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有关财务费用利息计算的问题
每年利息为:400000*0.09=36000
每月利息为:36000/12=3000
计入固定资产的利息为:3000
3年利息为:36000*3=108000
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为:105000
⑵ 会计报表中财务费用怎么算
财务费用的借方余额-贷方余额或者是加借方的红字(是负数)=会计报表中财务费用一栏的数字。
⑶ 利息费用是什么如何计算是财务费用吗具体全面一点
简单说,就是这笔钱的利息作为费用来计,计入“财务费用”会计科目中。
利息费用:
①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可以据实扣除。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③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④企业向除股东或者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以外的内部职工或者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款情况符合相关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⑤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不超过规定比例(债资比)和规定限额(利率限额)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得在发生当期和以后年度扣除。
【提示】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的比例为: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⑷ 财务费用,应付利息怎么计算
如到期一次还本每月还利
本月借款利息=2000000*6%/12=10000 或者 本月借款利息=2000000*0.5%=10000
银行借款利息不是以上那样算法
实际上银行是按积分计算利息,每月是21日计息,计息天数算前不算后。
借款本金*计息天数=积数
年利率/360=日利率
假如借款是2018年1月5日借本金2000000
每月计息如下
第1个月计息从1月5日至1月21日,1月份计算天数就是16天。
1月计提利息=2000000*16*6%/360=5333.33
第2个月计息从1月21日至2月21日,2月份计算天数就是31天。
2月计提利息=2000000*31*6%/360=10333.33
第3个月计息从2月21日至3月21日,2月份计算天数就是28天。
3月计提利息=2000000*28*6%/360=9333.33
以后每月如此计算计提利息,算到到期日期为止
⑸ 请问利息怎么算
首先要明确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名义年利率”和“真实年化利率”。
而还款方式有多种,在不同的还款方式下面,同一名义利率计算出来的真实年化又是不同的:
以贷款总额 500000,年限10年,名义年利率5%,手续费为3000的情况:
等额本息——利息总支出:136393.05元 真实年化:5.1307%
等额本金——利息总支出:126041.66元 真实年化:5.1406%
等本等息——利息总支出:249999.6元 真实年化:8.8294%
先息后本——利息总支出:249999.6元 真实年化:5.0766%
砍头息——利息总支出:249999.6元 真实年化:16.1887%
⑹ 财务费用怎么计算
商业折扣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因此,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筹资费用。包括企业生产经营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减利息收入)、汇兑损益(有的企业如商品流通企业、保险企业进行单独核算,不包括在财务费用)、金融机构手续费,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借:应收账款,291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51000
主营业务收入,300000*(1-0.2)=240000
240000*1%=2400
借:财务费用,2400
银行存款,288600
贷:应收账款,291000
(6)财务费用利息怎么算的扩展阅读:
企业会计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企业的会计核算,真实、完整地提供会计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以外,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含公司,下同),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 企业应当根据有关会计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在不违反本制度的前提下,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于本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
第四条 企业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管理会计档案等要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会计核算应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
第六条 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
第七条 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按公历起讫日期确定。半年度、季度和月度均称为会计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