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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可扣除的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 2023-08-31 00:30:24

❶ 价外费用包括哪些

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价外费用,根据账务处理要求分为两三类:

1、不记入企业收入。

2、不计入收入,但应计缴增值税。

3、应该记入收入。

对锁售方,通赏列入发票总金额;其会计处理是: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等想关科县)。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其他应付款、财务费用、销售费用、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等)。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即符合规定的价外费用,应以不含税金额计入收入或者冲减相应费用。同时计征销项税。

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价外费用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按此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水电费,视为代委托方(自来水公司、供电局)收取款项并由委托方以其自身名义开具发票给业主或者租户。

目前这一规定存在的操作难点是“代收容易出票难”,物业公司代收很方便,但是水电企业去很难实现将发票开给业主或者租户,主要是因为水表或者电表的登记人与实际使用水电的消费主体不一定一致,而且还有不少电表水表按照门牌号码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