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山东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基准收费标准为2500元
12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每件基础服务费2500
3000,诉讼财产标的额超过1万元的,按照争议标的额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1、10万元以下部分(含10万元)收费比例为6%
9%,2、10万元至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为5%
6%;3、50万元至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为4%
5%;4、100万元至500万元部分(含500万元)为3%
4%;5、500万元以上部分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服务范围:(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律师的收费标准;
一般来说,律师收费方式有两种。
1、官司无论输赢都得付费,而且需要事先付费,可以称为普通代理,费用一般比较低。
2、而另一种则是风险代理,这种代理方式事先无需付完律师费用,等了解官司胜负才会进行支付,由于有风险存在,费用一般都比较高。
法律依据: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十条,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等方式。计件收费一般适用于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按标的额比例收费适用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法律事务;计时收费可适用于全部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