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食堂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食堂费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等,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企业从应付职工薪酬中扣还的各种款项(代冲皮垫的家属药费、个人所得税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企业向职工支付职工福利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科目。
企业支付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用于工会运作和职工培训,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企业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向职工给予的补偿,散岩差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科目。
2. 餐饮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可以放在相应科目,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如果是日常管理部门的组织招待可以放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可设置为招待费;
如果是销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放在销售费用,二级明细招待费;在实务中还可能会出现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设备安装人员的餐饮、后期修理修配的人员餐饮。
(2)餐厅日常费用是计入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按其归属的会计要素分类:
1、资产类科目:按资产的流动性分为反映流动资产的科目和反映非流动资产的科目。
2、负债类科目:按负债的偿还期限分为反映流动负债的科目和反映长期负债的科目。
3、共同类科目:共同类科目的特点是需要从其期末余额所在方向界定其性质。
4、所有者权益类科目:按权益的形成和性质可分为反映资本的科目和反映留存收益的科目。
5、成本类科目:包括“生产成本”,“劳务成本”,“制造费用”等科目。
3. 餐费计入什么科目
餐费计入会计科目。
餐费如果是单位员工发生的计入福利费,如果是招待客户发生的,计入业务招待费,如果是出差发生的计入差旅费。
用于业务招待餐费,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用于职工工作餐费,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4. 餐饮费一般计入哪个会计科目
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可以放在相应科目,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如果是日常管理部门的组织招待可以放在管理费用,二级明细可设置为招待费;
如果是销售产品过程中产生的餐饮费用,可以放在销售费用,二级明细招待费;
在实务中还可能会出现购买固定资产过程中设备安装人员的餐饮、后期修理修配的人员餐饮。
(4)餐厅日常费用是计入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餐饮费按以下用途会计科目
1、由于销售接待等方面的,计入“销售费用——招待费”科目
2、管理方面的支出,计入计入“管理费用——招待费”科目
3、福利方面的支出,计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
5. 餐饮费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餐饮费属于管理费用会计科目。
公司发生的餐饮费支出,可能用于招待客户,也有可能用于员工福利,不同情况,计入不同的会计科目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餐饮费如果是招待客户的计入业务招待费科目,如果是单位内部员工的计入福利费科目。
行政管理部门负担的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研究费用等。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后续支出,也作为管理费用核算。
6. 食堂费用计入什么科目
食堂的费用计入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科目。
(二)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7. 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饭堂伙食补助应列作哪个会计科目处理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若让职工负担部分餐费,企业要先扣减员工饭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转交员工饭费给食堂,
借:其他应付款——食堂
贷:银行存款
食堂收到企业及员工交纳的餐费,计入“伙食收入”,日常的各种柴米油盐及原材料支出计入“伙食成本”,其票据入账要求与不独立核算的内部食堂相同。
(7)餐厅日常费用是计入什么科目扩展阅读:
一、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外,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二)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建造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成本。
(三)上述(一)和(二)之外的其他职工薪酬,计入当期损益。
二、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并按照准则第四条的规定处理。
三、企业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预计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一)企业已经制定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提出自愿裁减建议,并即将实施。该计划或建议应当包括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职工所在部门、职位及数量;根据有关规定按工作类别或职位确定的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补偿金额;拟解除劳动关系或裁减的时间。
(二)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