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老婆生孩子老公的生育险怎么报销
男职工生育险报销流程:
1、男员工生育保险只能是妻子没有工作,没有生育险的情况下才可以享受的,而且只能享受医疗费,不能享受生育津贴;
2、妻子需要去街道社区开具无就业的证明;
3、去社保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同时社保机构会一次性告知你所要带的材料(比如准生证,结婚证,出生证明,出院小结,医疗清单,身份证,妻子失业证明等。
广州市
配偶生育或因病理原因流产后,男职工持本人及配偶的居民身份证、《结婚证》、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出院记录、费用明细清单(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及复印件)和本人就医证卡、原始发票、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申领手续。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打印《男职工一次性生育补贴结付表》,男职工签字确认后领取补贴金额。
《生育状况证明》或《第一胎生育证》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开具。不需要失业时间证明书,要求配偶户籍所在地街道(镇)出具的无工作单位且无固定收入来源证明。
㈡ 生孩子住院费生育险怎么报销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用人单位或职工本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即可。部分城市规定只能由用人单位代为报销。具体报销流程依据本地生育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生育保险报销标准:生育保险报销金额根据本地政策执行,例如东莞剖宫产一次性计发3500元,经产道分娩一次性计发2000元。
生育保险报销比例
1、顺产为270%
2、难产为320%
3、剖腹产为420%
【注】:报销比例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一定的比例一次性支付。
生育保险报销期限
生育保险需连续买满12个月,宝宝出生的18个月之内报销,同时报销时需在保。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各地规定各不一,有10个月,也有6个月甚至更低的。因此应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妻子生孩子费用如何报销扩展阅读:
申请报销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本人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存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携带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同意生育的证明;
③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
④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⑤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㈢ 老婆生孩子老公医保报销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条件; ⒈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⒉配偶生育之月前12个月男职工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 ⒊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二、需要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配偶户籍证明、配偶社会保险关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注意事项:⑴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⑵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⑶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㈣ 老婆生孩子,费用如何报销
楼主。你老婆是上海市综合保险(三险一金),能不能申领生育保险,你打12333咨询一下。下面是一些相关条文望对你有所帮助。 上海市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可申领社会保障卡,宝宝将来的学籍管理、就医结算、0-6岁婴幼儿保健都用得上它。 1、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您所在的单...位已经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口的失业妇女,从业时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自由职业者,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个人账户的; 4、不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从业妇女,但与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5、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妇女,参加本市农村社会保险并按城镇社会保险规定缴费和建立个人账户的; 6、参加过小城镇社会保险的。 申领生育保险需要的材料 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婴幼儿可申领社会保障卡,宝宝将来的学籍管理、就医结算、0-6岁婴幼儿保健都用得上它。领取生育金材料,不需要带发票,需要带的材料如下: 1、生育妇女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夫妻双方户口簿(集体户口的,携带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或《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光荣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生育妇女本人的实名制银行结算账户卡(折)原件及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上海银行、建设银行、浦发银行、邮政储汇局其中之一),注意必须是上海的本地卡; 6、根据个人的不同情况,还需分别携带下列材料: ① 对于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② 对于外省市户籍的生育妇女需提供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的人口计生部门盖章,属于“计划内生育”的证明(非“流动人口婚育证明”,“XX市婚入流动人口生育联系卡”)或《独生子女光荣证》; ③ 对于在外省市生育的妇女,需携带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需要有医院盖章)和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 ④ 对于在港澳台及境外生育的妇女,需要提供医院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或顺产)的出院小结或诊断报告(需要有医院盖章或医生签名)和小孩《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翻译件; ⑤ 对于男方为军人的,需携带《士兵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 ⑥ 对于符合计划内生育第二个孩子,需携带经市或区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子女告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7、其他注意事项 ①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用标准A4纸复印,其中《生育医学证明》需单独复印 ② 所有提供非中文内容的材料需至相关资质翻译公司翻译并盖章。 ③ 其他未注明情况可以到柜台咨询或致电12333电话咨询。。 生育保险金的计算办法 符合申领规定的生育妇女,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二)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三)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四)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按照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的生育妇女,还可以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一)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二)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一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三)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 从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为本人生产或者流产当月城镇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当月缴费基数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892);个人缴纳城镇养老保险费不满一年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失业妇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贴标准按照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产或者流产的从业妇女已经享受的生育生活津贴不足其应享受的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的发放,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注: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每年会有变化,如2008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3292元,具体请参考每年公布的数据。 生育医疗费补贴标准 符合申领规定的生育妇女,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支付标准为: (一)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二)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三)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生育保险金的申领地点 申领生育保险金,可到下列任一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各区(县)社保经办机构 地址 电话----------------------------------------------------------------------------------------------------------------------------------------- 浦东新区社保中心 浦东南路3993号 50879091 徐汇区社保中心 徐虹北路80号 64864804长宁区社保中心 定西路1016号9楼 62512186 普陀区社保中心 武宁路1032号 62573913 闸北区社保中心 沪太路711号 56531268 虹口区社保中心 曲阳路179号 65085055 杨浦区社保中心 江浦路736号 55210395 黄浦区社保中心 新永安路9号 63112290卢湾区社保中心 中山南一路535号1楼 63041494 静安区社保中心 武宁南路211号 62312119松江区社保中心 人民北路荣东路口 57716059嘉定区社保中心 博乐路69号 59522253 南汇区社保中心 惠南镇城西路61号 58024030 青浦区社保中心 公园路200号 69717054 奉贤区社保中心 南桥路262号 57414032 崇明县社保中心 城桥镇人民路207号 59620854 宝山区社保中心 友谊支路238号 56695040金山区社保中心 朱泾镇健康路271号 57313749闵行区社保中心 莘北路385号 64929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