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急诊的费用可以去医保报销吗
如果是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机构发生的急诊费用,经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给予报销。医保报销范围包括药费、挂号费、院外会诊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等。
急诊医保报销条件
急诊是可以进行医保报销的,不过也有其特定的条件,一般具体的条件如下:
1、参保人在医保指定的诊所或医院进行就诊,不能在非医保定点的医疗机构就诊;
2、急诊治疗项目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3、门诊需要达到起付线才可以报销,以北京为例,门诊起付线为1800元。(各地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政策标准为准);
4、急诊抢救,留院观察所产生的住院费用也可进行报销。
一般只要我们满足以上条件,在医院急诊治疗结束后,出院结算可以医保实时报销。
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机构进行急诊产生的费用,经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审核后,纳入普通门诊统筹结算,可以门诊报销,如果在门诊急救后住院的,那么门诊急救产生的费用可以住院后一同报销结算。
参保人员在进行急诊治疗后,可以直接使用社保卡进行结算,在医保的医保结算窗口会计算出患者个人所承担的医疗费用,患者只需要支付个人承担医疗费用即可,对于报销部分的医疗费用,医院会直接与医保机构结算。如果参保人员在进行急诊治疗后,没有通过社保卡结算,那么之后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门诊病历、原始发票等资料,前往当地的医保局按流程申请报销。
门急诊医保可以报销,但是门急诊报销也是有起付线要求的,只有产生的医疗费用报销超过起付线后,超过的部分才可以享受医疗保险报销保险,如果没有达到起付线,那么是不能进行报销的。具体的报销比例还请以当地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