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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投诉费用哪个付

发布时间: 2022-01-23 07:05:59

㈠ 交通事故费用谁先垫付

法律分析:因交通事故造成一方人身损害的,对于受伤人员的抢救治疗费用,如肇事人参加交强险的,由保险公司先行垫付,如肇事人未参加交强险或肇事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㈡ 交通事故我是被告全责,诉讼费和鉴定费谁付

交通事故被告全责,诉讼费和鉴定费由败诉方承担。其中诉讼费包含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根据《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六条 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

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2)交通事故投诉费用哪个付扩展阅读:

《诉讼费交纳办法》第十一条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由人民法院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代为收取。当事人复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书应当按实际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纳工本费。

第十二条 诉讼过程中因鉴定、公告、勘验、翻译、评估、拍卖、变卖、仓储、保管、运输、船舶监管等发生的依法应当由当事人负担的费用,人民法院根据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决定由当事人直接支付给有关机构或者单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提供当地民族通用语言、文字翻译的,不收取费用。

㈢ 起诉交通事故的费用由哪个承担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约定由败诉方承担相关的诉讼费用。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受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自己受损的权利,所产生的相关诉讼费用和伤残鉴定等费用,先由原告进行垫付,诉讼判决之后由败诉方负担;针对部分胜诉或者败诉的,一般按照按相应的比例进行分担。其中,胜诉方也可以选择自愿分担。此外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用由败诉方负担,除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针对部分胜诉、或者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比例及金额;针对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实际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比例及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㈣ 发生交通事故后费用由谁先承担

朋友,你所提及的这个问题,要分三种情况来述说,分别论述如下:
一是,按照事故中双方所承担的责任来进行承担医疗费用的垫付;
二是,根据事故双方的经济能力来进行主动,或者是被动对费用的垫付;
三是,按照事故发生时,或者是发生后伤者的伤情危重状况来进行垫付。
总之,在大多数的的交通事故发生后,都是发生的车伤人事故,首先考虑的是救人为先;如是车伤人的话,绝大多数都是由车方先行垫付医疗费,后续费用的垫付根据车方的经济状况来决定。实际上,你所提出来这一问题的初衷可能是遇上了在交通事故之后,医疗费无人垫付,想让权威人士作一个明确的答复。据我所知,在现今的实践中,真还没有一个现成的模式来讲医疗费规定由哪一方来垫付。但前提是应该让受害者得到及时良好的治疗为前提,不应该产生因费用的短缺而危及生命和健康。

㈤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谁先垫付

车祸伤者费用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商量由谁先垫付,一般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㈥ 交通事故费用由谁先垫付

如果是医疗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㈦ 交通事故的各项费用由谁付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肇事者是全责,应当由对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对方不是全责,按双方的责任比例承担各项费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㈧ 交通事故赔偿费用谁垫付

交通事故赔偿的费用,没有人来垫付,如果,应该是保险公司赔偿的,那就是保险公司,正常的理赔。如果是肇事司机个人赔偿的,那就,在事故处理完毕后,一次性赔偿,中间,没有垫付,但伤者,应住院期间,产生的医药费,伤者个人,有没有钱垫付医药费的,可以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垫付,一点八万元的,医药费,超出一点八万的部分,可以要求肇事司机,垫付他责任范围内的医药费。

㈨ 交通事故的执行费应该由哪个部门承担

交通事故案件的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第二百五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