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上月管理费用多算本月怎么调整
上月多计管理费用,本月进行冲减处理就可以,但是:
1,涉及到跨年度情形的,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采用上述处理方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跨年后当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调整,同时还应进行纳税调整的会计和税务处理。
2,会计分录中对方科目的增减变动也需要关注,属于资金类科目(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的,要检查确认上月末相关报表凭证(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现金盘点表),应存在异常情况,属于往来科目的(应收应付等往来账科目),还需要检查确认上月末相关科目余额的差异(错误),以上异常在本月经调整后是否正确无误,需要再复核。
⑵ 上月的暂估已经结转成本怎么冲回
你所说的上月材料暂估入库后,材料已领用于生产制造,产品已完工入库(即已结转生产成本)。
材料暂估入库及冲减业务并不影响成本结转的账务处理,每月按照暂估及冲减业务做常规会计处理就可以了。
但当实际材料价与暂估价发生差异时,需要对已结转的材料成本进行相应调整,如存在跨年度情形还需要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做相关的纳税调整。
⑶ 上月暂估成本,这个月发票怎么入账,怎样冲销
上月暂估成本,这个月发票的入账和冲销的账务处理是:
1、上月暂估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2、次月初收到发票后,冲回暂估入库成本,以红字编制如下分录: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3、取得发票后,编制正式入帐分录: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
(3)如何冲减上月暂估管理费用扩展阅读:
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 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
企业购物资时,因供货方发货时少付货物而出现的损失,由供货方补足少付的货物时,应借方记“应付账款”,贷方转出“待处理财产损益”中相应金额
(二)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
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应在售后回购期间内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
购回该项商品等时,应按回购商品等的价款,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企业与债权人进行债务重组,应当分别债务重组的不同方式进行账务处理
1、以低于应付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2、企业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用于清偿债务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贷记“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科目。
按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等科目或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
3、以债务转为资本,应按应付账款的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按债权人因放弃债权而享有的股权的公允价值,贷记“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4、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清偿的,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余额与重组后债务的公允价值的差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 债务重组利得”科目。
(五)企业如有将应付账款划转出去或者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按其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
⑷ 当月暂估入账之后,下月如何冲销上月暂估入账的凭证
下月初,冲销上个月的暂估,会计分录为(红字):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款
收到发票正常入账,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供应商
结转成本,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等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4)如何冲减上月暂估管理费用扩展阅读: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购进商品,但发票尚未收到的,企业应当在月末合理估计入库成本暂估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存货,月底时,若发票未到,应分别存货科目,抄列清单,暂估入账,借记“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暂估应付账款”科目,下月初用红字作同样的记录,予以冲回。
《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月底暂估,月初再冲回。之所以规定要冲回,是因为这时债权尚未成立,因此不能确认应付。但若企业客户很多或发票长期未到,每月都要估入和冲销一次,太繁琐,工作量也大。
发票未到的当月月底暂估,发票到达的当月月底再冲回,不必以后每月月初冲回,月底再暂估,这样可减少一些工作量。但使用这种方法时财务人员应再设一套备查账,对估入的金额、户名等逐笔登记,以便发票到达时逐笔查找,找到后划销,防止漏户、错户。
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
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
《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提到要暂估增值税,这是因为企业只有在取得增值税进项发票时,才算取得了这种抵扣销项增值税的权利。
实务中暂估入账时有将增值税金额,暂估入账包含增值税的做法有:
将暂估的增值税放在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中核算,发票到时作红字冲销。
设专门的待抵扣税金户反映;
在其他应收款——暂估进项税金核算等。
⑸ 上个月的管理费用做多了 本月可以冲减吗
1、因不知道上个月做的管理费用对方科目,所以这样做会计分录:
借:***
贷:管理费用
2、可以冲减管理费用的情况:
1)当期管理费用金额多记了,可以冲减。
2)当期管理费用科目记错了,可以冲减。
3)相关部门退回当期已计入管理费用中的费用金额,如,退回部分工会经费、退回上交的管理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