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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

发布时间: 2022-03-03 00:02:58

① 住院需要哪些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住院期间,床位费,营养针的费用,以及诊疗费都不包括在报销范围之内。

② 哪些医保能报销,哪些不能报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1)报销范围:

1、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2、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不属于报销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职工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X—射线计算机体层摄影装置(CT),立体定向放射装置(γ—刀、χ—刀)、心脏及血管造影X线机(含数字减影设备)、核磁共振成像装置(MEI)、单光子发射电子计算机扫描装置(SPECT)、彩色多普勒仪、医疗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2、体外震波碎石与高压氧治疗;

3、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人工晶体、血管支架体内置换的人工器官、体内置放材料;

4、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二)治疗项目类

1、血液透析、腹膜透析;

2、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

3、心脏激光打孔、抗肿瘤细胞免疫疗法和快中子治疗项目。

4、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5、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三)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四)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一、基本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一)服务项目类

1、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2、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

5、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急诊除外)、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1、各种美容(生活美容、医学美容)健美项目以及乱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2、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3、各种健康体检;

4、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5、牙科整畸、牙科烤瓷;

6、各种医疗咨询(不含精神科咨询)、医疗鉴定。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

1、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2、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器具;

3、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

(四)治疗项目类

1、各类器官移植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

3、近视眼矫形术;

4、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他

1、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

2、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城镇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下列项目费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报销范围:

(一)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二)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三)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四)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其余未规定的皆不纳入报销范围。

(2)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扩展阅读

医疗保险

首先,医保用药和非医保用药的差别,报销起付线根据医院级别也有不同
一般A类药品可以享受全报,C类就需要全部自负费用,而B类报80%,自负20%的比例。
假如一个人在医院用了10000元,如果是在一级医院就诊住院,那么就先减去500元;如果是在二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1000元;如果是三级医院就诊住院,就先减去2000元,这就是起付线的不同。

参考资料:医保报销范围--网络

③ 哪些费用医疗保险不报销

1.不属于医保目录内的费用
我们使用医保的时候就会发现医保也会有自己的目录,如果药品不在目录之内,自然也不能进入报销范围。不过现在已经有越来越多的药品被纳入了医保目录,相信未来能够报销的药品也会越来越多,更好地满足我们的用药需求。
2.应由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
所谓的第三方承担的医疗费用,多数是在我们出现了一些有明确第三方责任的意外情况之后,医疗费用应由第三方承担,比如有明确第三方肇事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不属于自然情况下的就医费用,这类意外出现的医疗费用主要由肇事者承担,不需要我们自己或者是医保基金来承担。
3.各地公共卫生费用
公共卫生项目主要是我国政府针对当前城乡居民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疾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的最基本的公共卫生服务,比如预防接种就是一种非常常见的公共卫生项目。开展服务项目所需资金主要由公共卫生专项资金承担,不应当使用医保基金支付。
4.养生保健费用
近年来大家对于各种保健品越来越青睐,为了达到所谓的养生效果,人们开始把目光投入到了各种保健品身上。这类产品的费用通常是比较高的,并且不具有“治疗性”,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的法定报销范围。
5.海外就医费用
如果你一直在缴纳社保,但是你在国外就医,想要用医保报销这肯定是不可取的。由于大家看病是在国外进行的,所以这个费用很难核实,也无法使用国内保险进行报销。除了我们正常的医保之外,大多数商业保险也是如此,如果不是在我国范围内进行就医,这些保险想要报销都比较困难,因为无法去认定,所以也没有办法审核通过。
6.工伤医疗费用
如果是在工作期间或者工作场合出现的意外情况,基本上都会被认定为工伤。在我们的社保中有一样工伤保险可以为这类工伤的治疗提供报销,并且在认定之后只能用工伤保险,如果想再叠加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是不可以的。

④ 哪些费用社保不报销

社保不予报销的六大项目有:(1)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2)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3)工伤及因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有责任方承担的伤害;(4)因违法行为造成伤害的;(5)因自杀自残酗酒等原因进行治疗的;(6)在国外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发生的医疗费。
社保制度里还存在很多绝对免赔的形式,即制度规定了医疗费用的起付线,在起付线以内的费用是自费的,不报销;此外,制度还规定了需全额自费的部分,如社保不报销挂号费、病历工本费、磁卡工本费、护工护理费、膳食费用等服务类费用;某些药品(目录外药、进口药品、自费药、新药、贵药)、自费检查费(含特殊拍片费用)、进口器材、自费材料(进口钢钉、钢板等)也需全额自费。
社保制度也存在部分自费的情况,如高于起付线的部分,门急诊与住院费用按照当地政策与医院规定进行一定比例的报销;一些检查费用需自费10%;药品目录内的乙类药需自费10%到20%。具体的保障范围与报销额度以当地社保部门的公开信息为准。

⑤ 医保里哪些费用不给报销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也就是说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就是我们常说的医保“三目录”。医保“三目录”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确保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医保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范围:

1. 服务项目类: 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

2. 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各省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

3. 非疾病治疗项目类: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

4. 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5. 其他: 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⑥ 住院期间哪些费用不能报销

法律分析: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