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农村在医疗保险报销中保内费用是什么意思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理咨询及应用查询指南
第一条在本县内患病的参合农民凭《合作医疗证》自由选择本县范围内任何定点医院就诊都能享受医疗费用补偿。如病情需要转县外医院检查或住院治疗的,先在县级定点医院就诊填报转诊转院审批表,经县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审核同意才能转省、市级定点医院或有专科特色的医院诊治,凡不具备转院手续到县外医院诊治的医疗费用自理(急、危、重病情需要抢救和在外打工、经商、读书的参合农民除外)。
第二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使用。
1、农民家庭账户:将农民以户为单位每人每年交纳的10元资金和从各级财政补助资金中每人每年划拨5元作为农民家庭帐户,占总基金的30%,主要用于参合农民在县内各级定点医院就诊的门诊费用。
2、住院费用补偿资金:人均33.5元,占总基金的67%,主要用于参合农民住院医药费用补偿、住院大额费用补偿、住院费用再次补偿、特殊慢性病门诊补偿。
3、风险资金:人均1.5元,占总基金的3%,用于防范合作医疗基金超支风险。逐年提起,达总基金的10%为止。如发生风险资金支付,则从下年度的筹资中补充。
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将根据补偿情况和评价结果,对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配及补偿比例及时进行调整。
第三条补偿范围:
住院期间的药品费、医用材料费、辅助检查费、治疗费、手术费、护理费和基本床位费等医疗费用。应报销的药品费:在村级定点医院按《镇宁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基本药物目录(2006年版)》执行;在乡(镇)级定点医院按《镇宁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基本药物目录(2006年版)》执行;在县及县以上定点医院按《贵州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及《镇宁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乡级基本药物目录(2006年版)》执行。
参合农民孕产妇系统管理产生的诊治费用按本规定纳入补偿;出生后42天的新生儿纳入其参合母亲的孕产妇系统管理给予补偿;农民夫妇同时参加合作医疗的,保障期内当年度出生的婴儿(1岁以内)给予补偿。
以下情况不属于补偿范围:
1、未经批准转诊转院、使用以上补偿范围内《药物目录》规定以外的药品费用、自购药品费用。
2、生活用品、营养品、保健品、残疾辅助器具、心脏起博器等医疗器械费用;住精神病院期间的生活费,住疗养院发生的费用;按摩、医学美容、假肢、义齿、配镜、准分子激光治疗等特殊医疗费用。
3、因务工工伤、务工职业病、他人责任的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及计划生育手术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药费用;打架斗殴、酗酒、自残、自杀、犯罪行为、酒后闹事、吸毒、性病、以及特大自然灾害所造成的伤害;出国或赴港、澳、台地区所致疾病的医药费用。
4、因不接受计划免疫预防接种所致疾病的医疗费用。
5、就医交通费、救护车费、陪伴费、伙食费,请上级专家会诊的交通费、食宿费。
第四条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定点村卫生室及医院有:
经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批准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非营利性医院。
1、村级定点卫生室:全县范围内的村卫生室。
2、乡级定点医院:全县15个乡镇卫生院。
3、县级定点医院: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4、市级定点医院:安顺市人民医院(原地区医院)、安顺市302医院、安顺市妇幼保健院、贵医安顺医院。
5、省级定点医院:贵阳医学院附属医院、遵义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省人民医院、贵阳中医学院附属医院、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省骨科医院、贵州省脑科医院、贵州省肺科医院、四十四医院、贵阳市妇女儿童医院。
6、经县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调查确认的有专科治疗特色的医院。
第五条补偿标准:
1、参合农民所能得到的门诊补偿费用为其家庭账户资金总额,在家庭账户资金余额以内按100%补偿,超过家庭账户资金余额自付。
2、住院费用补偿比例:
(1)乡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70%。
(2)县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补偿比例为60%。
(3)市、省级定点医院住院医药费用补偿:设起付线为200元,超出部分补偿比例为50%。
(4)外出打工、经商、读书的参合农民因病在县外医院住院,设起付线为200元,超出部份补偿50%。
(5)因病情危、急、重在非定点医院抢救住院;边远村寨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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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医保范围内费用什么意思
医保范围内费用就是从医保卡中金额扣掉的资金。因为医保卡中的金额是用户交医保后,医保中心每年将医保金额打在医保卡上的,所以相当于是给用户支付的医保范围内药费,所以这种情况下,医院发票上的医保范围内医保费则不可以再报销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社保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指什么?需要自费吗?
医疗费一般包括甲类费用(全部医保范围内)、乙类费用(部分医保范围内)、丙类费用(全部医保范围外),若保单仅承保医保范围内的费用,则乙类个人自付费用和丙类费用则无法赔付。同时部分保单会有赔付比例、免赔、限额等相关约定,故并不是全部医疗费用均可以赔付。
社保可以报销的医疗费用有哪些?
一、基本医疗费用
以浙江省诸暨市为例,职工可以通过社保中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门诊、住院医疗费用。
1.门诊统筹基金报销
在一个医保年度内,参保人员在医保二定单位普通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75%,退休人员报销80%;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医疗的或在市内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在职职工报销65%,退休人员报销70%,普通门诊起付标准为4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
2.住院和特殊门诊
住院和特殊病种门诊发生的政策范围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下列比例报销:超过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0%,退休人员报销85%。超过5万元至10万元部分,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在其他医疗机构医疗的,在职职工报销85%,退休人员报销90%。超过10万元至25万元部分,在职职工报销90%,退休人员报销95%。超过25万元部分,报销90%,上不封顶。
除此之外,社保还可以到当地定点药店、卫生院买药报销。
二、生育医疗费用
以佛山市为例,根据关于印发《佛山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3)的规定,职工可通过社会保障卡进行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1.生育医疗费用
生育医疗费用主要是指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的费用、终止妊娠的费用和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①产前检查费用
产前检查的项目范围包括:
常规项目:产检、血常规、血型、血糖、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血清学检测、HIV筛查、心电图、胎心监测、B超;
备查项目:非整倍体母体血清学筛查、丙型肝炎抗体测定、血红蛋白电泳试验、抗D滴度筛检查(Rh阴性者)、甲状腺功能筛查、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学检查、宫颈分泌物检测淋球菌、宫颈分泌物检测沙眼衣原体。
②终止妊娠的费用
终止妊娠所发生的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③分娩住院医疗费用
分娩住院期间发生的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及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等符合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2.计划生育医疗费用
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施行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3.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的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按照当地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医疗费用补贴标准执行。
三、工伤医疗费用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4)第30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从业人员可通过工伤保险报销事故伤害医疗费用、职业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前提是从业人员遭受的事故伤害或职业病要被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C. 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是什么意思
法律分析:医保范围内费用有两层意思:
(一)使用的药品或者医疗器械在当地的医保药品目录和医保医疗器械目录里;
(二)费用的金额符合当地医保给付条件。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组成:缴费基数为M:员工工资性收入+津贴。单位每年交纳8%M;员工个人每年交纳2%M。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D. 医保范围内费用是什么意思
医保范围内费用:
医保范围内费用是指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三个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医保范围内的费用是可以按照医保的政策规定进行报销的,医保范围外的费用是不能报销的。
简介:
医保范围是指医疗费用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药品和项目目录”中的项目,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甲类、乙类这些,丙类费用即是不属于医保范围的费用。累计医保范围内金额=总医疗费用-丙类费用-乙类费用*医保规定的保险比例。
医保的报销范围是有限制的,在医保规定的的医疗机构和药店就医、买药才可以报销。并且,只有在《基本医疗保险目录》里面的药品,才可以报销,甲级药物全部报销,乙级药物部分报销,丙级药物不能报销。参与治疗的项目也有要求。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的才可以全额报销,或者部分报销。比如说你去眼科医院配眼镜,做近视手术等等,是不符合报销标准的。服务设施同样也有规定的范围。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标准范围,才可以报销。主要包括住院床位费和急诊、门诊留观床位费。像是护工费、膳食费之类的,是不能报销的。
医保范围外费用就是指医保不报销的那些费用,比如说起付线以下不赔。如果花费的医疗费没有超过起付线,就得由个人承担。封顶线以上也不赔,比如说北京职工医疗,门诊封顶线是2万,住院则是10万。个人自费也不报销,甲类药100%报销,乙类药部分报销,丙类药不能报销。个人自付部分也不报销的,在医保的起付线和封顶线中间,依然会有部分费用需要个人来承担,也就是通常人们说的医保报销比例。报销比例越低,个人承担的比例就越高。
E. 政策内费用是什么意思
政策内费用是指救助对象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含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扣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报销额后剩余的医疗费用。
医院清单的自付金额一般都是三甲医院才会打出来,3级医院都有医保结算窗口,为使工作快捷医院已将医保报销与不予报销分类清楚,可供医保结算窗口计算。
另外医保医疗报销计算时分3个部分,一是统筹报销部分(医保能够报销的合理费用) 二是个人自付部分(合理费用,未报销,报销比例原因) 三是个人自费部分(不合理医疗费用,不再统筹报销范围内)
甲乙类药因为两者报销比例不同,都是给医保结算窗口工作便捷提供的,甲类药100%报销 ,乙类药为98%。
医疗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
医疗保险指通过国家立法,按照强制性社会保险原则基本医疗保险费应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按时足额缴纳。不按时足额缴纳的,不计个人帐户,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不予支付其医疗费用,报销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的原件;
2、定点医疗机构专科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件;
3、门诊病历、检查、检验结果报告单等就医资料原件;
4、财政、税务统一医疗机构门诊收费收据原件;
5、医院电脑打印的门诊费用明细清单或医生开具处方的付方原件;
6、定点药店:税务商品销售统一发票及电脑打印清单原件;
7、如果是代人办理则需要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带齐以上资料到当地社保中心相关部门申请办理,经审核,资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即时办理。申请人办理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时,先扣除本社保年度内划入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的金额,再核定应报销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F. 社保内或外住院的医疗费用是什么意思
社保内或外住院的医疗费用是社保内指的是按照当地的医疗保险规定,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类目,社保外可能指的是医疗保险目录外或者不予报销的费用。
社会保险是指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中国,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所以,在讨论社会保险的历史时就不能把社会保险从社会保障中抽出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G. 医保范围内费用是什么意思
医保范围内费用是指医保三个目录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三个目录包括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目录和医用耗材目录。医保一般指医疗保险,医疗保险一般指基本医疗保险,是为了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用人单位与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机构对其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集聚了单位和社会成员的经济力量,再加上政府的资助,可以使患病的社会成员从社会获得必要的物资帮助,减轻医疗费用负担,防止患病的社会成员“因病致贫”。
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如下:
1、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促进生产的发展;医疗保险是社会进步、生产发展的必然结果。反过来,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又会进一步促进社会的进步和生产的发展,一方面医疗保险解除了劳动者的后顾之忧;
2、调节收入差别,体现社会公平性。医疗保险通过征收医疗保险费和偿付医疗保险服务费用来调节收入差别,是政府一种重要的收入再分配的手段;
3、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保障。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
4、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的重要手段。医疗保险和社会互助共济的社会制度,通过在参保人之间分摊疾病费用风险,体现出了“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新型社会关系,有利于促进社会文明和进步;
5、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保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