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交了5年的医保中间停了2年能补交吗
交了五年的医保,中间停了两年的话是不能补交了,中间停了两年是需要重新续交的,连线重新开始算的,因为一般医保停了三个月就会重新计算年限。
社保卡办理具体如下:
一、办理条件
符合申领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电话向申领网点预约或直接前往街道(镇)社会保障卡申领服务网点申请办理社会保障卡(包括学籍卡)。
申领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申领表(集体户口市民需要携带户籍所在地警署或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等相关资料。
二、办理资料
1、写完备的社会保障卡发行注册申请表;
2、会保障卡发行筹备情况说明;
3、合全国统一规范要求的应用领域和卡内应用文件结构(包括本地扩充的应用领域和指标);
4、照统一要求设计的卡面样式;
5、地区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6、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办理流程
(1)首次申请办卡的员工到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拍摄数码照,并向照相馆索取《XX市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
同时在回执上工整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方便办理。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但是遗失需要重新办理的员工不需要提交数码照回执。
(2)已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可以直接在网上申请制证。首先打印制证清单,将需制证员工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按所打印的制证清单的人员顺序进行排列并且附于清单后,并提供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提交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3)未办理网上申报的,企业提交员工身份证复印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遗失补办卡不需要此回执),社会保障卡数码照回执需按参保报表的顺序排列,附于参保报表后。遗失社会保障卡需要重新办理的,可以直接填写《x市社会保障卡补办(挂失)申请表》。
经缴费所属征收部门打印制证清单后,可以到社保指定的制卡窗口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4)在个人缴费窗口缴费的人员,应提交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数码照相回执(已办理过社会保障卡的不需要此项)到所属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填表并交纳工本费,领取制卡回执。
无工作单位的人参加社会保险,就应当按照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的办法执行,自由职业者,只能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失业证和2张1寸照片,到当地的社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医疗保险:办完了养老保险手续后,带着上述的材料和办好的养老保险手册,到当地的医保中心的营业窗口办理。按照规定正常缴纳费用就可以了。
自由职业者,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医疗保险方面,自由职业者,个体户参保,可以选择只建统筹基金,不建个人帐户,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4.2%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也可以选择按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缴纳,建立个人帐户!职工参加医疗保险是单位承担6%,个人承担2%。
2. 医保卡我只交了几个月,后来好几年都没有交了,现在的医保卡还有用吗
医保卡是我们在定点医院、药店看病买药时经常会用到的。那么,医保卡断交后还能用吗?
医保卡在医保断缴之后还能否再用,主要得看医保卡个人账户里还有没有钱。如果还有资金的话,就可以用来门诊、就医、买药。但如果没有资金了的话,就无法再用了。
而且大家需要注意,医保一旦出现断缴的情况,参保人员就无法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了。若在断缴期间生病住院治疗的话,所产生的的医疗费用是无法报销,得自行承担的。
而且医保只有处于正常缴费状态,社保局才会在每月往医保卡里打钱。所以医保断缴之后,社保局就不会再打钱,等把医保卡个人账户里的钱用完之后,医保卡也就无法再使用了。
为了正常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建议大家不要断缴社保。如果因为工作变动等原因出现断缴情况的话,比如说离职,那在找到新工作后也要尽快让新单位续缴。或者去社保局变更缴费主体,个人来缴费。
3. 医保欠缴三个月影响报销吗
医保欠费三个月以上,医保账户就被冻结封存了,不可以报销。只有连续缴费三个月以上可以小比例30%报销,连续缴费六个月以上恢复正常。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看参保人连续缴费年限的,如果医保断交3个月以上,医保报销额度和重大疾病医保额度也会受影响。
能否报销分为以下三种情形:
1、单位职工连续中断缴费不超过三个月,以及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中断缴费不超过六个月,并且当年中断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在次年3月份(含)以前办理补缴的,中断缴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2、个人参保人员连续缴费未满六个月中断缴费,且在中断缴费后六个月内恢复缴费并及时足额补缴的,视为连续缴费。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3、个人参保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六个月,自恢复缴费之月起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可不再补缴。(3)医保欠费好几年费用怎么算扩展阅读个人参保缴费及待遇:按照个人参保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参保人员”),可一并按大病统筹模式(个人缴费比例8%)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本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保基金、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资金按规定报销,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其中:一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两个月内参加基本医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月起,本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二因当年度连续缴费未满六个月,不具备医疗费用报销条件的,个人不再缴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第十二条
基本医疗保险费按月征缴,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征收机关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从业人员个人应当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不得减免。