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房屋买卖委托公证费收取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部门的规定,房屋买卖公证费用会按照一定的梯度进行收取,具体的收取梯度如下。房屋在5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0.3%的比例来进行费用的收取,如果房屋按0.3%的费用来收取仍不足200元的,则直接按200元的价格来收取公证费用;当房屋价值在50万元到500万之间时,超出50万的部分按0.25%的价格来进行公证费用的收取;房屋装修设计价值超出500万但低于1000万的部分,公证费用按0.2%来收取;房屋价值超出1000万但低于2000万的部分,按0.15%的比例来收取公证费用。
一、房屋买卖委托公证条件: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提供身份证、户口;委托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
2.委托事项的权属凭证:如房屋所有权证;
3.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委托的事项涉及重大财产权益处分的,还需要提供结婚证或者是单身证明等,如夫妻共同到公证处办理委托等;
二、房屋买卖委托公证程序:
1.自然人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应当提交购房时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2.房屋委托书所涉及的房屋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办出售房屋的委托书公证的,按照法律、法规或者章程规定需要审批的,应当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或者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公司章程;
4.处分已设定抵押权的房屋,提交抵押权人同意处分的书面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⑵ 房屋买卖公证处公证费用怎么收
法律分析:房屋买卖公证收费标准如下:标的额500000元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500001元至5000000元部分,收取0.25%;5000001元至10000000元部分,收取0.2%;10000001元至2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20000001元至50000000元部分,收取0.1%;50000001元至100000000元部分,收取0.05%;100000001元以上部分,收取0.01%。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六条: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⑶ 房屋公证处公证费用怎么收费
【法律分析】:房屋公证费收取标准根据公证项目的不同收费标准也有所不同,通常可分为如下三种情况:1、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2、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3、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房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与房产有关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房产公证虽然不是房产交易的必须环节,但经过公证处的审查,当事人可以避免很多风险,且经公证的购房合同或是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公证机关在办理公证房产的案件时,是要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标准收取一定的公证费用。以下是房屋公证收费的具体标准:1. 证明股票、房屋转让、房屋买卖、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按股票面额或房价的千分之三收费,但较低收费不得低于10元。2.证明财产继承、赠与的,按接受人收取金额总数收费:(1)不满1万元的,按1%收费,但较低收费10元;(2)1万元以上的,按2%收费。3.证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国籍、经历、委托书、亲属关系、婚姻状况、未受或受过刑事处分的,收费10元。4.证明担保书、公司章程、资信情况等有关文书,收费50~200元。5.证明遗赠抚养协议的真实性,收费10~50元。6.证明印鉴属实,副本、节本、译本与原本相符,影印件与原件相符,收费5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第二条 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七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九条 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