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农村土地确权农民需要交什么费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
“一号文件”还提出一系列要求来“保驾护航”。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不得向农民收取费用”,“国土资源部门要免费提供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各级财政长生不死要安排专项资金保障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顺利进行”等。
Ⅱ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多少 有什么手续需要办理
您好:
汉中市农村宅基地确权怎么收费
(一)关于确权发证收取60元费用问题。按照《洋县财政局关于公布农民建房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确权发证时每户需缴纳20元工本费。高原坝村在实际办理过程中,考虑到各户需提供房屋照片及个人相关信息等资料,为提高效率、方便农户,村两委会在征求群众代表意见后决定,向每户收取60元办理费用,其中,代国土局收取工本费20元,照相费30元,证件复印费10元。至2013年12月,该村已将办结发证的140户的工本费上交县国土局,并由龙亭镇国土所向农户开具了20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据。其余每户40元的照相费、复印费统一由村委会按实际发生数开支。该村实际受理191户,共收取照相及证件复印费7640元,实际花费5730元。目前,高原坝村委会已按龙亭镇党委要求,将实际花销后剩余1910元全部退回给农户,同时将农村宅基地确权发证的收支情况进行了公示。
(二)关于村委会向个别资料不全的农户收取600元手续补办费用问题。因确权发证需各户提供完整的建房手续,该村有11户建房手续不齐备,按程序应先接受处罚,将建房手续补办齐全后再确权发证。为加快推进确权发证工作,该村研究商定代收每户600元罚款向国土局上缴,再申请补办用地手续。对此,龙亭镇政府已责令该村退还11户预收罚款,由本人自行到县国土局缴纳罚款后补办手续。目前,已将11户的预收罚款全部退还给农户。
(三)关于一个户籍分别办理两次确权问题。经查,该村在办理工作中不存在将超标宅基地一分为二进行确权的违规操作行为。
宅基地转让的法律规定
1、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指农民为建自有房屋对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其权利主体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具有身份属性,其在一定程度上有福利性质。
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
从受让的主体上,可以分为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和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转让。
如果受让方也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经过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则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有效。因为根据《宪法》第十条,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其所有权属于集体,而农民作为经济组织的成员,対于宅基地拥有的是用益物权,即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其处分宅基地使用权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一条,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所以,如果事后经过农村集体组织同意,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反之,则应认定其合同无效。也就是说,对于此种情况,取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同意,以及进行登记是转让有效的前提。
Ⅲ 农村宅基地确权要交钱吗
农村宅基地确权收费。0-220平方米的部分不收费;220-270平方米的部分3元/平方米;270-320平方米的部分6元/平方米;320-370平方米的部分9元/平方米;370-420平方米的部分12元/平方米;420-470平方米的部分15元/平方米;470-504平方米的部分18元/平方米。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