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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有什么费用

发布时间: 2024-04-10 09:48:30

⑴ 建筑工程劳务费包括哪些内容

法律分析: 建筑施工单位的劳务费都包括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⑵ 劳务费包括哪些项目

劳务费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费用。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所得的,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费只有以下两种原因可以退还:
1、由于雇主方原因,比如结业、无合理原因辞退劳工;
2、劳工自身身体原因,不能继续工作,必须持有市级或以上医院证明原件,或指定医院的证明原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 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六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⑶ 劳务费包含哪些费用

(1)规费。规费是指政府和有关部门规定必须缴纳或计取的费用,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规费包括职工失业保险、职工医疗保险、职工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养老保险费(劳保基金)。其规费由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计取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2)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企业管理费是指建筑劳务分包企业组织施工作业和经营管理所需费用,利润是指企业完成作业分包获得的盈利,按照人工费一定比例计取。企业管理费、利润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比例和支付办法。但计取比例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最低标准。(3)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加强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管理,保障和改善施工作业人员的作业条件和生活环境,防止发生施工安全事故,施工作业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有关管理规定。因安全施工与文明施工所产生的费用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4)人工费。人工费包括施工作业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辅助工资、福利费、劳动保护费。人工费计取标准和办法由工程承包人与施工作业分包人在合同中约定,但其经计算后得出的人工工日单价不得低于发布的当地最低人工工日单价。(5)劳务分包合同应当备案,且不得签订“黑白合同”。施工总包单位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后,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由工程承包人向负责办理工程报建手续的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6)施工总包单位对劳务分包单位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以上几点就是关于在工程建设中劳务分包计算的问题,这对于工程建设来说是很重要的一点,大家需要仔细理解本文的内容,才能有清楚的认识。对于在计算中就要符合规定,大家的利益才能得到保障。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华律网专业律师。

⑷ 劳务费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劳务费用的构成:劳务工劳务费基本劳务费、考核劳务费、社会保险费和输出劳务服务费。
劳务费基本定义:
1、为甲某垫付的劳务费,实际上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的往来借款性质,尽管甲某是承包经营你公司的窑炉,对外经营均以你公司的名义,但为其垫付的劳务费最终是要以承包金的形式进行结算的,因此可暂挂往来,待承包金结算时扣回。
2、因该款项时垫付,不应从应付工资中过,一来涉及税问到个题;另一方面,如果你是进了成本费用,则不能税前抵扣,也不能在账上体现甲某对你公司应承担的债务。另一方面,因甲某是承包经营,对外经营均以你公司名义,因此为规避你公司税务风险,因规范甲某承包的窑炉项目的核算及发票取得。劳务费应取得劳务发票,代扣营业税及个税等税金。并对由你司垫付的部分挂其他应付款。最好处理方式为,垫付时签订垫资协议,并定期核对账务,以明确双方债权债务。
劳务费,即个人所得税中的劳务报酬是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各种劳务所取得的所得,它与工资薪金所得的区别在于劳务报酬是独立个人从事自由职业取得的所得,而工资薪金所得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即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中任职、受雇而得到的报酬,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
劳务报酬是指所得: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计、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五条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