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住院什么不能报销
下列费用不予报销:
一、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四、膳食费;
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职工医疗保险无法报销的具情况是挂号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等无法报销;出诊费、检查治疗加急费,但是不包括急诊、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费等特需医疗服务无法报销;各种生活美容、医学美容以及健康体检、保健性的诊疗项目不报销;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等康复器具以及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康复和治疗器械不能报销;各类器官移植和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不能报销;近视眼矫形术、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无法报销;各种不孕不育症、性功能障碍的诊疗项目和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诊疗项目不能报销。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根据单位的职工工资总额按一定的缴费比例,由单位统一缴纳的,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职工可享受住院费用报销、统筹病种门诊费用报销以及用于支付门诊医疗费的个人账户待遇,但是需在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就医,否则无法享受报销待遇。职工医保面向的是有工作单位或者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等;需要按月缴费,如果超期缴纳会有滞纳金,并且如果在未交费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是先不能报销的,等缴费之后才允许报销。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Ⅱ 住院费用哪些不报销
下列费用是不予报销的:一、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二、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三、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四、膳食费;五、文娱活动费以及其他特需生活服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Ⅲ 住院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
住院以下费用不可以报销:
1、就诊转诊的交通费、急救车费;
2、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
3、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4、膳食费;
5、文娱活动费以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外地住院怎么报销
1、根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在异地就医须事先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登记,备案急诊患者在外地发病需及时到医院住院治疗的,在住院后三天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电话申报备案,其医药费先全额垫付;
2、出院后一个月内,凭户口簿、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必须有所住医院医保部门签署的身份核查意见,并加盖公章、居民医保证、医药费发票及明细清单、出院证、异地居住证明或暂住证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医疗费用报销手续;
3、就医人员住院时必须向参保地医保中心申报备案,如果不按规定办理报备手续,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机构不予报销。
Ⅳ 住院哪些费用不可以报销
住院下列费用不可以报销,具体如下:
1、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费用,医保目录以外的药品为自费药品,是不能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需要参保者支付;
2、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的10%,20%部分,乙类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参保者需分别先付10%,20%,剩余部分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3、起付线以下的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在起付线下的部分需要参保者自负,看病住院的医院级次不同,职工医疗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规定的起步线也不同;
4、报销范围内需要参保者承担比例部分,纳入医保报销范围的住院费用,在起步线之上,职工医疗保险对在册职工按85%到90%,退休职工按95%的比例进行报销,参保者也需按比例支付,居民医疗保险一档按40%到82%档,按45%到85%的比例进行报销;
5、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基本医疗保险对住院费用报销设定了支付限额,对支付限额以上的部分,需要参保者自行承担,其中职工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4.7万元,居民医疗保险的支付限额为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
医保具有“低水平,广覆盖”的特点,缴费以低水平的绝大多数单位和个人能承受的费用为准,广泛覆盖城镇所有单位和职工,不同性质单位的职工都能享有基本医疗保险的权利。参保人员完成缴费年限后可以终身享受。其次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双方负担,统账结合”的特点;以“以收定支,收支平衡”为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