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费用明细 » 研发费用的专账和调整是什么
扩展阅读
钟点保洁阿姨费用怎么样 2025-02-11 08:45:55
测高电位器算什么费用 2025-02-11 08:41:03
产品开发需要多久 2025-02-11 08:32:26

研发费用的专账和调整是什么

发布时间: 2023-06-14 15:53:24

A. 企业研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您好!

企业研发阶段发生的支出,先计入“研发支出”科目核算。

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账务处理

(一)无形资产准则规定,企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 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才能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只有同时满足无形资产准则第九条规定的各项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否则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确实无法区分研究阶段的支出和开发阶段的支出,应将其所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自行开发无形资产发生的研发支出,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三)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应当比照上述(二)的规定进行处理。

(四)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例】某企业自行研究开发一项新产品专利技术,在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材料费40000000元、人工工资10000000元,以及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30000000元,总计80000000元,其中,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支出为50000000元,期末,该专利技盯敏术已经达到预定用途。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

相关费用发生时:

借: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 30000000

——资本化支出 50000000

贷:原材料铅则扰 40000000

应付职工薪酬 10000000

银行存款 30000000

期末:

借:管理费用 30000000

无形资产 50000000

贷: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槐旦 30000000

——资本化支出 50000000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B. 研发费用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账务处理时,相关费用未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费用化支出”科目,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同时贷记“原材料”、“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研究开发项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按“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的余额,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

企业购买正在进行中的研究开发项目,应先按确定的金额,借记“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以后发生的研发支出,区分资本化部分和费用化部分比照上述规定进行处理。

企业研发费用范围:

一、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二、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三、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四、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五、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六、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七、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

八、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研发费用、网络—企业研发费用

C. 新产品研发费的处理

案例简介:甲公司从2007年开始执行新的企业会计准则。2007年初,甲公司经董事会批准研发某项新型技术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一项专利权。该公司在当年研究开发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成本562万元、直接参与研究开发人员的工资及福利费804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的其他费用234万元,共计1600万元,其中研究阶段支出320万元,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前发生的支出580万元,符合资本化条件后发生的支出700万元。2007年底,该项新型技术已经用于产品生产而达到预定用途,预计使用寿命为10年,净残值为0,采用直线法摊销其价值。2007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为2000万元,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33%;假定2008年度利润表中的利润总额仍为2000万元,但按新企业所得税法,适用税率改为25%,除研发费用外,没有其他纳税调整事项。
会计处理
财政部2007年9月4日印发的《关于企业加强研发费用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财企〔2007〕194号)中,对企业研发费用定义为:企业在产品、技术、材料、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同时还对企业研发费用的范围进行了规范。《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规定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应通过“研发支出”科目进行归集,并分别“费用化支出”和“资本化支出”进行明细核算。期(月)末,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费用化支出金额转入“管理费用”科目。达到预定用途形成无形资产的,应将“研发支出”科目归集的资本化支出金额转入“无形资产”科目。
税务处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88号)规定,对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内外资企业、科研机构、大专院校等,其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技术开发费,按规定予以税前扣除。对上述企业在1个纳税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包括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等),企业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的折旧、委托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等,在按规定实行100%扣除的基础上,允许再按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企业年度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当年不足抵扣的部分,可在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结转抵扣,抵扣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
可见,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发生的各项支出,会计与税务处理的方法不同。会计处理的方法是,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而开发阶段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前发生的支出仍然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只有符合资本化条件以后发生的支出才应当资本化,作为无形资产的成本。税务处理的方法是,企业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即一般可按当期实际发生的研究开发支出的150%扣除。允许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金额,会计与税法存在差异。
就本例来说,会计规定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为900万元(1600-700),税法允许税前扣除金额2400万元,即1600×(1+50%)=2400万元。本例会计与税法之间的差异为1500万元(2400-900),客观上包含着两种性质不同的差异:一是永久性差异800万元,即税前加计扣除金额=1600×50%=800万元,由于永久性差异是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对收入、费用等会计项目的确认范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一般采取应付税款法进行账务处理,所以永久性差异不会使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额产生差额;二是暂时性差异700万元,即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的差异。2007年资产负债表日,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700万元,因包括该部分支出在内的研究开发支出,按照税法规定全部在发生当期税前扣除后,所形成的无形资产在以后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为0,即计税基础为0。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700万元与其计税基础0之间产生的差额700万元,意味着企业将于未来期间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增加未来期间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属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暂时性差异是会计准则和税收法规对同一会计项目的确认时间不同所产生的差异,暂时性差异的存在导致所得税费用的跨期摊配,从而使各期所得税费用与应纳所得税额不尽相同,按照新所得税准则的要求,应采取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