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净残值率怎么算
净残值率的计算公式为:净残值率=固定资产的净残值/固定资产原值*100%。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也就是说新的企业所得税在固定资产净残值率中没有规定,固定资产的净残值率可以不再按以前的要求5%计算,企业可以自己合理确定,随便百分之几由企业合理把握。
固定资产折旧有好几种方法:
1.年限平均法 =【(1-预计净残值率)/预计使用寿命】*100%
2.工作量法=【固定资产原价*(1-预计净残值 率)】/预计总工作量 *100%
3.双倍余额递减法 =【2/预计使用年限】*100%
4.年数总和法=【尚可使用年限/预计使用寿命的年数总和】*100%
拓展资料:
净残值是指固定资产使用期满后,残余的价值减去应支付的固定资产清理费用后的那部分价值。固定资产净残值属于固定资产的不转移价值,不应计入成本、费用中去,在计算固定资产折旧时,采取预估的方法,从固定资产原值中扣除,到固定资产报废时直接回收。固定资产净残值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一般在3%~5%之间。
1、内资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残值比例在原价的5%以内,由企业自行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已取消的企业所得税审批项目后续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3〕70号)第二条之规定固定资产残值比例统一为5%。
2、外资企业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外资企业固定资产残值率一般为10%。
固定资产计提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1)房屋、建筑物预计使用年限为20年;
(2)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10年;
(3)生产经营用的工具、器具、家具预计使用年限为5年;
(4)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预计使用年限为4年;
(5)电子设备预计使用年限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