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医保住院报销到底是怎样计算的
医保的报销计算:要看起付线,医院级别越高,门槛费就越高。
乡镇卫生院是100元,一级医疗机构是300元,二级医疗机构是500元,三级医疗机构是1800元,如果是转外地的医疗机构就医,那起付线就是3000元。如果患者由一类的医院转到省外的大医院的话,它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600元,医保可以报销的比例是55%。 一个保险年度内,如果多次住院的话,那么第一次和第二次的住院起付标准自己承担,第三次或者第三次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但是最高支付额度为5万。
一、医保报销范围?
医保报销城镇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是指城镇所有用人单位,具体如下所示:
1、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3、有些城镇规定乡镇企业及其职工、城镇个体经济组织业主及其从业人员要逐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最后一条根据每个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医疗报销。
二、医保的特点?
医保指社会医疗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法律法规,在劳动者患病时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Ⅱ 住院期间哪些费用不能报销
第一类是服务项目类: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点名手术附加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第二类是非疾病治疗项目类: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型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可偿还;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第三类是诊疗设备及医有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的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第四类是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他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第五类是其他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Ⅲ 住院报销一般什么费用不给报
住院以下费用不可以报销:
1、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社保有三不报:
(1)免赔额不报: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这就是这个金额以下是不报销的,社保不管的。
(2)封顶金额以上不报:社保不仅有免赔额,还有封顶线。就是超过这个额度,社保也是不管不赔的。
(3)自费部分不报:社保还有个自费部分,自费部分就是社保不管不赔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Ⅳ 住院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4、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
5、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4)住院不能报销的费用怎么算扩展阅读
其他不属于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
1、参保职工出差、探亲在外地发生医疗费用、只报销符合医疗保险规定的外地急诊费用,非急诊原因住院,所有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2、参保职工在外地居住时间超过6个月,按长期住外地人员友前性质报销医药费。
3、长期住外地人员应脊兄由单位提供证明,确定二所定点医院(应为当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办理《镇江市长住外地职工医疗费报销卡》。
4、长期住外地职工必须坚持节约原则按规定限量开药(每就诊一次,急性药量在3日以内,慢性病药量在10日以内,结核病、高血压病、糖樱告袭尿病可延长到30日量),超过上述标准,药费不予报销。
5、长期住外地职工转诊、需由当地定点医院签署意见,按属地原则逐级转诊,转诊医院属我市职工医疗保险确定的特约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1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费用,其它医院,个人先自付总费用20%,然后按医疗保险规定报销医疗费用。
Ⅳ 住院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
住院下列费用不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为自费药品,是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需要参保者支付;
2、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10%,20%部分,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参保者需分别先付10%,20%,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在起付线下的部分需要参保者自负,看病住院的医院级次不同,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起步线也不同;
4、报销范围内需要参保者承担比例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在起步线之上,职工医疗保险对在册职工按85%到90%,退休职工按95%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者也需按比例支付,居民医疗保险一档按40%到82%档,按45%到85%的比例进行报销;
5、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对住院费用报销设定了支付限额,对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需要参保者自行承担,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4.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Ⅵ 住院报销比例怎么计算
住院报销比例计算方法有:
1、在职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202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202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报销比例为50%;
2、退休职工:门诊免报额度为1300元,即在门诊产生的医疗费用中,超过1300元的部分才会予以报销,70岁以下的,报销比例为70%,而70岁以上,报销比例则为80%;
3、最高限额: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4、特殊病种:一个医保年度内,特殊病种门诊免报额度为400元,符合规定治疗范围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与普通住院待遇相同。
医保分为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各地报销比例有不同。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而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起付线、报销比例也不一样。各地有不同的规定,可登录当地的官网查询,也可以去社保机构询问。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是根据医保种类、医院级别以及医保所在地的具体规定等进行认定,但是一般情况下的报销比例是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