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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房时候有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 2023-07-01 03:15:05

‘壹’ 收房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新房交房是一件开心的事情,不过业主在收房时,通常还需要缴纳一笔不少的费用。有些业主不清楚这些费用都有哪些,导致部分物世雀业存在乱收费的现象。那么收房时一般需要缴纳的费用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简单给大家介绍一下。
1、 新房在收房时,业主通常需要缴纳房屋维修基金。房屋维修基金通常是房款的2%-3%。我们可以根据当地的标准进行缴纳。比如说南京多层住宅的维修基金标准是75元/平方;高层住宅或者是多层带电梯的住宅,其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为12元/平方;深圳多层住宅房屋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为0.15元/平方/月;高层或多层带电梯的住宅,其收费标准为0.25元/平方/月。
2、 新房收房时,很多业主都会被要求先交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小区物业的收费标准通常可以分为4个等级,一级物业收费标准为1.0元/平方/月;二级物业收费标准为0.75元/平方/月等等,不同地区的物业收费标准是不一样的。具体的收费标准要按照当地物价局公布的毁告标准来纤返明执行。
3、 新房收房时,还需要缴纳其他各种费用。比如说水、电费周转金、燃气费、有线电视费用、停车管理费、房屋面积差价、房子尾款等等。如果我们有让开发商代办房产证,那么还需要缴纳契税、登记费等相关税费。
小编总结:关于收房需要交些什么费用,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其他各项费用,有的小区是统一由物业收取的,有的是其他部门收取。至于燃气费、有线电视开通费等,一般是根据自愿的原则来向业主收取的。我们无论缴纳哪种费用,都需要索要相关的发票。

‘贰’ 收房时要交哪些费用


买房后最开心的就是收房的时候,收房有着一定的流程,而且还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主要包括什哪些呢?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细细道来。
一、新房交房时要交的税费:契税、房屋维修基卖禅兆金、房屋产权登记费、工本费。
二、开发袭或商收取的费用:房款尾款、面积差额款、装修变更费用、车位费、宽带及有线电视开通费、其它增中租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北方城市供暖费、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停车管理费、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周转金或服务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装修保证金、装修管理费、垃圾消纳费、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

‘叁’ 新房收房要交哪些费用

很多人购房不是购买现房,不是现房就意味着需要等待,待新房交房时业主们的心情都是幸福不已,而新房收房要缴纳一定的费用。那么新房收房要交哪些费用呢?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新房收房要交哪些费用

1.契税:普通住宅按1.5%来收取;非普通住宅按4%来收取,如所购房屋属于首套房,90平方米及以下住房按1%来征收;2.住房维修基金:为总房价的2%-3%向售房单位缴纳;3.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房按80元每套收取,非住宅房按550元每套收取;4.证照印花税:5元每本;5.工本费:10元每本。

二、新房收房该注意什么

1. 测量面积

新房收房时准备好卷尺和本子,核实房屋的面积是否和合同中的面积一样,如果相差很大的话,应找开发商理论并作出相应的方案。

2. 墙体是否空鼓和开裂

检查墙体时应先准备好安全锤和粉笔,用安全锤在墙上敲打,如果敲打的声音出现空响,就用粉笔标记出来,并告知开发商要求解决。尤其是卫生间和厨房,这些区域一般都用瓷砖来装饰,如果出现空鼓的话,那么瓷砖贴上去容易掉下来。

3. 防水

新房收房一定要检查防水措施如何,特别是厨房和卫生间,而且还应查看这些地方是否会出现漏水的现象,如防水不好,那么日后就会漏水,这样会直接影响到日后的生活。

4. 下水道是否通畅

新房收房还应查看下水道是否通畅,可以先准备好桶,用会把桶装满然后倒入到下水道中,如果流水顺畅就说明下水道良好,如不通畅则说明受阻,那么应及时可以开发商沟通,并要求其解决。

编辑总结:以上就是关于新房收房要交哪些费用的相关阐述,希望能给广大的朋友们带来帮助。

‘肆’ 收房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收房时一般需要缴纳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房屋面积差价、延期交房违约金等费用。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还需交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当业主收到开发商寄出的收楼通知书时,首先要看信的邮戳日期是否超过了预售合同上的收楼日期,如超过了,可考虑向开发商按合同索赔。
新房收房时都要注意哪些事项?
一、各种收房资料要齐备
购房者到现场收房时,必须要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以下文件:一是《建筑工程竣工备案表》,二是房屋的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三是国家认可的专业测绘单位出具的关于住房面积实测数据和公摊面积的报告。如果开发商不能提供这些文件,业主就应该拒绝收房。同时,业主要查看收房条件是否与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存在出入。
二、看交房日期是否逾期
购房者接到入住通知书后,首先应判断开发商是否如期交房。若逾期交房,则应提出处理意见,并根据开发商的答复决定是否前往收房,按通知上约定的时间前往收房。建议大家不要在交房时间头两天去收房,因为在那两天,同时来收房的人会很多,而陪同验收磨昌岁房子的人不会有太多时间仔细的陪同你去看房子,建议往后推几天比较好。
三、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
业主一定要和开发商共同验收新房,有问题当面注明,并书面约定开发商承诺解决的时间和责任,交接工作主要包括所交付的房屋结构设计是否和原图相符,房屋质量和门窗等是否和合同的约定一样,水电气等配套设施是否按合同到位,其他购房合同中约定的项目是否符合要求。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购房者要在交房承诺中约定解决的时间和责任,并且向开发商索取单独的“二书”(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以及竣工后房屋水遇管线图,交纳尾款后,再领钥匙。
四、先验房再办理手续
很多开发商都会先让业主交完费、办完手续再去验房,这是一种违规的做法。业主有权要求先验房再收房,验房发现任何问题都可以写在验房单上,要求开发商签收并予以解决。这样就不怕开发商逃避责任了,也就不会产生以后因房屋质量不过关而产生纠纷。
五、签收房文件时“留一手”
很多小区交房时,开发商要求业主必须把一些配套费用交齐后才让业主进新房查看。提醒购房者在签合同时应约定“交房时,应先验房然后签收房手续。”如当初合同没有这个约定,则可采取变通的方法,在收楼文件中注明“房内情况未看”或“未验房”等字样,万一验房出现什么情况,也可保护自己的权益。
六、遇配套问题先收房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房屋质量问题分轻重,开发商承担的责任也不同。若是房瞎睁子主题质量有问题,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若是房子只是掉灰、有细微的裂缝,那么业主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若是房子的配套设施或是空气质量不过关,那么业主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迅派协议,先收房,然后开发商予以解决这些问题。

‘伍’ 交房时需要交些什么费用

一、新房交房税费有:
1、契税:非普通住宅契税按4%征收,普通住房标准为按1.5%征收。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约按1%征收。各城市具体收费标准略有不同。
2、住房维修基金: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3、房屋产权登记费:有的开发商是办证时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证照印花税:5元/本。
5、工本费:10元/本。
二、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
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
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
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
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
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业管理收取的费用:
1.物业管理费用:以合同约定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费: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强行和提前收取这笔费用,更没有权利以此作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电费周转金或保证金:有部分物业会收取,但费用最高不宜超过常规家庭3个月的水电费用(分户计量除外)
4.停车管理费
四、物业装修管理收取的费用:
1.装修保证金:没有明确规定,但收费不应过高,且无特殊原因必须退还。
2.装修管理费
3.垃圾消纳费
4.装修施工临时出入证制证费:没有明确规定,原则上不超过5元/证。
五、新房交房费用缴纳注意事项
公共维修基金:何时交纳、由谁收取、日后管理使用等。按规定,公共维修基金应在入住时交纳。有不少开发商在交楼时,以各种借口强迫买房人委托他们或他们委托的公司代办房产证,强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对此,业主有权拒绝。
契税:按规定,契税应在办理产权证时交,有很多开发商会要求入住前就交,业主们完全可以拒绝。契税在国内只有税务机关和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才有权收取,物业公司是无权向业主收取的。
大、中维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业公司,利用早于交纳维修基金规定出台的北京关于普通住宅和高档住宅物业管理的收费规定,误导业主在交纳共同维修基金的同时,在收房时再交纳大、中修费,对这种重复收费的做法,业主有权拒绝。具体可见国土和房管局《关于建立公共维修基金后中修费收缴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总体而言,业主在收楼时只需按照购房合同和补充协议的约定,交齐收楼时应交纳的购楼款,建设单位就应将钥匙直接交给买房人,如果买房人和建设单位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房屋使用、管理、维修公约》进行过承诺,还应交纳自己承诺缴纳的物业管理费用。
物业费:一般来说,物业管理费交一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北方城市取暖费:一般情况,对物业公司代收的取暖费,买房人在供暖开始前缴纳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缴纳,并有权拒绝缴纳办理入住手续前的供暖费。
其他各种收费:交房时,开发商可能会列出的相当多的费用交纳清单。其中部分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为不合理收费。如开发商会要求业主交纳电力增容费,煤气、天然气、电话等初装费、开通费等等。对此,也完全可以拒绝。具体可见《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陆’ 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业主收房时一般需要缴纳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房屋面积差价、延期交房违约金等费用。若业主委托开发商办理产权证,还需交契税和房屋产权登记费。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一、收房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1、契税
目前国家规定契税征收税率为3%至5%,具体要以当地政策为准。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税按1%征收。
2、住房维修基金
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房屋尾款
关于这个尾款一般是根据双方合同规定,在交房时候把房屋尾款付清,对于贷款买房的业主来说,这就意味着你们该办理贷款了。
4、房屋面积差补款
这部分款项可以是业主交给开发商的,也可能是开发商补退给业主的,这就要看合同规定面积和实际测量面积的差来确定。所以在收房时候要根据《面积实测表》(测绘部门总结的)来计算误差。
5、证照印花税
证照印花税:5元/本。工本费:10元/本。
二、不收房会有什么样的后果?
1、对屋主
对于屋主来说,将会失去期限利益,并且还要承担一些物业费的违约金,据相关规定显示,如果是业主自身的原因不收房,就会默认业主同意收房,并开始收取物业费,就是还没办理入住手续入住这一段时间还是要支付物业费的。
2、对开发商
(1)承担在房屋未交付前的损毁、灭失风险
有相关规定在建筑物交付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后由买受人承担。所以这段时间里,开发商仍然要对房屋负责,万一发生了损毁、灭失的事故,开发商仍然要承担责任。
(2)开发商仍然要对银行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在借款合约中,一般是由开发商去承担办理产权证的,若无法顺利收房,开发商要就我们的贷款向银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即一旦我们不按期还款,银行就能起诉开发商,所以只有在办好了产权证,并交付给银行质押,开发商的担保责任方能解除。
(3)面临逾期交房被起诉的风险
一旦无法顺利交房,屋主就有权利起诉开发商,虽说开发商不一定会败诉,但要为此请律师,出庭,甚至还要面临二审,很麻烦,弄不好还会败诉,承担败诉的后果。
房屋购买者应清楚了解房屋的公摊面积和实际面积,在验收时要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面积。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房屋有质量问题的,应要求开发商在限定的时间内进行维修,并签订书面承诺书,超期的要承担违约责任。在验收时还要看房屋周围的配套设施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法律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一、关于契税政策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三)纳税人申请享受税收优惠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购房所在地的房地产主管部门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并将查询结果和相关住房信息及时传递给税务机关。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税务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并将不诚信记录纳入个人征信系统。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房地产主管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出具纳税人家庭住房情况书面查询结果,税务机关应对纳税人提出的税收优惠申请限时办结。
(四)具体操作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房地产主管部门共同制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一、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县级以上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权利登记时,根据不同情形,收取不动产登记费。
(一)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行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体登记。原有住房及其建设用地分别办理各类登记时收取的登记费,统一整合调整为不动产登记收费,即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规划用途为住宅的房屋(以下简称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办理下列不动产登记事项,提供具体服务内容,据实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80元。
1、房地产开发企业等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合法建设的住宅,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2、居民等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购买住宅,以及互换、赠与、继承、受遗赠等情形,住宅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
3、住宅及其建设用地用途、面积、权利期限、来源等状况发生变化,以及共有性质发生变更等,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登记;
4、当事人以住宅及其建设用地设定抵押,办理抵押权登记(包括抵押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5、当事人按照约定在住宅及其建设用地上设定地役权,申请办理地役权登记(包括地役权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
为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减轻登记申请人负担,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登记收费标准为零。
(二)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办理下列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收费标准为每件550元。
1、住宅以外的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或者海域使用权;
2、无建筑物、构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3、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林地的承包经营权或者使用权;
4、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5、地役权;
6、抵押权。
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办理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和因不动产登记机构错误导致的更正登记,不得收取不动产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