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贫困户医保报销政策
贫困户医保报销政策如下:
1、对农村贫困人口降低起付线百分之五十、提高支付比例5个百分点、逐步提高并取消封顶线;
2、年度救助限额内农村贫困人口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住院医疗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七十,对特殊困难的进一步加大倾斜救助力度;
3、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目录外个人费用负担;全面推进贫困人口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完善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健全定点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将考核结果与医保基金支出挂钩。全面开展医保智能监控,不断完善医保信息系统,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作为医疗救助对象,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全覆盖,其中对特困人员参保缴费给予全额补贴、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定额补贴,逐步将资助参保资金统一通过医疗救助渠道解决。农村贫困人口已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医疗保障立足现有制度,采取综合措施,着力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在缓解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特困人员等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工作,完善医疗保障扶贫顶层设计,进一步明确细化扶贫政策,推动工作有效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