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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不动产登记费用按什么收取

发布时间: 2024-02-09 03:16:24

Ⅰ 办不动产证要交多少费


办理不动产登记收取费用标准是按件收取。不动产实行房地一体登记,现行房屋及其建设用地统一整合为一次登记、收取一次登记费;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所有权及其建设用地使用权办理不动产登记,实行零费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


  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

办不动产证需要缴纳的费用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计算的: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契税:房款的1.5%(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交易费:3元/平方米测绘费:按各区具体规定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按各区具体规定,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卖房人应缴纳税费:交易费:3元/平方米营业税:差价*5.5%(房产证未满5年的)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Ⅱ 不动产登记费按什么收取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因登记错误,造成他人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登记机构赔偿后,可以向造成登记错误的人追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三条: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不得按照不动产的面积、体积或者价款的比例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