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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费用付款如何做分录

发布时间: 2024-08-19 07:47:27

⑴ 支付某工厂长期应付款234000,并确认融资费用.怎么写分录

支付某工厂长期应付款234000,并确认融资费用.怎么写分录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金额不全,你可以自己填上金额。

一、承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
未确认融资费用
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最低租赁付款额)

★折现率的确定(计算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其折现率可按下列顺序确定)
①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
②租赁合同规定的利率;
③同期银行贷款利率。

2.初始直接费用的处理——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计入租入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初始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3.未确认融资费用分摊的处理——按实际利率法分摊

★未确认融资费用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付款的期初余额-未确认融资费用的期初余额)×实际利率

★分摊率的确定:
(1)以出租人的租赁内含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2)以合同规定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合同规定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3)以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为折现率将最低租赁付款额折现,且以该现值作为租赁资产入账价值的,应当将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的分摊率。
(4)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为入账价值,应当重新计算分摊率。该分摊率是使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等于租赁资产公允价值的折现率。

★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
贷:未确认融资费用

4.租赁资产折旧的计提

★应提折旧总额的确定:

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担保余值
不存在担保余值的:应提折旧总额=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入账价值

★折旧期间:
①如果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即可认为承租人拥有该项资产的全部使用寿命,因此应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寿命作为折旧期间;
②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后承租人是否能够取得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则应以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寿命两者中较短者作为折旧期间。

★履约成本的会计处理——履约成本发生时通常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借:管理费用
贷:银行存款

★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损益

①或有租金以销售百分比、使用量等为依据计算的:
借:销售费用
贷:银行存款
②或有租金以物价指数为依据计算的: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5.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返还租赁资产
①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②不存在承租人担保余值:
借: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作出相应的账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支付的违约金
借:营业外支出
贷:银行存款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支付购买价款时:
借: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款
贷:银行存款
②结转固定资产所有权:
借:固定资产——生产用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二、出租人对融资租赁的处理

1.租赁期开始日

(1)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2)未实现融资收益的计算

未实现融资收益=(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未担保余值)-(最低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初始直接费用的现值+未担保余值的现值)

(3)会计处理

借:长期应收款(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
未担保余值
营业外支出(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贷:融资租赁资产(原账面价值)
银行存款(初始直接费用)
营业外收入(融资租赁资产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2.未实现融资收益分配的会计处理

(1)分配方法——按实际利率法分配

未实现融资收益每一期的摊销额=(每一期的长期应收款的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的期初余额)×租赁内含利率

(2)会计处理

①按收到的租金: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按当期应确认的融资收入金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租赁收入

3.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出租人只需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减去未实现融资收益的差额部分(在金额上等于本金的部分)合理计提坏账准备,而不是对应收融资租赁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与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处理相同。

4.未担保余值发生变动的会计处理

(1)期末

①未担保余值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②将减值金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减少额的差额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贷:资产减值损失

(2)已确认损失的未担保余值得以恢复的

①按未担保余值恢复的金额

借:未担保余值减值准备
贷:资产减值损失

②原减值额与由此产生的租赁投资净额的增加额的差额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未实现融资收益

5.或有租金的会计处理

出租人对或有租金应在实际发生时确认为当期收入
借:应收账款
贷:租赁收入

6.租赁期满时的会计处理

(1)收回租赁资产

①存在担保余值(长期应收款有余额),不存在未担保余值(未担保余值无余额)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②存在担保余值,也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长期应收款
未担保余值
应向承租人收取的价值损失补偿金: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

③不存在担保余值,但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融资租赁资产
贷:未担保余值

④不存在担保余值,也不存在未担保余值——不做会计处理,只需做备查登记

(2)优惠续租租赁资产

①如果承租人行使优惠续租选择权——则视同该项租赁一直存在而做出相应的会计处理

②如果租赁期届满时承租人没有续租——承租人返还资产的会计处理同上述(1)收回租赁资产的会计处理。

(3)留购租赁资产

①收到购买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应收款

②如存在未担保余值
借:营业外支出
贷:未担保余值

⑵ 发生融资及利息、手续费的账务如何处理

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付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归还本金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PS:融资手续费计入管理费用

⑶ 融资担保费用会计分录


融资担保费用会计分录
融资担保费实际发生时;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收到担保费的会计分录:
1、金融企业收到担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非金融企业收到担保费时: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金融企业或非金融企业收到担保费,应当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以及"应交税费"相关二级科目或"营业外收入"科目核算.其他业务收入是指各类企业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日常活动所取得的收入.营业外收入也称为"营业外收益",指与生产经营过程无直接关系,应列入当期利润的收入.
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是怎样?
优惠内容:
自2016年1月1日起,对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提取的以下准备金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按照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1%的比例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担保赔偿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2.按照不超过当年担保费收入50%的比例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时将上年度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余额转为当期收入.
3.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实际发生的代偿损失,符合税收法律法规关于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规定的,应冲减已在税前扣除的担保赔偿准备,不足冲减部分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当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和再担保业务发生额占当年信用担保业务发生总额的70%以上(上述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
3.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的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4.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2号)
2.《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