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研发费用所得税扣除规定
一、正面回答
制造业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二、分析详情
企业2021年10月份预缴申报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主选择就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增设简化版研发支出辅助账和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样式简称2021版研发支出辅助账样式。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同时开展多项研发活动的,由原来按照每一研发项目分别计算其他相关费用限额,改为统一计算全部研发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三、研发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折旧费或租赁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通过外包、合作研发等方式,委托其他单位、个人或者与之合作进行研发而支付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