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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哪些费用可以走医保

发布时间: 2023-09-03 04:40:25

1. 职工医保怀孕检查费怎么报销

一、报销流程
1、让参保人带上身份证,医保卡,以及孕期检查的各项费用单子到定点医院结算窗口直接进行报销。
2、在工作人员报销材料审核完成后,会按照约定事宜把这部分报销费用打到指定账户里面,这也表示报销完成了。
二、孕期检查费用哪些可以报销
孕期检查费用可以报销范围有常规项目和备查项目,只要符合这个范围之内,就可以走生育报销来进行报销。
【常规项目】尿常规、血常规、出生检查、血型、血糖、梅毒血清学试验、肝功能、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HIV筛查、B超、胎心率监测、心电图。
【备查项目】抗D滴度试验(RH阴性)、阴道分泌物试验、血红蛋白电泳试验、宫颈脱落细胞学试验、甲状腺功能筛查、宫颈分泌物中淋病奈瑟菌检测、丙型肝炎抗体测定、妊娠中期(15-20周)非整倍体母亲的血清学筛查以及检测宫颈分泌物中的沙眼衣原体。
三、职工生育保险医疗费用报销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验原件(港澳台人员提供通行证,外籍人员提供护照);
2、医院收费收据 收原件(由财政部门印制的医疗费用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印制的原始发票)(如提供电子发票的,需下载并填写《使用电子票据报销承诺书》);
3、费用明细清单 收原件(产前检查/住院分娩);
4、出院小结/出院记录 收原件(报销产前检查费用/住院分娩费用);
5、参保人的银行账户 验原件(已办理金融社保卡,默认银行账户;如无,提供本人本市银行账户);
6、生育报销承诺书 收原件(无法通过数据共享或其他材料获取的证明材料,由本人填写承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2. 怀孕医保卡报销范围

第一次产检报销项目:尿HCG、妇科检查、血常规(3分类)、尿常规(10分类)、心电图、B超;
第二次产检报销项目:(16—18周)产科检查(均含胎心多普勒)、血型(ABO、Rh)、血常规、尿常规、肾功能(3项)、肝功能(5项)、乙肝两对半、丙肝病毒抗体、梅毒血清抗体、血糖;
第三次产检报销项目:(20—24周)产科检查、尿常规、彩色B超;
第四次产检报销项目:(24—28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五次产检报销项目:(28—30周)产科检查、尿常规;
第六次产检报销项目:(30—32周)产科检查、血常规、尿常规、B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