7)工伤治疗费用打到哪里扩展阅读: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H. 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

主要有在职和离职两种不同情况。

【在职期间】

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

【离职期间】

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I. 工伤的后续治疗费怎么定

工伤后续治疗费由谁承担?职工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发生工伤,治疗中止后仍需继续治疗,劳动关系终止后此项费用由谁承担呢?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断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